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35N-/2019-0316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温泉镇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9-03-16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贯彻落实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县委、县政府对加强河库管理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2018年温泉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控制水资源使用总量为核心,以“治”与“调”为重点,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系统推进温泉镇流域内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坚持全面依法推进、注重改革创新,坚持严格考核问责、落实各方责任,坚持综合施策、突出工作重点,坚持全民参与,进一步加强温泉镇内流域的科学保护和治理。
二、目标要求
2018年底前,基本解决全镇11条河流基本解决河道无白色垃圾,行洪安全,减少水土流失;2件小(二)型水库、8件小坝塘改善库区蓄水环境。促使河、库、塘环境面貌显著改观,实现辖区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六无”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落实湖长制。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结合温泉镇实际,制《温泉镇全面贯彻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方案》。(镇河(湖)长制办公室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定期利用各种平台开展宣传推广活动,逐步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群众爱水惜水护水,让群众主动参与到河长制工作中来。(牵头单位: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镇河(湖)长制办公室,镇直相关单位,10个村委会)
(三)召开培训会,落实责任。及时组织召开各级河长业务培训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工作任务,作为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镇河(湖)长制办公室;配合单位:镇直相关单位,10个村委会)
(四)完善基础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对已经出台的工作方案、行动计划和配套制度再补充、再完善,再细化工作措施。同时健全完善河(湖)长制工作台账、巡河记录,奠定河长制良好工作基础。(责任主体:镇河(湖)长制办公室、10个委会)
(五)切实做好河库塘渠巡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全面落实制,建立健全河长巡查检查制度,压实各级河长巡河责任,镇级河长至少每月1次,全年不少12次 ,村级河长日常化,每周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48次,建立河长巡查问题清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时整改、跟踪问效,强化“一事一办”,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做到守河有责、护河担责、治河尽责。(责任主体:各级河长)
(六)定期开展清河行动,保持河道干净。利用冬春修和河库枯水季节有利时机,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参与,大力开展“河长清河行动”,重点清理整治河库塘渠存在的乱倒乱排、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捕滥捞等突出问题。河面保洁常态化,每月的5日作为保洁日,各级河长负责组织辖区的河道,右甸河温泉集镇段,由镇河长办组织各段责任单位进行保洁。
(七)信息共享,定期上报工作信息。各村(各级河长)对本月开展河长制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取得成效编成文档上报镇河长制办公室,每月至少一篇。镇级河长制办公室进行整理存档并上报。
(八)强化监控,建立健全台账。对2017年已编制完成的方案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坚持问题导向,因河施策,制定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突出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牵头单位:镇河(湖)长制办公室)
(九)严格督导检查,全面总结验收。镇总督察、副总督察,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察检查工作(每年至少两次),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问责,对侵占河库水域、违规排污等违法行为进行通报、曝光。2018年12月,对年度河长制工作进行验收和总结。(牵头单位:镇督查室;配合单位:镇河(湖)长制办公室,10个村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镇河(湖)长办负责组织和监督指导全镇河库塘渠的保护和治理工作,各村是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把水环境保护和治理纳入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镇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温泉镇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推动落实。
(二)强化考核,责任追究。严格监督考核,按照考核办法,对完成任务好的,予以表扬;对未完成任务,水环境质量持续恶化、出现水污染事故、违法采砂的,要约谈各级河长,并依法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