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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35N-/2020-0612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温泉镇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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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温泉镇会计基础自评价报告

昌宁县温泉镇会计基础自评价报告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行为,推动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内部控制规范,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云南省会计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单位对会计基础管理情况开展了会计基础管理评价。

一、会计基础管理自评价工作评价结果

根据《附件5:中列明的评价指标和评价要点,我单位会计基础管理工作自评总分为95.5分(其中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评价为13分、会计核算评价为46.5分、会计监督评价为 10分、内部控制评价为26分)。全镇依据镇本级开展会计基础管理评价。

二、会计基础管理自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我单位组织开展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内部控制四个大方面。

评价采取单位自我评价和评价认定的方式开展。对照《保山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管理工作评价指标》根据上年会计基础规范工作进行自评扣分,自查自纠、整改完善,并向评价认定部门申请评价认定。

(二)我单位会计基础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1.明确审批人员与记账人员、经办人员的岗位职责权限,分设岗位、内部牵制,防止舞弊,各项业务得以有序合规进行;

2.明确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责任和权限,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3.明确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

(三)我单位会计基础管理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自查,我单位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达到《会计法》所规定的要求,财务报告制度、稽核制度等尚未建立健全,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实施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三、特别说明项

(一)特别说明情况

未发生相关情况。

四、加强本单位会计基础管理下一步工作计划

1.依法进行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云南省会计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等各项法律法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进行会计基础工作。

2.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制度,强化内控管理,切实加强会计队伍建设,保证队伍的结构稳定,加强岗位培训和练兵,努力提高会计人员职业素养;

3.管好用好各项资金,严格资金审核报账制度,保障各项业务正常运行。

                                                                             单位主要负责人:马余芹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