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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35N-/2021-0706008 发布机构 昌宁县温泉镇
公开目录 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 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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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温泉镇鹿塘村艾家箐丫口寨村组道路建设项目)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温泉镇鹿塘村艾家箐丫口寨村组道路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温泉镇2020年完成村组公路砂石路面建设项目13.18公里,配套实施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30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工作由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成立由分管该项目分管领导任组长,分管财政财务副镇长为副组长,财政、项目办、扶贫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镇国土规划中心为成员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绩效评价工作根据项目资料、项目区群众走访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计划投资3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拨付工程款30万元,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启动实施后,严格按照《昌宁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昌政办发〔2017〕149号)和项目施工合同,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资金拨付时,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提出拨款申请,项目办根据工程进度及质量情况签署意见,经法人签字后办理拨款手续。项目资金由国库直接支付到施工方指定银行账户,项目结束进行项目竣工决算、验收,并在项目区进行项目资金公示。管理过程中,未发现干部冒领、私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的问题;不存在截留、挪用专项扶贫资金、延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情况。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贫困村新建改建公路里程,指标值13.18公里,实际完成13.18公里,分值10分,得分10分,无扣分情况。

(2)质量指标:★★★工程验收合格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分,得分10分,无扣分情况。

(3)时效指标:工程完成及时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分,得分10分,无扣分情况。

(4)成本指标:★道路补助标准,指标值2.2万元/公里,实际完成2.2万元/公里,分值10分,得分10分,无扣分情况。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贫困地区建制村通客车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分,得分10分,无扣分情况;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通硬化路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分,得分10分,无扣分。

(2)可持续影响指标:工程设计使用年限,指标值5年,预计使用年限可达5年,分值20分,得分20分,无扣分情况。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指标值95%,实际完成88%,分值20分,得分18分,因项目建设标准低与群众预期矛盾导致满意度不足7个百分点扣2分。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针对项目设计标准低,未进行整体道路硬化,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我镇将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在十四五期间将100户以上行政村道路实现全面硬化。

五、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我镇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综合得分98分,自评等级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