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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35N/20240305-00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温泉镇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工作信息 发布日期 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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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镇安全生产告知书

温泉镇广大人民群众: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危害,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并请大家严格遵守:

一、道路交通安全。严禁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违规载人拉客;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饮酒后驾驶;严禁驾驶报废拼装农用车辆;严禁驾驶无号牌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上路行驶;严禁驾驶逾期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全镇驾驶员要保证车辆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不连续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违法行车,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二、消防安全。居家时注意用电、用气安全,电器使用时人不可离开,人走断电,不乱拉乱接电线;家用电器、插座、电线等应选购正规合格产品,对性能不良,使用时间较长的家电应及时维修、更换;不擅自对燃气管道、灶具等进行改造,煤气罐过了安全使用期要及时更换。

三、防电诈安全。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在与好友聊天中涉及借款、汇款问题时,要设法核实对方身份,与其电话联系,确定身份真实后再做决定,不要随意透露自己和家人的身份、存款、银行卡等信息,不向陌生人转账汇款,发现被骗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广大群众要自觉珍爱树木,努力提高自身防火意识,严禁携带火种上山,严禁在山林吸烟、野炊、燃火取暖,野外用火按要求到村委会报备,戒严期间坚决禁止野外用火。家长要落实对小孩和痴、呆、傻、哑、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的监护措施,防止玩火成灾。

五、食品安全。操办红白喜事及日常饮食中,要严格注意食品的消毒和卫生;不经营非正规渠道食品;不吃不卫生、未消毒和过期的食物,不过量饮酒或酗酒,不暴饮暴食。不参与、不邀约、不聚众煮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及其制品。家中存放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及其制品时,要特别做好标签标识,并单独妥善存放,防止误用误食。

六、冬季取暖安全。室内燃煤、烧炭取暖一定要保持空气流通,切记睡前要确保熄灭火种,煤柴要烧尽、不要闷盖,严防煤气及一氧化碳中毒。亲友邻居要关心身边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人员的冬季取暖安全,促进邻里之间的和睦健康平安。

七、烟花爆竹安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烟花爆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售卖烟花爆竹。遵守规定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在室内燃放,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不点燃爆竹扔到下水道或化粪池,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等抛掷烟花爆竹。

八、谨防溺水安全。学生群体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九、防盗安全。关好门窗,加固门锁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尽量设置监控探头;加强防范意识,尽量不将家禽圈养在户外,晚上要弄到院内圈舍;机动车注意防盗,停泊好车辆待检查确认车窗、车门已关闭再离开,贵重物品切忌放在车内。

十、其他安全。重点关注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身体健康状况情况。及时掌握行动不便人员、慢性基础性疾病患者、婴幼儿等特殊人群情况,加强“一老一小”等脆弱人群健康管理;倡导文明和谐过节,亲朋聚会文明饮酒,不酗酒、不醉酒,不打架斗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