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35N-/2021-0706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温泉镇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 | 发布日期 | 2021-07-06 |
文号 | 浏览量 |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温泉镇致富带头人培育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全年,在全镇范围内计划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6人,带动贫困户68(含已脱贫户),于2020年低我镇百分之百完成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6人,带动贫困户68户,贫困人口272人以上(含已脱贫户)。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工作由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成立由分管该项目分管领导任组长,分管财政财务副镇长为副组长,财政、项目办、扶贫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镇国土规划中心为成员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绩效评价工作根据项目资料、项目区群众走访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计划投资6.5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6.55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拨付工程款6.55万元,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启动实施后,严格按照《昌宁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昌政办发〔2017〕149号)和项目施工合同,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资金拨付时,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提出拨款申请,项目办根据工程进度及质量情况签署意见,经法人签字后办理拨款手续。项目资金由国库直接支付到施工方指定银行账户,项目结束进行项目竣工决算、验收,并在项目区进行项目资金公示。管理过程中,未发现干部冒领、私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的问题;不存在截留、挪用专项扶贫资金、延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情况。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培育数量,指标值6人,实际完成6人,分值14分,得分14分,无扣分情况。
(2)质量指标:质量达标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4分,得分14分,无扣分情况。
(3)成本指标:每带动一户补助标准最低值,指标值500元/户,实际完成500元/户,分值4分,得分4分,无扣分情况。每带动一户补助标准最高值,指标值3000元/户,实际完成3000元/户,分值4分,得分4分,无扣分情况;单个致富带头人补助总金额,指标值20万元,实际完成20万元,分值4分,得分4分,无扣分情况。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全年总收入,指标值0.4万元,实际完成0.4万元,分值20分,得分20分,无扣分情况。
(2)社会效益指标: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指标值272人,实际完成272人,分值20分,得分20分,无扣分情况。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指标值90%,实际完成90%,分值20分,得分20分,无扣分。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我镇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综合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优。
四、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五、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六、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