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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6X4-/2021-1128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鸡飞镇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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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民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暖冬救助物资发放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我县困难群众安全安全、顺利、温暖过冬,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分配一批暖冬物资(详见附表)。现将物资发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物资发放对象为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重病重残人员、三类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

二、物资发放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杜绝优亲厚友等行为,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困难群众手中。

三、物资发放管理要确保及时、准确、快速发放到位。

四、请各乡镇于11月29日至30日到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领取暖冬救助物资,务必在2021年12月25日前将物资发放完毕,并将物资发放名册报送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县民政局将对照物资发放名册进行电话抽查。

昌宁县民政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