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6X4/20230726-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鸡飞镇
公开目录 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 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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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飞镇2023年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


鸡飞镇2023年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

单位(盖章):鸡飞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7879218

序号

实施主体

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省级服务指导标准

州(市)级服务指导标准

县(市、区)级服务指导标准

备注

1

鸡飞镇为民服务中心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合信息修改

保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

符合条件的自然人

向群众宣传医疗保险参合信息为什么修改、如何修改和修改具体时间

无

无

无


2

鸡飞镇为民服务中心

外伤患者无第三方负责的核实

保山市医疗保险政策

符合条件的自然人

告知群众外伤患者无第三方负责的条件和实施依据

无

无

无


3

鸡飞镇为民服务中心

县外转诊患者医药费报销的资金发放

保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

符合条件的自然人

告知群众县外转诊患者医药费报销的资金何时发放、如何发放

无

无

无


4

鸡飞镇为民服务中心

住院伤情证明

保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

符合条件的自然人

给群众开具住院伤情证明

无

无

无


5

鸡飞镇为民服务中心

参保人员注销及丧葬费办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符合条件的自然人

告知办理群众相关程序和相关政策

无

无

无


6

鸡飞镇为民服务中心

参保对象基本信息审核、录入、建户、开户、缴费、领取申请等业务办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符合条件的自然人

告知办理群众相关程序和相关政策

无

无

无


7

鸡飞镇为民服务中心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查询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符合条件的自然人

告知前来办事人员如何查询、到哪里查询

无

无

无


8

鸡飞镇为民服务中心

补发养老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符合条件的自然人

告诉前来办事群众如何补发、补发标准

无

无

无


9

鸡飞镇为民服务中心

救灾救助材料收集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符合条件的自然人

告知前来办理人收集哪些材料

无

无

无


10

鸡飞镇为民服务中心

办理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生活困难救助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符合条件的自然人

告知前来办理人救助条件、救助途径,对符合条件的人给以办理

无

无

无


11

鸡飞镇为民服务中心

农村五保供养相关手续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五保供养条例

符合条件的自然人

告知前来办理人办理条件、办理途径,对符合条件的人给以办理

无

无

无


12

鸡飞镇为民服务中心

民政相关证明开具

上级民政部门相关政策

符合条件的自然人

给符合条件的群众开具相关证明

无

无

无


13

鸡飞镇为民服务中心

生育证办理

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云南省生育证管理办法

符合条件的自然人

给符合条件的群众办理生育服务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办理人告知如何才能符合条件

无

无

无


14

鸡飞镇为民服务中心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

符合条件的自然人

对符合条件的群众开具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群众一次性告知办理要件

无

无

无


15

鸡飞镇为民服务中心

代办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符合条件的自然人

告知前来办事的群众报意外伤害保险的条件和所需材料,并承诺办理时限,予以办理

无

无

无






















说明:1.清单梳理只列主项。

2.结合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承接事项和工作实际,平台承接事项在备注栏备注。

3.无事项的单位请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