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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6X4-/2019-0402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鸡飞镇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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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鸡飞镇事业单位设置和职责

鸡飞镇坚持政事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按照管理性职能收归政府,公益性职能进一步强化,经营服务推向市场的要求,从加强、完善农业和农村社会服务体系、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出发,设置7个股所级事业单位,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财政所。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和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鸡飞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承办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鸡飞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鸡飞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鸡飞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承办林业技术推广、森林病虫害防治、护林防火、林权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鸡飞镇财政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主要职责是承担编制镇财政预算、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