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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35N/20251027-00017 发布机构 昌宁县温泉镇
公开目录 救灾信息 发布日期 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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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温泉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目录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编制原则

1.4 适用范围

1.5 预案执行与修订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应根据本地区山洪灾害防御情况适时修订。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概况

2.2 经济社会情况

2.3 灾害损失

2.4 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3.1 划分原则

3.2 “两区”的基本情况

4.1 组织机构

4.2 分工与职责

5.1监测

5.2 通信

5.3 预警

6.1 转移安置

7.1 抢险救灾准备

7.2 抢险、救灾

8.1 汛前检查

8.2 宣传教育及演练

8.3 纪律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温泉镇为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山洪灾害应急、保障和防控体系,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山洪灾害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山洪灾害危害,避免和减轻山洪、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 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2、《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云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云南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法规、条例;

1.2.2 经过批准的国家、省、市、县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告等。

1、《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2、《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3、《云南省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等;

4、地方防汛工作方案、预案、山洪灾害防治方案等;

5、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1.3 编制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3、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4、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温泉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山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本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山洪灾害所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是温泉镇实施指挥决策和防御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

1.5 预案执行与修订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应根据本地区山洪灾害防御情况适时修订。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概况

2.1.1 水系分布

温泉镇位于右甸河流域,河流经温泉镇境内,流域面积0.5平方公里,有大九甲河流域、下六甲河流域、淌柏河流域、西山河流域、大石头河流域等五条小河流域。

2.1.2 气象、水文及暴雨洪水特性

温泉镇地处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全年日照时数为 2247个小时,属典型的低谷高山形立体气候。多年平均降水量为 1302mm。

温泉镇镇内暴雨具有集中、量大、历时短的特点,暴雨的降雨量一般在100mm左右,有时更大,夏季受东南暖湿气流影响,暴雨多出现在5—10月份,较大暴雨多出现在7月中下旬至8月上中旬,区域内的洪水由暴雨形式产生,具有陡涨陡落,洪峰高,历时短等特点。

2.1.3 地形地质

①地形地貌:温泉镇地处低山、浅山区,地势沿东南向西北逐渐升高,境内有五条小流流域将全镇分割成许多小块,地形起伏,地质构造复杂,地貌类型多样,境内沟壑交错。

②地质构造:温泉镇地处横断山脉向南延伸段,地形地貌属构造剥蚀中高山地貌。区域内的地势总体为北东高而南西低,

③水土流失:全镇总土地面积236.1平方公里,其中水土流失面积43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18.22%。水土流失,造成生态环境恶化、河道淤积,影响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

2.2 经济社会情况

2.2.1 行政区划:温泉镇位于昌宁县东南部,距县城 20公里,320国道横穿全境。跨东经99°16′-99°17′,北纬24°14′-24°15′,境内最高海拔2470m,最低海拔1500m,有国土面积236.1km2,镇政府驻地距离县城20km,温泉镇辖温泉、光山、联席、新河、松山、大九甲、下六甲、兴文、鹿塘、尼诺10个村民委员会169个村民小组。全镇总人口7628户26136人。

2.2.2 经济社会情况

温泉镇主要经济产业有粮食、茶叶、烤烟、畜牧、林果等,是一个典型的贫困山区农业镇。

2.3 灾害损失

2.3.1 灾害损失

四周为山,中间位盆地,由于农业基础设施水平较为薄弱,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蓄洪排涝要求标准偏低,以至雨季,洪涝灾害频发,农作物损失惨重。

2.3.2 山洪灾害成因

1、山洪灾害类型及易发区

温泉镇山洪灾害的主要类型有溪河洪水,滑坡、泥石流等。山洪灾害分布区域性强,主要集中在植被覆盖率低、风化严重的土石山区和有矿产资源开发的村庄。

山洪灾害成因及特点

①高强度的集中降雨是引起山洪灾害最主要的原因。

②地形山高坡陡、河道比降大等原因易形成山洪灾害。

③测报预警设施分布量小,防灾意识淡薄。

2.4 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2.4.1 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目前温泉镇防灾非工程措施主要有《温泉镇防汛应急预案》、《温泉镇度汛方案》、温泉镇政府、尼诺村、下六甲村3个自动雨量监测站,联席村芭蕉林、杨家寨、大水井,温泉村澡塘、大洼子、龙塘、鸭子塘,松山村老地基、平掌子、丫口寨、上寨,鹿塘村岔路、四角田、后山、马鹿塘,尼诺村树根地、蕨坝山,光山村菖蒲塘、筷子箐、响水20个简易雨量监测站。

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1、相关政策法规宣传不到位,群众意识淡薄;

2、相应防灾非工程措施不具体。

2.4.2 山洪灾害防御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是加大水库除险加固建设力度。近年来,温泉镇先后完成了杞木林水库、方家寨水库2座小(而)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并按照“一库一策”严格控制蓄水,确保安全度汛。二是进一步做好山洪的坡面治理,通过采取合理的农业耕作措施、坡面林草、禁止新开坡土梯田、封山固沙、护坡固脚等措施。三是加大山洪沟及防洪河堤治理力度,采取拦挡,疏通,排导与加固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进一步提高了河道的行洪能力。四是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山洪灾害危害和影响大小,对城镇居民点、交通干线、主要工矿企业、重要水利枢纽的地质灾害点优先纳入治理范围。通过工程建设的实施,进一步增大了土壤蓄水能力,增加了林草植被,改善了小气候,提高了土地生产力,增强了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1、部分水毁工程目前没有修复到位,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2、群众防灾意识淡薄。

3 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3.1 划分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

划分原则:1、对处于历史洪水线及各溪河 10 年遇洪水淹 没线以下河谷、沟口、河滩、易损堤段范围以及陡坡下、低洼处、不稳定山体下的村庄所在区域划入危险区。2、在危险区以外,能避开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作为临时避灾地点的区域划为安全区。

3.2 “两区”的基本情况

温泉镇鹿塘村委会学堂杨家寨小组、吴家,兴文村委岩子脚、三家村,光山村委会棠梨树、响水、慢笼箐、光山小组,尼诺村委会上尼诺、下尼诺、杞木林,温泉村委会湾塘、街子、饶家寨小组,下六甲村委会岔浪坝小组,大九甲村委会大九甲、方下、老寨子小组,松山村委会麻栗树小组均属于地质灾害危险区。联席村施家寨、新河村小新寨属于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详见附表6。

4 组织指挥体系

4.1 组织机构

根据上级要求和山洪防御预案编制大纲的规定,温泉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山洪灾害防御机构由温泉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并由镇主管领导任政委、指挥长。温泉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如下:

政 委:杨 明 镇党委书记

指 挥 长:杨白玲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罗照强 镇人大常委会主席,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罗 莹 镇党委副书记

杜先权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禹志勇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李城龙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奇邦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珊珊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云涵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李俊杰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派出所长

赵 宸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吉治颖 司法所所长

高丽萍 市管所所长

杨永张 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罗福婧 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张绍香 镇卫生院院长

段泽锐 自然资源管理所负责人

李国林 温泉中学校长

施赵员 温泉中心学校校长

段理成 温泉供电组负责人

赵怀毕 温泉电信所负责人

杨忠武 温泉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福龙 光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子毅 松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登武 新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国先 联席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饶福超 大九甲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吴海涛 下六甲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宗洑镪 兴文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徐字浩 鹿塘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 燕 尼诺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温泉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内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 保障等5个工作小组和2个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10人)。镇内各行政村成立以村总支书记或村主任为负责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同时,各村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应急抢险队。每个村均至少确定1名监测人员、1名报警人员,并造花名册报送镇政府、县防汛办备案。

4.2 分工与职责

4.2.1 分工

镇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本区域内山洪灾害防御群测群防工作,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实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4.2.2 工作职责

1、行政首长主要职责

镇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负责本辖区内山洪灾害防御的实施和指挥调度工作。

2、镇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主要职责

在指挥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3、各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监测组:各村总支书记、主任

负责监测辖区各类监测站的雨情、水情,重要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洪泛区水位,山体开裂、滑坡点、泥石流沟的位移等信息。

信息组: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

负责对县级防指、气象、水文、国土等部门汛前各种信息的收集与整理,掌握本辖区内暴雨洪水预报、本地降雨、山体开裂、滑坡、泥石流、水库溃坝、决堤等信息,及时为指挥长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转移组:村干部

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报通知,组织群众按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调度组:党政办、民政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与交通、农业、林业、粮食、民政、水电、电信、物质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调度所有抢险救灾工作所需的救灾车辆、救灾物资、设备等。

保障组:财政所、卫生院

负责了解、收集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派员到灾区实地查灾核灾,汇总、上报灾情数据;做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等;指导和帮助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和恢复重要基础设施;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的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物的使用、发放和信贷工作;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预警发布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 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

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表 5。

5 监测、通信及预警

5.1监测

5.1.1 监测系统的设立

1、自动监测系统 温泉镇目前共有自动雨量站 3个,分别在镇政府、下六甲村、尼诺村。

2、简易监测系统 温泉镇目前共在联席村、温泉村、松山村、尼诺村、鹿塘村、光山村设有简易雨量站。

5.1.2 监测内监测内容

①雨量监测

雨量观测员负责通过本村雨量站收集雨量信息。观测员在 大雨天气条件下每 1 小时观测一次,暴雨天气 30 分钟观测一次,并及时将观测数据上报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小组,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小组负责向镇山洪灾害防御办公室上报。

②危险部位观测(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水库、尾矿库、地质灾害易发点、河道险工险段、桥梁、危险区域分布区等防汛重点部位的危险部位巡查员加强对危 险部位的巡逻看守,当降雨量达到 30 毫米或出现大雨、暴雨天气,24 小时巡逻看守,每 1 个小时向村工作组报告一次巡查情况,出现紧急险情向村工作组报告并立即向上一级山洪灾害指挥机构汇报,迅速组织人员转移或撤离到安全地区。

5.1.3 监测要求

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突出时效性和准确性,采用自动监测和简易监测相结合的手段,获取实时可靠的监测数据,并及时将结果上报各级指挥部门。监测系统以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

5.2 通信

5.2.1 通信方式的选择

1、原则实用、可靠、先进。

通信方式

(1)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采用 GSM/GPRS 通信传输信息, 简易监测站点采用电话、人工传输信息。

(2)山洪灾害预警发布的通信方式由电话、手机短信、无线语音广播、手摇报警器、铜锣等组成。多种通信方式各自相对独立并互为补充,确保预警和指挥调度信息及时通知到各级部门和危险区群众。

5.3 预警

5.3.1 预警

1、预警指标确定

预警指标是指触发山洪灾害的雨、水量临界值,包括临界雨量和成灾水位(流量)的确定。预警指标分为暴雨预报、准备转移(警戒)和立即转移(危险)两级。

“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按规定开展强降水“1262”递进式预报预警工作,即:提前12小时预报强降水(大于50毫米)落区精细到县,提前6小时、提前2小时预报强降水(大于50毫米)落区精细到乡镇,并根据与防办提前商定的渠道及时通过通知、电话、微信、短信等不同方式推送至10个村总支书记群、灾情信息员群、地质灾害监测员、水库管理员等,落实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等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临界雨量的确定是通过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的降雨情况,根据各小流域的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等,结合历史暴雨洪水资料分析成果以及分布式水文模型计算成果,综合确定本地区各个小流域的 1 小时、3 小时、6 小时、24 小时临界雨量。

成灾水位 (流量) 的确定根据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溪河水位变化情况,确定本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溪河水位值;有的河流可将上游水情变化作为判断是否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的主要依据。

2、预警等级划分原则

山洪灾害预警等级分为三级(Ⅲ、Ⅱ、Ⅰ) ,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可能性、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对应颜色依次为黄色、橙色、红色,三种颜色预警信号分别代表可能(暴雨气象预报)、严重(警戒雨量或警戒水位)、特别严重(危险雨量、危险水位或有泥石流、滑坡征兆) 。

3、预警启用时机

(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并发布暴雨预警信息。当降雨量达到“1262”相应等级雨量值时,降雨仍在持续,应发布预警信息;

(2)当水位达到相应等级值,且仍在上涨,应发布预警信息。若可能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

(3)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4)水库及塘堰坝出现重大险情时应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4、预警发布及程序

根据监测、预报,按照预警等级及时发布预警。

(1)在一般情况下,可按照县→乡(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如图 1)。

(2) 如遇紧急情况(水库、塘堰坝出现重大险情,滑坡等)可采用快速灵活的预警方式进行预警(如图 2) 。

5.3.3 预警、警报方式

预警方式:(1)电话、手机短信预警;(2)口头通知。

警报方式:(1)无线语音广播报警;(2)手摇报警器;(3) 警报方式铜锣报警;(4)口头通知。

5.3.4 预警发布及响应

1、接到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知将有暴雨发生以及发布的三级(黄色)预警,12小时强降水(大于50毫米)预报预警,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1)研判降雨情况,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包乡包村干部进驻重点防御村民小组。

(2)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村发出三级(黄色)预警,通知危险区域群众,密切关注天气动态和预警信息,做好转移避险的准备。

(3)组织人员对水库、坝塘、沿河低洼地带、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山洪沟口、切坡建房点、农用房、土坯房、老旧房、山区工地、低洼地带居民集中区等重要风险部位进行排查巡查。

2、接到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发布的二级(橙色)预警时,6小时强降水(大于50毫米)预报预警或降雨量达到警戒雨量且降雨仍在持续时,或溪河水位达到警戒水位,发布二级(橙色)预警,同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1)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微信向有关村发出二级(橙色)预警,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防范山洪灾害,危险区人员做好转移准备。

(2)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指挥长及成员、所属的监测组、信息组、转移组、调度组、保障组主要成员发布二级(橙色)预警,做好相关防范工作。

(3)有关村在接到二级(橙色)预警后,通过无线语音广播、 铜锣、手摇报警器等向危险区群众发出二级(橙色)预警,提醒危险区人员注意防范,做好转移准备。

(4)包乡包村干部与当地干部、责任人提前转移危险区域的独居老人、伤残人士、留守儿童、病人等特殊群体。综合研判风险,向重点防区预置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设备。加强巡查防守,重点部位落实专人值守。适时关停关闭景区景点和旅游项目,疏散游客。适时关停关闭在建项目工地,转移施工人员。做好已转移人员安置工作,严防回撤回流。

3、接到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发布的一级(红色)预警时,2小时强降水(大于50毫米)预报预警或当降雨量达到危险雨量且降雨仍在持续时,或溪河水位达到 危险水位,或有泥石流、滑坡征兆时,发布一级(红色)预警,同时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1)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村发出一级(红色)预警, 要求危险区人员立即按预定路线撤离至安全区,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立即全面行动,做好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工作。

(2)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指挥长 及成员、所属的监测组、信息组、转移组、调度组、保障组主要成员发布二级(橙色)预警,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立即全面行动,做好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工作

(3)组织包乡包村干部全面转移位于危险区域、生命安全不能得到保障的人员。在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及必要的防灾救灾、应急值班值守力量前提下,采取停工、停业、停课、停市、停运等必要措施,严格控制人员户外活动。各类抢险救援力量,在地方政府指挥和确保自身安全前提下,有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有关预警设备分布情况表见附表6。

6 转移安置

6.1 转移安置

6.1.1 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6.1.2 转移安置路线

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事先拟定好转移路线,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确定新的转移线路。转移路线宜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

6.1.3 转移安置措施

制作《山洪灾害防御明白卡》和警示牌,明白卡的发放对象为危险区的居民,每户一张,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填卡。在危险区重要位置制作警示牌,标明转移对象、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6.1.4 转移安置方式

安置地点一般因地制宜地采取就近安置、集中安置和分散 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搭篷地点应选择在安全区内。

6.1.5制定特殊情况应急措施

转移安置过程中出现交通、通讯中断等特殊情况时,灾区各村组应各自为战、不等不靠,及时采取防灾避灾措施。由村干部分头入户通知易发灾害点村民,尤其是夜间可能发生相关灾害时,要保证信息传递的可靠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借助无线广播、铜锣、哨子等设备引导转移人员到安置地点。在制定的转移路线交通中断的情况下,应选择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到就近较高地点。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

7 抢险救灾

7.1 抢险救灾准备

7.1.1 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抢险救灾方案。

抢险救灾服从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指挥。紧急救援人员主要由应急抢险队员、受灾地区的干部职工、当地群众和其他自愿人员组成。配合做好救灾物资调拨、受灾人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调度、伤病员抢救,以及灾区防疫工作。

镇内设的监测、预警、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工作小组和应急抢险队应协调工作、形成合力。

7.1.2 救灾物资准备

积极配合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做好包括救助装备准备、资金准备、物资准备等抢险救灾的物资准备。积极配合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做好所有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等的调度管理及善后补偿与处理工作。

7.2 抢险、救灾

一旦发生险情,村、组负责人应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 报告,同时,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下设的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组和应急抢险队在镇防御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工作、形成合力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同时按照指挥部的指令将其附近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发生灾情,抢险队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8 保障措施

8.1 汛前检查

汛前,对所辖区域所有的度汛工程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同时采取群测群防的方式,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做到有险必差、有险必纠、有险必报。

8.2 宣传教育及演练

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山洪灾害防御常识,增强群众主动防灾避灾意识。

2、在交通要道口及隐患处设立警示牌。

3、组织对镇村责任人、预警人员、抢险队员等进行培训,掌握山洪灾害防御基本技能。

4、镇村要组织群众进行演练,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

8.3 防汛值班制度

1、汛期(5月1日至10月30日),镇防汛办实行昼夜值班,值班室24小时不离人。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熟悉业务,及时处理日常事务。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汛情紧急时,主要领导要值班。

3、积极主动抓好情况搜集和整理,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全方位掌握情况。

4、重要情况及时逐级报告,做到不延时、不误报、不漏报,并随时落实和登记处理结果。

5、凡上级领导和防指的指示及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镇防办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报和下达,不得推诿和拖延。

6、按要求认真完成好各项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8.4 纪律

为及时、有效地实施预案,各部门要做到: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确保灾民转移安置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失职、渎职、脱岗离岗、不听指挥的,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3、水、雨情报告要及时,有险要速报,会商要及时,指挥要果断;

4、暴雨天气,镇主要领导及包村干部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外出。

5、严格执行病险水库塘堰控制蓄水,一天一巡坝,大雨、暴雨天气 24 小时巡查制度。

6、监测、信息组实行 24 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8.5 落实责任制

1、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

汛前,镇镇指挥部组织召开由镇领导、机关包村干部、行政村(居)党政一把手、重点部位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的防汛动员大会,传达落实县防指有关会议精神,部署具体防汛工作。镇对村、村对重点户签订责任书。

2、“四包、七落实”岗位责任制

(1)“四包”: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党员包群众。

镇领导包村汛前,每个村落实一名镇领导和一名干部具体负责该村的防汛工作。

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党员包群众,每个村至少落实一名村干部负责防汛避险工作;老、幼、病、残、呆傻、孤寡等特殊群体,每人每户都落实一名党员具体负责转移工作。

(2)“七落实”:落实避险信号、转移路线、避险地点、避雨棚(场所)、抢险队伍、提前转移人员、报警人员。

汛前,每个村、每一户由谁负责,转移到哪儿,怎么走,什么信号、由谁发布都要一一明确,落实到人。遇有情况,确保群众安全有序转移。镇、村及民户签订接洽协议,要求在遇有大到暴雨天气或连续降雨时,接待避险群众。山洪易发村配发铜锣、口哨、架设高音喇叭。对无法联系的自然村要求安排1~2名镇机关干部具体负责该村的防汛工作。

1、附表

1、温泉镇行政区划基本情况表

序号

村委会

土地面积

(平方公里)

耕地面积

(亩)

总人口

(人)

家庭户数

(户)

1

温泉

35.4

18725.14

6014

1747

2

光山

18.7

9642.3

1547

354

3

松山

29.8

20026.33

3686

947

4

新河

10.5

4536.11

1440

342

5

联席

21.2

9775.17

2750

666

6

大九甲

21.4

8614.93

1562

354

7

下六甲

23.3

13591.11

2642

642

8

兴文

18.7

13932.47

2921

677

9

鹿塘

33

16475.47

2316

544

10

尼诺

24.2

8885.09

1242

303













合计

10

236.1

124204.12

26136

7628

2、温泉镇历年山洪灾害损失情况表

时间

(年)

灾害

类型

受灾人数

(人)

受灾面积

(亩)

死亡人数

(人)

经济损失

(万元)













3、温泉镇地质灾害危险区统计表

村委会

具体地点

人口

(人)

户数

(户)

耕地

(亩)

房屋结构

备注

木(栋)

砖(栋)

兴文村

岩子脚

42

9





三家村

19

6





光山村

棠梨树

13

4





慢笼箐

27

6





响水

36

8





光山

29

6





尼诺村

上尼诺

105

30





下尼诺

16

5





杞木林

207

52





温泉村

湾塘

0

0





街子

17

3





饶家寨

19

5





下六甲村

岔浪坝

0

0





大九甲村

老寨子

20

5





大九甲

27

5





鹿塘村

吴家

42

11





学堂杨寨

128

27





4、温泉镇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

序号

乡镇

村委会

村(组)

总人口(人)

计划转移人口(人)

安置

地点

负责人

联系电话

1

温泉镇

联席村

施家寨

172

49

陈秀菊闲置空地

李国先


2

温泉镇

新河村

小新寨

198

41

小青树活动室

李 燕


5、温泉镇山洪灾害防御各级责任人情况表

姓名

职务

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领导职务

工作职责

林发波

党委书记

政委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杨白玲

党委副书记、镇长

指挥长

负责全面工作的安排

鲁 鹏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指挥长

负责预防山洪灾害人员调度及财务落实

禹志勇

副镇长

副指挥长

杜先权

镇武装部长

副指挥长

负责组织民兵山洪抢险救灾

李俊杰

副镇长、派出所长

副指挥长

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杨 峰

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

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工作

张志洲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

负责全面工作的检查、落实、农业救灾,恢复农业生产

段泽锐

国土资源所负责人

成员

地质检测、山体滑坡检查、拆迁工作

杨永张

林业中心主任

成员

负责灾害中木材供给

杨国强

镇民政办工作人员

成员

生活救济保障

杨雪

卫生院院长

成员

负责抢救、医护及防疫工作

10个村委会

总支书记、主任

成员

负责本村范围监测预警抢险

6、温泉镇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表

县、村、镇、组

具体地点

人口

(人)

户数

(户)

耕地

(亩)

房屋结构

备注

木(栋)

砖(栋)

新河村小新寨

小新寨

48

198





联席村施家寨

小新寨

42

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