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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35N-/2020-1028007 发布机构 昌宁县温泉镇
公开目录 政府决算 发布日期 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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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昌宁县温泉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昌宁县温泉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温泉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温泉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着力巩固脱贫成效,在精准扶贫上实现新跨越。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持续推动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提升。

2.着力夯实发展基础,在项目投资上实现新跨越。注重加强与个体投资企业的沟通协调,加大民间投资规模;多方争取大项目、好项目,促进政府投资项目及时开工,实现投资拉动效益最大化。2020年计划完成续建投资项目3个,新开工投资项目10个,完成投资1.7亿元。

3.着力提高产业效益,在三产发展上实现新跨越。不断提高农业发展水平。加快推进温泉绿茶小镇建设。2020年预计实现干茶总产900万公斤以上,生产精制茶530万公斤以上,建设标准化示范茶所13个。继续巩固提升烤烟产业,加大优化烟叶结构力度,2020年计划种植烤烟4390亩,完成烤烟收购1.1万担。加强泡核桃抚育管理,提高核桃产量产值。

4.着力优化收支结构,在财税金融上实现新跨越。2020年,在培植财源、狠抓收入上下工夫,不断拓宽和搭建新平台,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等税源的征管力度,积极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确保税收应收尽收,预计2020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0万元以上。

5.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在社会事业发展上实现新跨越。抓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确保参合率达99%以上。着重抓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工作,确保参保率达98%以上。

6.着力风险排查化解,在创新社会治理上实现新跨越。加快形成善治的乡村治理体系。全面推进“雪亮工程”“平安乡村”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六清”工作,体现“治根”成效,切实巩固良好的社会环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杜绝越级上访,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遏制群体性事件。

7.着力完善集镇规划,在乡村建设上实现新跨越。充分发挥昌保高速温泉互通的带动效应,按照“一脉”“一轴”“四心”(一脉为右甸河流域,一轴为南北发展轴,四心为温泉度假中心、康养中心、商业文化中心、古茶园中心)的规划整体布局,着力打造“温泉康体、古茶养生、健康养老、休闲度假”为一体的旅游康养度假小镇,将温泉集镇建成为昌宁县城的南大门。

8.着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在绿色发展上实现新跨越。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管理,有效遏制沿河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问题,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突发水环境事件,确保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9.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在改善发展环境上实现新跨越。建立健全以信用承诺和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诚信政府建设,不断提高政府诚信行政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昌宁县温泉镇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温泉镇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温泉镇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2837622.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15066.57元,占总收入的99.00%,比上年分别增54%、5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2556.00元,占总收入的0.90%,主要原因为将非同级财政拨款计入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温泉镇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1727871.66元,其中:基本支出8601766.22元,占总支出的40%,比上年减9%,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项目支出13126105.44元,占总支出的6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温泉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01766.2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98499.88元,减少9%,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分析因加强节约型机关压缩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温泉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126105.4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178451.27元,增长89%,主要增长的原因是2019年上级财政加大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提升等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提升项目7832200元;2.致富带头人56000元;3.雨露计划支出91500元;4.核桃提质增效项目支出167800元;5.2019年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市级奖补资金225000元;6.彩票公益金松山养老中心建设200000元;7.彩票公益金联席湾子田活动是建设200000元;8、彩票公益金和睦文化活动广场建设450000元;9.土地成本返还及纯收益1430313.60元;10.扶贫攻坚、人居环境提升专项工作经费2473291.8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温泉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80426.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55%。与上年对比增加4958388.05元,增长35%,主要原因2019年上级财政加大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提升等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442076.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5%。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2750.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主要用于村级人员养老保险金、工伤和失业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3%。主要用于... ...(相关支出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6265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农村危改改造、人居环境提升、核桃提质增效等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69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4%。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温泉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7000.00元,支出决算为364000.00元,完成预算的99.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1000.00元,完成预算的98.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3000.00元,完成预算的99.2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镇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控制支出,保证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逐年递减。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4653.44元,下降8.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487.19元,下降2.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166.25元,下降10.5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镇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控制支出,保证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逐年递减。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000.00元,占25.00%;公务接待费支出273000.00元,占75.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1,0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3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73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温泉镇日常工作运转及扶贫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温泉镇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0908.6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7677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因为压缩开支,日常办公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运转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维修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产业扶持、其他交通补贴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昌宁县温泉镇部门资产总额20030558.52元,其中,流动资产18620489.93元,固定资产1,410,068.5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45181.3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73509.93元,固定资产减少248044.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0030558.52

18620489.93

1410068.59

516840.3

141186.5

0.00

658026.8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6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6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项目一: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附件09、10)

项目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附件11、12)

项目三: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项目(附件13、14)

项目四:雨露计划(附件15、16)

项目五:核桃产业提质增效项目(附件17、18)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件19、20)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