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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6X4-/2019-0108022 发布机构 昌宁县鸡飞镇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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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综合施策稳定经济增长

农业稳中增效。持续巩固现有传统产业。2017年,种植烤烟11000亩2.5万担,产值3044万元;种植香料烟2700亩6900担,产值753万元;甘蔗保有面积15000亩,入榨4.8万吨,产值2133万元;泡核桃保有面积16万亩,产值1.7亿元,坚果保有面积1.1万亩。在攻坚行动中,通过整合扶贫专项资金,向贫困户无偿发放优质种公猪10头、能繁母猪1520头、肉牛383头、土鸡苗4万多羽,全镇肉类总产达7400吨,年产值1.5亿元。

开放发展优势规模产业。引进中麒果业公司在5个村(社区)16个村民小组流转土地、种植柑桔5800亩,实现年地租收入309万元,年务工和承包管理收入500万元,带动群众种植柑桔1100亩。同时,引进华昇肉牛、煌熔生猪、绿洲生物、绿健中药、江沅食品等外来投资企业,带动贫困群众向集约化、标准化、规范化发展,不断拓展收入渠道。

鼓励创新发展特色产业。坚持推动全民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做新做强。林下生态土鸡养殖规模不断壮大,“一根丝林下飞鸡”品牌驻昆进京;冬桃种植面积达到1000亩,人参果种植面积达到3000亩,无公害生态菜园发展到5000亩。绿色生态特色种植、养殖已经逐步成为山区贫困群众致富新途径。

三产保持活跃。探索农村(社区)居民网络代购和农产品销售服务途径,构建“基层党建+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一村一店”,依托鸡飞特有的温泉资源,以养元公司为龙头,提升打造温泉养生游,带动农家乐等乡村休闲游,增加群众就业岗位,促进群众增收,积极向外推介特色乡村旅游,共计接待游客11万余人次,实现旅游收入840多万元。

工业实力增强。小型茶叶加工厂不断发展壮大,工业经济运转良好。绿洲生物有机肥科技有限公司成为规模以上企业,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财税监管规范。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20万元,比2016年减90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2506万元,比2016年减少1751万元。清缴私人建房税170万元。

——做实项目增强发展后劲

坚持把改善基础设施作为精准扶贫的关键环节来抓,加大项目整合和投资力度,重点在“水、电、路、教育、卫生”五个方面作提升。

水利方面:先后建成立引小(一)型水库,实施6个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新开工磨刀河小(一)型水库,全镇重点水利设施蓄水量达423万立方米。在原有成果基础上,2017年新增投资118万元实施8个人畜饮水工程,6个村19个村民小组665人直接受益,全镇人畜饮水工程覆盖率达95%以上。同时,率先在全县创新成立农民用水专业合作社,实现水利设施“建—管—用”一体化新格局,受到省、市、县各级和广大群众一致好评。

电力方面:2014年投资800万元建成鸡飞供电所,2013—2016年投资1400万元完成10个村(社区)农村电网提升改造,目前380V三箱动力电已覆盖全镇10个村(社区)125个村(居)民小组。

交通方面:2013—2015年,依托国家通畅工程,举全镇之力,投资4500万元,全面完成10个村(社区)90公里水泥路工程。整合国开、浦发贷款项目和整县推进、整乡推进、整村推进项目,投资9000多万元,继续实施重点自然村硬化道路21条86公里、村民小组硬化道路63条54公里。当前,全镇村组道路硬化率达70%以上,同时实现了与周边7个乡镇重要联结道路全面畅通。

教育方面:在原有基础上,2017年新增投资2244万元,新建村级幼儿园2个、镇级幼儿园1个;投资52万元修缮中小学校舍;投资2800万元实施中学扩建;教育硬件设施基本完善,教育扶智作用彰显,顺利通过国家教育均衡发展验收。

卫生方面:2015年投资278万元建成镇中心卫生院医技楼,2014—2017年投资400万元建成10个标准化卫生室,全镇村级卫生室全面完成达标建设,居民享有更有效、便捷的医疗健康服务保障。

扶贫攻坚工作扎实。充分发挥党的政治引领功能和服务群众功能,把“基层党建提升年”与党建统领脱贫攻坚相结合。

提升基础保障。3年内投资800多万元建成22个党员活动室,其中里文村3个、邑等村4个。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升薄弱村3个、巩固提升富裕村1个,2016年末实现所有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1万元以上,2017年末实现收入10万元以上1个村、5万元以上3个村、3万元以上6个村,其中:里文村完成5万元,邑等村完成11.02万元。

提升党支部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易地扶贫搬迁、深化水利改革、提升人居环境、重点产业发展、重点工程建设等“三重”工作中,成立了9个临时党支部,维护了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

提升党员素质。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农村党员学习培训,指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协助抓好村“两委”班子建设,不断提高工作创新能力。发放“农村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410万元,帮助农村党员发展产业,农村党员带头致富模范作用进一步显现。

易地搬迁。抓住中央和省关于“近三年易地搬迁行动计划”的重大机遇,有效破解“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难题。针对主要居住在边远山区、交通闭塞、地质灾害隐患点等生存条件恶劣,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贫困户,坚持“科学规划、统一布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政策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规划建设集中安置点6个,实施易地搬迁469户1996人(建档立卡贫困户339户1449人)。其中:2016年150户640人(建档立卡户128户545人),2017年319户1356人(建档立卡户211户904人)。截至目前,主体竣工达到入住条件309户1336人,其中脱贫退出287户1241人已全部达到入住条件(含里文村59户262人、邑等村99户429人)。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从根本上改善了贫困群众出行、饮水、就医、上学等生产生活条件。同时,树立“搬迁与发展两手抓,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安居与乐业并重”理念,实行“移民搬迁安置与产业转型发展”相结合,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留得住、能致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鸡飞镇实有独立核算机构5个,分别为:鸡飞镇人民政府,鸡飞镇财政所,鸡飞镇农业服务中心,鸡飞镇民政办,鸡飞 镇林业服务中心。

其中鸡飞镇人民政府,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鸡飞镇财政所,鸡飞镇农业服务中心,鸡飞镇民政办,鸡飞 镇林业服务中心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7年末实有行政编制62人,其中:镇机关行政编制27名,工勤人员编制0人,参公管理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32人。

2017年末,实有人数65人,其中行政机关人员27人,工勤人员3人,参公管理人员3人,事业人员3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2017年度收入合计2549.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9.3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792.87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资金减少收入1792.87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鸡飞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支出合计33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8.5万元,占总支出的34.83%;项目支出2205.3万元,占总支出的65.17%;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较上年增加15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8.8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513.4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结转结余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其中:

1.年初结余资金糖料基地项目资金,新增支出732.4万元;

2.年初结余资金易地搬迁工程项目无偿补助资金,新增支出215.2万元;

3.年初结余资金2016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新增支出25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2017年度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8.5万元,较上年增加8.8万元,增加0.75%,主要原因为:

1.绩效奖金资金,新增基本支出40.9万元。

其中: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7.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11%,人均8.72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611.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89%,人均9.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2017年度用于保障部门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05.3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513.3万元,增长218.68%,主要原因为上年结转结余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其中:

1.糖料基地项目资金,新增支出732.4万元,项目开展进度为90%;

2.易地搬迁工程项目无偿补助资金,新增支出215.2万元,项目开展进度为45%;

3.2016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新增支出250万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6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与上年对比增长1569.6万元,增长87.48%,主要原因为上年结转结余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其中:

1.糖料基地项目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2.4万元;

2.奖金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万元;

3.易地搬迁工程项目无偿补助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2万元;

4.2016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732.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9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0.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0.4万元。

5.教育支出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8.5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文化建设支出8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22.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0.9万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7.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万元。

10.节能环保支出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5.2万元。

11.城乡社区支出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5.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2万元。

12.农林水支出218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8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5.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1万元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074.8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4.9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9.31万元,支出决算为48.85万元,完成预算的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8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2.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5万元,下降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按年初预算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5万元,占30.39%;公务接待费支出34万元,占69.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8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9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9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调研、检查指导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8.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2.4万元,减少23.86%,主要原因为:

(1)办公费支出,减少83.3万元;

(2)维修(护)费支出,减少15.3万元;

(3)劳务费支出,减少20.3万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支出,200.5万元;

(2)印刷费支出,3.7万元;

(3)电费支出,2.4万元;

(4)邮电费支出,8.9万元;

(5)差旅费支出,3.3万元;

(6)维修(护)费支出,35.4万元;

(7)会议费支出,12.3万元;

(8)培训费支出,2.9万元;

(9)公务接待费支出,34万元;

(10)劳务费支出,9.8万元;

(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8万元;

(12)其他交通费支出,27.3万元;

(13)办公设备购置费支出,3.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资产总额364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29.9万元,固定资产617.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8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96.8万元,固定资产增加9.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0项,账面原值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82.58万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682.58元,工程采购支出0万元,服务采购支出0万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目标和中心工作,团结和带领全镇各族人民,在攻坚克难中赶超跨越,在真抓实干中改善民生,全镇上下合力攻坚、务实创新,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克服重重困难,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稳中有进、稳中有为、稳中提质的良好局面。

---2017年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3.86亿元,比2016年的3.43亿元增0.43亿元,增长12.5%;固定资产投资2.54亿元,同比增长1.41亿元,增长124.8%。粮食总产达13390吨;收购烤烟2.5万担,产值3043.37万元;收购香料烟6889担,产值747万元;茶园改植850亩,干茶总产736吨。完成新植补植造林4201亩,核桃提质增效面积3000亩,核桃种植面积达16.13万亩,产量4300吨,产值8600万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群体免疫密度达93%,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肉类总产7451吨。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2个,全镇专业合作社达57个。新植甘蔗4943亩,宿根11439亩,入榨甘蔗48082吨;种植澳洲坚果3846亩,柑橘1.5万亩,冬桃1540亩。实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58元,比2016年的9248元增1110元,增长12%。

---营造了积极干事的好氛围。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跟踪问效,提振了精气神。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积极主动作为,狠抓推进落实,干事创业的信心与勇气倍增,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加强征管,财政收入稳中有进。一是转变税收征管方式。由注重征收管理向注重税源管理转变,从排查税源入手,以强化税收征管为着力点,以狠抓税收督查为手段,坚持“抓大不放小”,加大税收清收力度,严厉打击偷税漏税行为,确保税收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二是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多措并举组织收入,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0万元。

---优化结构,坚持民生优先保障。一是认真落实惠农政策,以“一折通”方式按时足额向农民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261万元、退耕还林补贴65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贴23万元、草原生态补贴42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26万元、基础母牛扩群补贴8万元。二是坚持民生优先理念,社会保障支出力度不减,全年共计发放自然灾害救助6万元、抚恤补助70万元、高龄老人生活补贴14万元、农村临时救助11万元。

---强化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强化预算约束,加大公开力度。严格按照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预算管理的要求,认真进行预算编制、执行及监督,并在政府网站上对预决算及“三公”经费进行公开。二是制定鸡飞镇财务管理规定,规范经费审核报销程序。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配套制度,压缩和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全镇上下勤俭节约,降低了行政成本。三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加强财政廉政风险防控,加大监督和制约,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相协调的监督机制,规范财政权力运行。

(2)、存在的问题

1、年初预算不够细化,年内预算调整资金较大,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内控制度有待完善,财务管理有待加强。

3、加强项目支出管理,需要加强与项目部门沟通,不断完善各项支出管理,增强整体业务水平。

4、税源结构单一税收后劲乏力,本镇税收来源主要靠农业,工业发展滞后,第三产业上不去,税收收入少,财政增收困难。加之,刚性支出不断加大,因政策调整,人员支出加大,镇级财政压力大。

5、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核算欠规范。会计人员对会计基础工作方面的知识有所欠缺,导致会计核算欠规范,会计报账时未能认真审核和填制会计记账凭证,会计信息不准确。主要有以下几点。

(1)会计记账凭证内容不全、不规范。记账凭证上没有填写出纳,会计摘要写不清楚。

(2)原始凭证填制的不规范。有些未能按照会计相关制度和标准来填写原始票据和凭证,如:一些原始单据基本要素不齐全,资金发放的花名册(自制凭证)不够规范。

(3)会计装订不规范。会计凭证封面没有填有写明凭证张数和保管年限,没有加盖单位公章等。

6、对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重视不够,单位只重视资金支出,不重视资金投入后所产生的效益,财政整体支出管理有待完善。

(3)、整改情况

1.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将预算指标精细化,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有效控制预算调整额度。强化预算支出管理,保障重点支出,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控制“三公经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政监督机制建设。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有效进行日常财务管理,强化财务重大事项的监控,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和财会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严格财政资金支出审核程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3.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和加强项目管护措施。加强项目前期、中期、后期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资金财务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支出的安全、规范和有效。

4.加强税源精细化管理,加强税收征管,全面掌握镇级税源,应收尽收。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立足本地税源,巩固基础税源,加强对各乡镇私人建房、私房出租、以及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的税源管理。以财税增收为目标,稳定农业基础财源、加快培植新兴财源,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效益为核心的多元立体财源体系,减少财政压力。

5.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要求,将绩效观念和绩效要求贯穿于财政管理中,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解决财政资金"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问题,科学合理地预算安排财政资金,把有限的财政资金分配好、使用好、管理好,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2017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市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