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6X4-/2019-0402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鸡飞镇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9-04-02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坚持“按事设岗、一岗多责、一人多岗”原则,党政机构在编制定额内综合设置岗位,相近职位、互相兼职,力求精干、高效。
党政办公室。设主任、纪检(监察)干事、组织干事、宣传干事、武装干事、秘书、人事助理员、出纳、青年干事、工会干事、妇女干事岗位。
经济发展办公室。设主任、村镇规划助理员、经济发展助理员、统计(农经)助理员、安全生产助理员、农业生产助理员岗位。
社会事务办公室。设主任、劳动保障助理员、民政(残联)助理员、人口和计划生育助理员、科教文卫助理员岗位。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设主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助理员、信访助理员岗位。
(二)事业单位坚持“以岗定编、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的原则,按照《昌宁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昌办发〔2009〕35号)精神,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