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6X4-/2021-0418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鸡飞镇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1-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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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3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20〕21号)、《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20〕32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全覆盖,切实打通公开工作“最后一公里”,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1年,政务公开载体和渠道更加丰富多元、规范有序,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政策解读回应、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村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梳理制定工作全面完成,村务公开制度更加完善。
2022年,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解读回应不到位、公开平台不规范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023年,基本建成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的全镇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形成体系完备、制度健全、平台规范、队伍专业、保障有力的基层政务公开新格局,推动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任务
(一)推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
1.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各办、中心(站、所)及向相关驻鸡单位要对照上级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明确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形成本部门、本单位试点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其他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梳理参照试点领域的做法。事项梳理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除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并做到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各办、中心(站、所)及相关驻鸡单位于2021年7月23日前将本单位的政务公开事项全清单(包括试点领域、其他领域)统计表(附件2)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镇党政办公室。
2.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办、中心(站、所)及相关驻鸡单位要依据本单位的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梳理情况,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参照上级编制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一步细化、完善,形成本单位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于2021年9月15日前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镇党政办公室。
3.规范标准目录审核工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要坚持逐级审核、先审后发,重点审查公开事项覆盖度、标准目录规范度。各办、中心(站、所)及相关驻鸡单位编制的标准目录,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镇党政办公室,再由镇党政办公室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备案。编制目录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既要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又要体现本镇本行业本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要依据法律法规、上级规定和本级权责变化情况,对标准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
(二)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
1.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发布等各项制度,在公文拟定时明确“主动公开、删减后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在公文印发时明确标识“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要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度对未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信息要及时予以公开。
2.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扎实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发布信息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切实加强日常监测及信息发布前的检测,发现错误信息要第一时间处理。各办、中心(站、所)及相关驻鸡单位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上发布的所有信息需经单位信息拟稿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4人层层签字审批同意后才能公开,并填写《鸡飞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按月度汇总报镇党政办公室备案。
3.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严格履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职责,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流程,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要畅通信函、传真、当面提交、互联网等多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主动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及时更新。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依申请公开答复标准化、规范化。
4.健全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机制。要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报送、处置、回应和督办机制。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正确引导、凝聚共识。针对重大政务舆情,要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5.健全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指标,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建立社会评议制度,适时通过民意调查等方式开展社会评议,根据评议结果不断调整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积极参与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6.健全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结合本单位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制定公众参与政府行政决策的工作制度,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要完善民意汇集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要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三)推动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
1.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有关要求,规范设置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2.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分级备案制度,避免“一哄而上、只开设不运维”的情况发生。要按照有关时限要求及时更新、发布政务新媒体上的信息,坚决杜绝“僵尸”、“睡眠”账号。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要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统一信息来源,统一发布口径,构建整体联动、集体发声的政务新媒体矩阵,实现信息同源、分发同时、资源同享、服务同根。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定期开展自检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根据实际情况拓展政务公开渠道,依托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做到统一标识、统一设施、统一功能、统一管理,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4.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多渠道全面准确发布办事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办理进度、办理结果和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行办事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精准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认真梳理各类相关联的办事服务事项,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5.推动政务公开向村(社区)延伸。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结合工作实际,指导村民委员会建立完善村务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广播、喇叭等贴近村民生活的方式,扩大政策传播范围,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办、中心(站、所)及相关驻鸡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各自职责任务,主动对接县直有关部门,强化统筹协调,落实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地落实。
(二)加强队伍建设。由镇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各办、中心(站、所)及相关驻鸡单位要加强配合,强化工作职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
(三)加强教育培训。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每年至少组织1次学习培训,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要强化业务培训、经验交流,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附件:
1.鸡飞镇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责任清单
2.鸡飞镇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全清单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