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6X4-/2020-0525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鸡飞镇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05-25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昌宁县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承办林业技术推广、森林病虫害防治、护林防火、林权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个单位,设营林员、森林防火消防员、资源林政管理员、公益林管护员。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营林工作
(1)根据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下发2020年度新的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完成。
(2)巩固好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8500亩(其中:3000亩为新植,5500亩为补植补造)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2、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1)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镇人民政府与村、村与村民小组、村民小组与农户要层层签订2020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状,把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到山头地块、林区单位和具体责任人身上,实现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目标。在戒严期间,各村和指挥所成员单位要划片挂钩,分村负责,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2)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一是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户主责任通知书》的发放工作,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户主责任通知书对林区农户的全覆盖;二是通过各种宣传媒体,组织开展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周”及清明节宣传周的宣传活动,紧紧围绕“扑火安全、学校五个一工程、警示标牌、户主责任通知书、公益广告、火灾条例、五色彩旗、火灾保险”等森林草原防灭火“八大宣传”工程,利用广播、传单、宣传车等载体,以村寨、街道、学校、交通要道为阵地,深入广泛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3)进一步加强火源管控。一是开展整治森林火灾隐患的专项治理。根据上级部门森林防火期各项要求执行,严格按《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规定,严把申报、审批、监督、验收关。对痴、呆、聋、哑、疯五种人,要建立登记台账,签订监护责任书,落实监护人。对重症精神病人要建立个人档案卡,采取更为有效的监管措施。对林区坟地造册登记,实行坟主负责制。在重要时段,重点地段要继续设立登记点,加大对进入重点林区人员的检查登记力度,防堵火源进山。二是狠抓野外用火管理。以野外火源管理为中心,进一步加大火源管理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人为火源造成的森林火灾;要严格执行防火期农事用火许可制度,对违规用火要严肃查处,切实减少林区农事用火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威胁。
(4)从严惩处森林草原火灾肇事者。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火案的查处力度,继续保持严惩火灾肇事者的高压态势,以达到查处一桩,震慑一方,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6)对5块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碑进行翻新。对10块半永久性宣传牌进行修复,在人员密集及重要位置加设临时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牌。
(7)在重大节日、人员出行密集点对森林草原防火严峻地点(例如:集镇面山、寺庙、公园、垃圾焚烧点、交岔路口等)进行定点执法执勤。
3、森林资源管理工作
(1)强化以林地管理为核心的森林资源管理。按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分类管理、分级保护的原则,强化林地管理,确保林地不流失,实现林业双增目标;加大林政执法力度,对乱占林地、毁林开垦、改变林地用途、盗伐滥伐林木、违法收购林木为主的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做到重点突破精准打击。进一步推进林业法制建设,做好法律进村服务,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2)按森林分类经营理论,做好各林种管理,维护生态安全。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对森林资源管理的支持,加强对护林员的培训与监管,积极探索各项林业补偿资金兑现渠道。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昌宁县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财务总收入36.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下降20.9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各种保险及工会经费在政府下统一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昌宁县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收入36.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2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27万元(本级财力36.2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下降20.9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各种保险及工会经费在政府下统一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昌宁县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预算总支出36.2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7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20.9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各种保险及工会经费在政府下统一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27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6.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0.50万元。
六、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昌宁县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5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