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6X4-/2020-1208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鸡飞镇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 2020-03-05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鸡飞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

为切实做好全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总体要求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二、政府公开信息的分类

镇人民政府重点公开下列基本信息:

(一)机构职能

1.政府领导成员及分工

2.职能部门及职责

(二)政策信息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2.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

3.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土地利用及管理

1.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宅基地使用审核、管理

(四)政府财政管理

1.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

2.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3.各类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

1.项目名称、收费标准以及法律依据

2.办理机构、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

(六)其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分配情况;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镇集体企业及其他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要求

(一)明确机构,指定人员,落实责任,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广播、信息公告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三)在公开政府信息时,要切实做好保密审查工作,所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四、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鸡飞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