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6X4-/2020-102700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鸡飞镇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10-25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镇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稳中求进,有力推动鸡飞高质量发展。围绕将鸡飞建设成为“全县高效生态农业示范镇、乡村旅游环线优势驿站和西南乡镇商贸物流重要通道”的发展思路,全力推进脱贫攻坚精准化、农业规模化、旅游品牌化、项目建设高效化、招商引资链条化、资金保障多元化、民生改善优质化,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致力转型升级,农村经济实现新跨越
2019年,预计可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4.81亿元,比2018年增0.47亿元,增10.8%;公共财政收入1073万元,比2018年增加183万元;预计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亿元。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2亿元,比2018年增1100万元,增9.24%;贷款余额1.45亿元,比2018年增1500万元,增11.45%。收入稳步提高。预计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12812元,比2018年增1165元,增10%。粮食总产达22975吨,比2018年增9401吨。交售烤烟2.35万担,比2018年增0.05万担。交售香料烟9399担,比2018年增2348担。新植甘蔗104.2亩,实现入榨甘蔗52853吨,比2018年减9555吨。改造低产茶园100亩,实现干茶总产780吨,比2018年增10吨。完成四旁植树40000株,5500亩退耕还林的补植补造,年内未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群体免疫密度达91.94%;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可实现肉类总产5795吨,比2018年增268吨。
(二)致力城乡统筹,项目建设取得新突破
预计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亿元。2019年在建项目9个(包括2个水利项目),年内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亿元,实施村内道路硬化5条16.96公里,完成投资605.51万元;落实浦发扶贫投资基础设施建设贷款项目24个,预计投资1.2726亿元,完成投资1.2726万元;落实国开行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项目51个,预计投资0.8832亿元,完成投资0.8832万元;PPP项目磨刀河水库正在施工,预计2019年12月可竣工并投入使用。实现与周边乡镇重要联结道路全面硬化。目前,10个行政村道路全面实现水泥及沥青路面硬化,村组道路硬化率达75%以上;农民用水专业合作社功能丰富完善,探索创新农村地区饮水、用水方式,水利设施建、管、用体系健全有效,人畜饮水安全100%解决,农田有效灌溉率达85%;100%完成农村电网提升改造;中小学校舍修缮、扩建和扁木、邑等、澡塘、八甲4个村(社区)独立幼儿园建设全面铺开,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硬件设施基本完善,提升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实效,教育扶智作用彰显;10个村级卫生室全面完成达标建设,25名乡村医生全部配齐,居民享有更有效、便捷的医疗健康服务。
(三)致力民生改善,社会事业谱写新篇章
2019年,累计发放退耕还林补贴499.1575万元,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9.933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补贴439.9万元,农机具补贴36.847万元。截止9月,发放优抚资金73.22万元,五保资金72.86万元,高龄老人补助资金19.74万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5万元,临时救助资金9.35万元。林下飞鸡养殖规模不断壮大,“一根丝”林下飞鸡品牌驻昆进京,绿色生态特色养殖成为山区群众致富新途径。广播电视事业健康发展,综合覆盖率达100%。民族、宗教、地震、气象、档案、史志、国防等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四)致力大局稳定,社会治理取得新成就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把校园安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护林防火和非煤矿山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有效地消除了安全隐患。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强化国土资源管理。充分发挥民兵应急分队作用,积极完成滑坡点群众转移、护林防火、维护稳定等任务。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调处,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严格执行综治维稳工作责任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 鸡飞镇人民政府
2. 鸡飞镇财政所
3.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 鸡飞镇民政办
5. 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0,368,322.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234,882.49元,占总收入的99.6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3,440.00元,占总收入的0.3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3,395,519.78元。其中:基本支出12,840,826.76元,占总支出的38.45%;项目支出20,554,693.02元,占总支出的61.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396803.32元,增长7.7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涉农整合扶贫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840,826.7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4986.29元,下降1.5%,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公用经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554,693.0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91789.61元,增长14.43%,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涉农整合扶贫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具体是:1.昌财预〔2019〕26号易地搬迁建房补助资金3490000.00元;2.昌财预〔2019〕44号易地搬迁资金(新增债券)2190000.00元;3.昌财整合〔2019〕32号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产业发展项目192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95,687.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92%。与上年对比增加84971.32元,增长0.2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397,996.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1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9548895.16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735310.85元、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11379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办公费珠山村相关工作经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8,64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村级文化干事生活补助6000.00元、文化站图书馆、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64641.00元、八甲村春节联欢晚会相关支出13000.00元、珠山村六一活动资金2000.00、鸡飞镇立夏旅游节伙食费支出3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57,420.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766768.32元、抚恤(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其他优抚)支出1095298.80元、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等支出2160.00元、鸡飞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支出240000.00元、“八一”建军慰问支出2160.00元、工伤生育保险支出328981.3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42,866.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主要用于村级计生员生活补助支出14400.00元、行政单位基本医疗补助支出351887.4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76579.2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5,215,899.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57%。主要用于糖料基地第二标段工程款465975.47元、中央动物疫病相关支出10000.00元、草地贪夜蛾相关支出26300.00元、大学生村官生活保险补助支出38339.6元、天然林、省级公益林、中央公益林管护劳务费支出1179755.00元;农村危房改造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支出2167300.00元、易地搬迁无偿补助资金支出3490000.00元、易地搬迁(新增债券)项目支出21900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3000000.00元、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帮扶项目支出1920000.00元、创业致富带头人项目支出137600.00元、其他扶贫支出413833.00元;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6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2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项目支出8260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60,8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主要用于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160864.00元;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4,963.99元,完成预算的6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7,483.99元,完成预算的9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7,480.00元,完成预算的47.2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鸡飞镇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的次数,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73,575.80元,下降45.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528.75元,下降13.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5,047.05元,下降63.9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鸡飞镇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的次数,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483.99元,占57.32%;公务接待费支出87,480.00元,占42.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483.9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7,483.9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务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7,48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7,4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脱贫攻坚考核、上级调研、各项工作任务考核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6,649.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79744.27元,下降33.09%,主要原因按照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行政性开支。其中:行政单位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8930.4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27447.01元,下降36.0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昌宁县鸡飞镇财政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718.5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703.74元,增加79.49%。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保障部门日常运行的各项工作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部门资产总额82972985.54元,其中,流动资产11359638.49元,固定资产2470947.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691424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36198.6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595092.59元,固定资产减少362893.9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200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2972985.54 | 11359638.49 | 2470947.05 | 1558914.04 | 155274.27 | 0 | 756758.74 | 0 | 0 | 0 | 69142400.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952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952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贫困户子女中高等职教育生活补助(雨露计划)
2.项目基本情况:保障17名职业教育东西协作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保障67名中专、职业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顺利完成学业。缓解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负担,学有一技之长,适应社会需求,能自食其力,为家庭创收,改变家庭的贫困,早日脱贫。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本镇由镇分管教育副镇长为分管领导、镇扶贫办为业务员负责开展此项工作。二是严肃工作流程。于2019年7月15日前,将《昌宁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书》、《昌宁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承诺书》、《昌宁县雨露计划在校证明》等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二份,报至县教体局。三是严格执行方案。加强与县职业技术学校联系,做好本镇辖区范围内在县职业技术学校就读的学生申报工作,同时结合贫困对象动态管理,严格对申报材料的进行审核把关,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当场退回申报材料并向申报人说明情况,确保数据信息完整、准确。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年度资金总额16.25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财政投入资16.25万元,全部到位。全部发放完成。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由镇收齐申报材料《昌宁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书》、《昌宁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承诺书》、《昌宁县雨露计划在校证明》,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加盖本镇、村(社区)印章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名册《昌宁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统计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本镇负责此项业务的业务人员自行到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扶贫办盖章,并报县教体局进行审核后统一进行县级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填写《昌宁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兑现花名册》进行资金兑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资金分配符合相关要求,支出方向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支出或补助对象和程序合规,资金拨付程序合规,预决算及财务会计工作规范,不存在弄虚作假或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问题。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84人,其中东西协作享受职业培训补贴17人、中专、高职享受职业培训补贴67人;质量指标:接受补助的学生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占比100%、资助标准达标率100%;时效指标:资助经费及时发放率100%;成本指标: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生均资助标准4000元/学年、东西协作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次数5000元/学年、中专高职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次数3000元/学年。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全程全部接受资助的比例100%、受资助学生就业人数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满意度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的建设严格按照计划批复的建设内容和规模实施,没有偏离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分项综合评价平均分为100分,评价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广泛宣传。10村(社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宣传栏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政策。确保政策宣传到每一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做到应学尽学,应补尽补。镇、村两级及时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名册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镇的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我镇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县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鸡飞镇位于昌宁县城西南部,镇政府驻地距县城32公里,是昌宁的特色热泉养生旅游小镇。国土面积338平方公里,东与田园镇、翁堵镇接壤,西至枯柯河与施甸县隔河相望,南与更戛乡、湾甸乡毗邻,北与卡斯镇、柯街镇相接,交通便利,镇村道路全部实现水泥硬化,中心集镇发展潜力巨大。全镇辖1个社区(澡塘社区)、9个村(扁木村、邑等村、珠山村、二母龙村、鸡飞村、干塘村、八甲村、里文村、英韬村)共125个村民小组,2019年末共有人口6405户19618人,有傣、回、傈僳、布朗等19个少数民族。境内最高海拔2251米,最低海拔850米,立体气候明显,干湿季节分明,年平均气温19.2℃,年平均降雨量1000毫米,共有林地27.4万亩,其中国有林3.3万亩,集体林24.1万亩,森林覆盖率53.76%。鸡飞镇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镇,有耕地面积33092.4亩,其中水田7038亩、旱地26054.4亩。垂直的立体气候适宜多种作物的生长,粮食作物主要有水稻、玉米、大麦、小麦、蚕豆、豌豆、马铃薯等;经济作物主要有烤烟、甘蔗、香料烟、中草药等;经济林果主要有茶叶、泡核桃、人生果、冬桃等,其中细香核桃品质优良、口味独特。境内山川秀美,动植物资源丰富,水资源充沛,人杰地灵,有小(二)型以上水库8座,有被誉为“滇西八景”之一的国家AA级风景区——鸡飞温泉,鸡飞土林景观独特,是抗日名将鲁道源将军的故乡。
1、机构组成
昌宁县鸡飞镇党委、人民政府统一设置5个党政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另外,设置7个股所级事业单位,即: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昌宁县鸡飞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昌宁县鸡飞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昌宁县鸡飞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昌宁县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昌宁县鸡飞镇财政所、昌宁县鸡飞镇综合执法中心。
2、机构职能
鸡飞镇人民政府各个机构职能如下:
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文秘、督查、电子政务、保密、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党员教育培训、应急管理、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镇人大主席团、政协联络组、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规划、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农村公路管理、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实施、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发展与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招商引资、搬迁安置、统计、农民负担监督、审计等职责。
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业、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统战、侨务、民族宗教等职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职责。
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及资金管理。负责精准扶贫相关工作。做好扶贫开发监测、统计和监督等工作。
镇人大、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不设政协机构,明确1名党委副书记兼政协联络组组长。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按照服务平台的框架在党政办公室设置“为民服务中心”,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事项集中到“为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和“窗口式”办公,推行办事代理制,方便群众办事。
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渔业、畜牧业、农村能源等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安全、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管理、水利事务等服务性工作。
鸡飞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产业发展、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实用技术培训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鸡飞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村镇规划、村容村貌、道路交通建设、生态建设、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鸡飞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退役军人事务、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承办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森林和草原防火,森林、草原和湿地保护,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森林、草原产业管理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鸡飞镇综合执法中心。代表镇人民政府或根据授权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本中心职责与中央和省、市综合执法机构改革相关规定冲突的,以上级意见为准,待中央和省、市统一明确政策意见后逐步加以规范。
鸡飞镇财政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承担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监管等职责。
3、2019年度人员概况
鸡飞镇行政编制27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党委书记1名、镇长1名、人大主席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副镇长3名、武装部长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其中1名副科级领导兼任镇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股所级领导职数6名:党政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1名,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1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1名,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1名。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职务按有关规定配备。
昌宁县鸡飞镇财政所事业编制3名,其中所长1名。
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6名,在职16名,其中主任1名。
昌宁县鸡飞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名,在职2名,其中主任1名。
昌宁县鸡飞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名,在职2名其中主任1名。
昌宁县鸡飞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事业编制6名,在职5名,其中主任1名。
昌宁县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在职4名,其中主任1名。
昌宁县鸡飞镇综合执法中心事业编制暂不核定。
2019年末实有在职人数58人,其中行政人员26人(包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编制32人(其中参公管理3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19年,主要目标情况为:农村经济总收入增长11%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在1.5亿元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以上。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2019年度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资金收入共计4023.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23.49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0.8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6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75.77万元,农林水支出1547.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5.47万元内,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91万元,其他支出53.00万元。
2、2019年度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资金支出共计3326.21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9.8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6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2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7.64万元,农林水支出1521.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6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09万元,其他支出59.00万元。
按支出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284.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3.4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60.64万元;项目支出2042.13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2042.13万元。所有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84.3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18.21万元,津贴补贴278.20万元,奖金91.79万元,绩效工资60.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6.6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1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6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2.87万元,其中:办公费132.15万元,手续费0.10万元,电费3.23万元,邮电费16.28万元,差旅费3.82万元,维修(护)费2.13万元,会议费10.32万元,培训费2.05万元,公务接待费8.75万元,劳务费89.60万元,工会经费9.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1.75万元,其他交通费27.7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5.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8.65万元,其中:抚恤金16.78万元,生活补助581.87万元;资本性支出1510.3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1510.31万元。
3、2019年度财政资金结转结余情况
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年初结转结余116.32万元,年末累计结转结余81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结余3.25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810.35万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执行管理情况。
在收支矛盾更加突出的前提下,严格预算执行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要及时分解下达任务,明确绩效目标;另一方面要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强化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执行力,继续规范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完善指标管理业务流程,优化信息系统运行程序,提高支付审核工作效率,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探索财政资金绩效监督方式,逐步建立事前预警、事中监控和事后跟踪问效的监督新机制,不断提升财政运行质量。
2.财务管理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预算管理。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组织部门预算的编制,认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算的约束力进一步增强;二是着力增收节支。大力清理和压缩各项往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规范采购程序。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经费定额管理办法,狠抓勤俭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地节约了财政资金;三是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不断提高“村财镇管”的核算、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了各级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有计划地开展财务收支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五是严把专项资金。严把专项资金支出,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实现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不改变用途。认真做好镇属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及产权登记工作,注重把监督管理贯穿于财政运行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了事前预警、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价相协调的监督机制,不断提高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
3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预算支出的编制遵循以收定支,轻重缓急,综合平衡的原则。按照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的顺序安排支出预算,确保工资有保障。
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按进度、按程序拨款,不办理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超计划的拨款,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和上级追加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更改用途,更改计划。
预算调整遵循合理、合法的原则。合理是指调整有依据,有调整项目,有调整金额。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监督。接受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审计。总预算会计对不规范的口头交办,便条批复的拨款必须坚持原则,一律拒绝办理,否则,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预算编制、执行过程都做到有制度、有依据。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通过绩效目标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自评指标体系参照云南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分为一、二、三级指标分别为:
一级指标分别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
二级指标中投入的二级指标为目标设定、预算配置;过程的二级指标为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产出的二级指标为职责履行;效果的二级指标为履职绩效。
三级指标:
绩效目标是否设立:绩效目标用以反映和考核整体绩效目标与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根据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是否充分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绩效目标准确性: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在职人员控制率: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预算安排知否符合履职目标:根据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履职目标以“三定”方案为准。
预算完成率: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调整率: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支出进度率:部门(单位)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资金结余率: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变动率: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政府采购执行率: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管理制度健全性:部门(单位)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资金使用合规性: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预决算信息公开信和完整性:部门(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单位成本产出: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的成本产出。
基础信息完善性:部门(单位)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管理制度健全性: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资产管理安全性: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固定资产利用率:部门(单位)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实际完成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经济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生态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三级指标中项绩效目标是否设立、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目标准确性属目标设定,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属预算配置。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出进度率、资金结余率、结转结余变动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属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信和完整性、基础信息完善性属预算管理。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属资产管理。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重点工作办结率属职责履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属履职效益。
(3)自评组织过程
遵循绩效自评“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鸡飞镇成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专项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 霄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明星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鲁晓蕾 镇财政所所长
成 员:李子明 镇农业中心副主任
李信科 镇林业中心主任
字绍军 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镇人民政府报账员
鲁曹芹 镇财政所统管会计
杨 雪 镇财政所资金会计
李 欢 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工作人员
字红祥 镇农业中心报账员
杨梅娟 镇林业中心报账员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财政所,负责本次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等,工作成员为鲁曹芹、杨雪。
自评工作包括准备、实施、整改三个阶段。
自评准备阶段,首先,确定评价对象。其次,拟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确定评价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评价时间及要求等方面的情况。最后,自评实施阶段。拟定评价实施方案,根据评价计划拟定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等具体评价方案。在部门整体支出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部门和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
实施自评阶段。一是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自评,并按照自评指标体系认真进行分析评价。二是撰写绩效自评报告。自评工作按照参考提纲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整改阶段。部门结合自评报告和上级部门审核结果提出的整改意见,在限期内做出相应整改。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综合分析,详细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体系,紧紧围绕2019年鸡飞镇履行职能职责、履职效益、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情况,客观分析,严格自评,鸡飞镇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评价自评得分95分。
(1)投入情况分析
鸡飞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求,制定2019年度绩效目标。目标确认符合“三定”方案确定的各项职能职责,符合鸡飞镇中长期规划要求。在职人员控制率严格在编制范围内,预算安排保障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细化目标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予以体现目标。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3.55%,小于100%;“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低于年初预算。
(2)过程情况分析
2019年,鸡飞镇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工作,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我镇正常的工作运转,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保障了机关及镇直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3)产出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基本支出中,财政政策性工资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有所追加(主要为工资提标所致),本年度预算未进行除政策外相关事项的调整;我镇预算资金按照规定管理使用,本年财政预算资金结转较上年有所减少。
2.预算管理方面。我镇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4)效果情况分析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鸡飞镇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目标和中心工作,团结和带领全镇各族人民,在攻坚克难中赶超跨越,在真抓实干中改善民生,全镇上下合力攻坚、务实创新,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克服重重困难,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稳中有进、稳中有为、稳中提质的良好局面。
---脱贫成效持续巩固,发展水平更加均衡。始终把消除贫困作为跨越发展的“必答题”,坚持“靶向聚力、群众发力、社会出力”,严格按照“四个不摘”和云南省脱贫成果巩固提升20条措施要求,保持指挥体系、责任制度、挂联机制不变,坚持思想和纪律不松、责任和帮扶不变、标准和监管不降、机构和人员不撤、力度和投入不减,全面推进责任、政策、工作落实。集中力量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2次,真正做到识别精准、退出精准。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实施收入提升帮扶3户、农村危房改造29户、饮水补短板项目1个,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工作全面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学生,财政代缴贫困人口医疗保险7222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享有医疗保障,1.85万人纳入防贫保险保障。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6期270人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258人。“三深入”工作持续开展,脱贫攻坚责任进一步压实。顺利通过省级第三方评估验收、省市县年度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和国家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抽验。全镇脱贫退出100户298人,保留未脱贫人口4户12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0.07%,为2020年贫困人口“清零”奠定了坚实基础。
---项目投资高速增长,支撑作用更加明显。始终把项目投资作为跨越发展的“主战场”,坚持“长远谋划、及时落地、迅速推进”,抓实项目谋划和落地建设。面对项目支撑少、落地难的局面,我们迎难而上,积极谋划了卡斯至鸡飞大通道、热泉养生名镇开发建设等重大项目,有序推动前期工作。投入资金447万元,实施了澡塘社区兰坪寨美丽家园、八甲村委会综合活动场所、珠山村一碗水农村公路、二母龙村小竹箐道路等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展基础持续夯实。投入资金1780万元,实施了邑等村上片8个村民小组人畜饮水、农业综合水价改革节水示范、万瓦河小流域坡耕地综合治理、农村电力保障提质等一批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群众所困有效解决;投入资金1100万元,实施了落勺河鸡飞段河道治理工程,2座垃圾热解站顺利投入使用,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3亿元,有效支撑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民生保障持续增强,社会事业更加协调。始终把保障民生作为跨越发展的“主旋律”,坚持“兜底线、强保障、惠民生”,关注群众期盼,增进人民福祉。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发放低保资金488.3万元、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资金95.5万元,实现兜底保障全覆盖。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条件持续改善,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雨露计划”等教育补助政策。中考500分以上、450分以上人数均完成上级下达的考核任务,小学部分县级统测科目取得全县前三名的突破性成果。鸡飞卫生院及10个村(社区)卫生室软硬件达到标准化要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1.87万人,参保率达98.36%,享受住院减免308人次18.24万元,门诊减免8.5万人次132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8.88%。“卫生乡镇”和二母龙村“卫生村”创建顺利通过省级验收。持续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扎实推进“厕所革命”,投入资金50万元,实施了英韬、珠山、澡塘3个公厕建设和405户农户卫生厕所改造建设等一批治理项目,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乡村面貌持续改观。群众文化、广场文化、体育事业各项工作稳步开展,送戏下乡等系列活动常态举行,选送的本土作品《红船》《春闺梦》获得县级表演金奖。民族、宗教、统计、气象、武装、退役军人、残疾人、殡葬改革等各项事业协调联动,健康发展。
---基层治理多措并举,稳定局面更加巩固。始终把社会稳定作为跨越发展的“奠基石”,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治结合”,扫黑除恶、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深入推进。持续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开展学校周边、农贸市场、旅游景点等人口集中地段治安重点巡查,集中整治治安突出问题。扎实开展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信访积案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持续加大,成功化解矛盾纠纷77起,化解率达100%。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服务群众,稳妥推进高速公路、中麒果业、蔗款拖欠等重大矛盾纠纷化解调处,群众依法维权、理性维权的意识不断提高。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违法违纪行为得到有效打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紧盯校园、交通、消防、食品药品、森林草原防灭火等重点领域,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年内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4.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
1、年初预算不够细化,年内预算调整资金较大,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内控制度有待完善,财务管理有待加强。
3、加强项目支出管理,需要加强与项目部门沟通,不断完善各项支出管理,增强整体业务水平。
4、税源结构单一税收后劲乏力,本镇税收来源主要靠农业,工业发展滞后,第三产业上不去,税收收入少,财政增收困难。加之,刚性支出不断加大,因政策调整,人员支出加大,镇级财政压力大。
5、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核算欠规范。会计人员对会计基础工作方面的知识有所欠缺,导致会计核算欠规范,会计报账时未能认真审核和填制会计记账凭证,会计信息不准确。
6、对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重视不够,单位只重视资金支出,不重视资金投入后所产生的效益,财政整体支出管理有待完善。
改进情况:
1.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将预算指标精细化,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有效控制预算调整额度。强化预算支出管理,保障重点支出,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控制“三公经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政监督机制建设。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有效进行日常财务管理,强化财务重大事项的监控,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和财会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严格财政资金支出审核程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3.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和加强项目管护措施。加强项目前期、中期、后期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资金财务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支出的安全、规范和有效。
4.强化税收征管,努力完成收入目标。以财政收支平衡为目标,继续发展两烟产业,巩固好老税源,使政府增收,农民增收,实现双赢,创新思维,充分利用好鸡飞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继续巩固提升鸡飞3A级景区旅游产业,努力培植新税源。严格依法治税,依托征管网络,深挖隐性税源,做好税源监控。强化征管手段,细化征管措施,加大零散税收管理,杜绝收入跑冒滴漏,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入库。
5.加强绩效分析,确保资金高效运行。继续强化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执行力,实行预算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办法,提高预算的前瞻性、连续性、约束性。完善预算执行分析、资金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监督等制度,探索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评价工作完成后,本部门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明年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本部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报财政部门备案。绩效评价结果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请昌宁县财政局在政府网站代为公开。
6.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领导重视,部门牵头,齐抓共管,形成了有力的领导和工作机制。根据工作职责,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及预算执行责任,明确项目管理主体,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保障项目实施进度高效有序。
②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从资金源头入手,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合理使用,加强监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厉行节约工作,确保将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③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和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重视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使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有章可循。
④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预算法学习培训,规范预算收支管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加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鸡飞镇财政所决算公开报告.DOC.doc】
附件【鸡飞镇财政所决算公开表.XLS.xls】
附件【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决算公开报告.DOC.doc】
附件【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决算公开表.XLS.xls】
附件【鸡飞镇民政办决算公开报告.DOC.doc】
附件【鸡飞镇民政办决算公开表.XLS.xls】
附件【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决算公开报告.DOC.doc】
附件【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决算公开表.XLS.xls】
附件【鸡飞镇人民政府决算公开报告.DOC.doc】
附件【鸡飞镇人民政府决算公开表.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