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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南省转办第三批群众信访举报件(保山市2件)

发布日期:2024-05-12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5月12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南移交第三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保山市2件,其中隆阳区1件,为来信举报,问题类型为土壤;腾冲市1件,为来电举报,问题类型为生态。截至当日,保山市已累计收到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的信访举报件3件,所有举报件均已及时转交相关县(市、区)处理。

群众信访举报交办件的办理情况将按照相关要求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会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