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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35N/20230309-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温泉镇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2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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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镇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镇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昌宁县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时间要求

(一)总体目标

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3个疫病实施国家强制免疫,县级配套资金对猪瘟和高致病性蓝耳病实施地方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密度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对羊痘、猪肺疫、牛出败、禽霍乱、狂犬病等对养殖业危害严重的病种实施全面免疫,力争群体免疫密度达7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畜禽免疫档案规范化管理程度达95%以上,其中: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大户达100%,散养户免疫户口册发放使用达95%以上,电子免疫档案建立使用达100%;猪、牛、羊强制免疫反应率和反应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和0.02%以下;规范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工作,春秋季集中免疫工作全面依托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开展,实现全覆盖;继续推进规模场“先打后补”工作。

(二)工作要求

依托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全镇集中免疫时间统一为:春季集中免疫2月15日-3月30日以前结束,秋季集中免疫8月15日-9月30日以前结束,每季集中免疫在45天以内全面完成。

二、免疫病种、疫苗使用、抗体监测

(一)免疫病种

1.国家强制免疫病种:高致病性禽流感、猪口蹄疫、牛口蹄疫、羊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疫苗由市级调供。

2.地方强制免疫病种: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羊痘、犬类狂犬病,疫苗由县级调供。

3.非强制重点免疫病种:牛结节性皮肤病,鸡新城疫、猪肺疫、仔猪副伤寒、猪伪狂犬病、猪传染性胸膜肺炎、猪圆环病毒、细小病毒、牛出败、牛羊梭菌病、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等,疫苗由县级调供,养殖户自愿有偿免疫。

(二)县内禁止免疫病种

布鲁氏菌病及其它禁止使用疫苗免疫的病种。

(三)强制免疫疫苗使用和抗体监测

1.家禽: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

禽流感:使用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6 H5Re-13株+H5N8 H5Re-14株+H7N9 H7Re-4株)或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细胞源,H5N6 H5Re-13株+H5N8 H5Re-14株+H7N9 H7Re-4株)。2-8℃保存、运输,防止冻结。疫苗规格及注射方法:250ml/瓶,胸部肌肉或颈部皮下注射,14-35日龄鸡0.3ml/羽,35日龄以上鸡0.5ml/羽;14-35日龄鸭和鹅0.5ml/只,35日龄鸭鹅1.0ml/只,5周龄以上鸭鹅1.5ml/只。

鸡新城疫:使用新城疫弱毒疫苗,-15℃以下保存,2-8℃运输。按标签注明羽份,用生理盐水稀释后滴鼻、点眼、饮水或肌肉注射均可。

抗体检测:统一在免疫后第30天采血,进行抗体检测。存栏家禽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2.猪:免疫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口蹄疫:使用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或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2-8℃保存、运输,防止冻结。疫苗规格及注射方法: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50ml/瓶、100ml/瓶,剂量2ml/头份;合成肽疫苗50ml/瓶,剂量1ml/头份,均为耳根后深部肌肉注射。

猪瘟:使用猪瘟活疫苗(传代细胞苗),-15℃以下保存,2-8℃运输。20头份/瓶,剂量稀释成1ml/头份。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使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15℃以下保存,2-8℃运输。20头份/瓶,剂量稀释成1ml/头份。实施“321”免疫,首先将猪瘟、猪蓝耳病疫苗用疫苗稀释液按1:1:1稀释成混合疫苗,然后与口蹄疫疫苗同步免疫,两侧耳根后部深部肌肉注射。

抗体检测:“321”免疫的生猪统一在免疫后第45天采血,分别对猪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开展抗体检测;存栏猪抗体转阳率≥70%判定为合格。

3.牛:免疫口蹄疫、牛结节性皮肤病

口蹄疫:使用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2-8℃保存、运输,防止冻结。疫苗规格及注射方法:100ml/瓶、50ml/瓶,剂量2ml/头份,颈部深部肌肉注射。

牛结节性皮肤病:使用山羊痘活疫苗,2-8℃保存有效期18个月,-15℃以下保存有效期24个月,2-8℃运输。按照瓶签说明头份,用生理盐水稀释成5头份/0.5毫升,对2月龄以上的牛进行免疫,每头牛尾根皮内注射0.5ml(5头份),每半年加强免疫1次。

抗体检测:牛口蹄疫在免疫后30天采血,进行抗体检测。存栏牛免疫抗体转阳率≥70%判为合格。

4.羊:免疫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羊痘。

口蹄疫:使用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2-8℃保存、运输,防止冻结。疫苗规格及注射方法:100ml/瓶、50ml/瓶,剂量1ml/头份,颈部深部肌肉注射。

小反刍兽疫:使用小反刍兽疫活疫苗,-15℃以下储存,2-8℃运输。疫苗规格及注射方法:100头份/瓶,用生理盐水稀释成1头份/毫升,不论羊只大小,每只羊颈部皮下注射1ml,春秋“两防”普免,注射时在疫苗稀释后3小时内用完。

羊痘:使用山羊痘活疫苗,2-8℃保存有效期18个月,-15℃以下保存有效期24个月,2-8℃运输。按照瓶签说明头份,用生理盐水稀释成2头份/毫升,不论羊只大小,每只羊尾根皮内注射0.5ml(1头份),每年对应免羊只全免1次,注意怀孕母羊不能注射,待分娩1个月后补免。

小反刍兽疫、羊痘:使用小反刍兽疫、山羊痘二联活疫苗,-20℃以下储存,2-8℃运输。疫苗规格及注射方法:50头份/瓶,用生理盐水稀释成1头份/0.5毫升,1月龄以上羊,每只羊尾根皮内注射0.5ml,注意怀孕母羊不能注射,待分娩1个月后补免。

抗体检测:小反刍兽疫、口蹄疫全县统一在免疫后第30天采血,进行抗体检测。存栏羊免疫抗体转阳率≥70%判为合格。

5.犬:免疫狂犬病

使用狂犬病活疫苗,2-8℃保存有效期24个月,疫苗规格及注射方法:1头份/瓶,3月龄以上的犬只,每只犬肌肉注射1头份,14天后进行二免,以后每年注射1次。

三、职责分工

(一)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负总责,统一组织实施辖区内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保证免疫密度达标。一是负责落实动物防疫经费、召开春秋两防动员部署会,宣传发动群众。二是负责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单位、村委会为基础,建立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领导组,开展辖区内强制免疫工作。三是负责成立防疫督查小组,对各村(社区)严格进行防疫督查。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按照镇人民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的总体要求部署开展工作。一是负责制定全镇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方案和组建动物防疫队并指导督促检查实施整村推进工作;二是负责组织召开业务工作会议、防疫队伍技术培训和管理、兑现免疫反应死亡补偿经费;三是负责疫苗储运管理、免疫档案规范化管理、免疫报表、免疫反应治疗和反应死亡补偿报表、整村推进报表、电子免疫档案录取工作、相关总结材料报送等工作;四是负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监测。

(三)村(社区)委会对各自辖区内的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负责,保证免疫密度达标。一是负责召开村民小组春秋两防工作会议,宣传引导群众积极配合强制免疫工作。二是村级建立分片包干动物防疫责任制,实行驻村人员、工作队员以及社干部包干到村民小组,负责宣传发动、监督、组织、协调等工作。三是负责日常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并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控制疫情蔓延。

四、免疫模式和免疫技术

(一)加快推进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

继续对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实行“先打后补”,逐步实现规模养殖场自主采购、财政直补。

(二)推行规模养殖场“程序化”免疫

在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养殖小区,建立动物卫生监管机制,责任到人,确定1名官方兽医负责防疫监督,指导养殖业主制订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和抗体监测计划;做到免疫程序化、免疫档案规范化、免疫效果监测科学化、防疫监督常态化。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

(三)坚持散养户“集中免疫、整村推进”免疫

以分管农业副镇长为队长,镇级专业技术人员、村防疫员为队员的动物防疫队。镇农业中心组建5支动物防疫小分队(内分动物防疫注射组和应激反应治疗组),以相邻的2个村的防疫员2-3名和村组干部2名组成免疫小分队,把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牛羊口蹄疫(其中:生猪采用“321”免疫技术)、小反刍兽疫对散养户逐村逐户逐畜“拉网式”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确保动物防疫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四)继续推广生猪“321”免疫技术

县级配套资金,免费提供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对小户、散养户继续实施“321”免疫。猪瘟、猪蓝耳病疫苗混合稀释关键要领:用猪瘟或猪蓝耳病疫苗稀释液20毫升1瓶稀释20头份猪瘟活疫苗1瓶,再稀释20头份蓝耳病活疫苗1瓶,每瓶疫苗至少用稀释液冲洗3次。

(五)坚持“适时补针”免疫制度

采取“一次普免、适时补针”免疫制度,在春秋“两防”普免之后,适时组织村防疫员对不能免疫的、新生的、新补栏的畜禽及时进行补针,以提高群体免疫密度。

(六)落实动物防疫分片包干责任制

落实“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防疫工作责任制,采取镇分片包干村、村分片包干社、社分片包干户。县局抽出业务人员对我镇防疫工作进行监督指导;镇人民政府采取镇级包干到村的工作机制,将相关动物防疫工作的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挂片到村和规模养殖场(小区、大户),确保组织领导有力,技术指导到位;镇级分片包干具体人员分工为:张玉芬负责温泉社区、大九甲村、光山村;苏从吴负责下六甲村、兴文村、鹿塘村、尼诺村;罗金桥负责联席村、松山村、新河村。镇抽派的工作人员要切实肩负起业务技术指导、信息收集、工作督查等职责,如实反应各村工作进度和组织落实情况,以便考核备用。

(七)统筹抓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

目前非洲猪瘟在我国已经定植,全国、全省生猪养殖、流通、屠宰、猪肉产品非洲猪瘟病毒污染较为严重,已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非洲猪瘟病毒在生猪产业链各环节不同程度地污染,特别是屠宰、经营环节尤为严重,非洲猪瘟点发、散发风险较高。因此,在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期间,同时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组织开展一轮全面的疫情排查,防疫人员在“入户前、出户后”一定要做好消毒,免疫注射之前要了解生猪健康情况,发现生猪异常发病、死亡,应立即停止免疫,并上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严防因强制免疫造成疫情传播。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管理

镇农业中心要健全疫苗台账,记录每一种、每一批疫苗的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数量等。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管理办法》(云疫控〔2016〕6号)进行调供、储存、运输、接收、发放、使用、评价、报废。一是做好疫苗分配管理工作。采取按照各村实际需要量分批次下。镇级要扣留储备15%的疫苗,用于应急和调剂区域空缺。二是做好疫苗瓶回收销毁工作。以环境保护、生物安全、疫苗节约为原则,认真做好疫苗瓶回收销毁工作。发放疫苗时,填写好疫苗领用表,防疫结束后收回疫苗瓶,填写疫苗瓶回收表,计算回收率,疫苗瓶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统一登记,报县级挂钩人员核实后,集中销毁处理。三是做好疫苗使用情况核查工作。加强疫苗使用情况和储存条件检查,做好调剂和储存管理工作,严禁浪费和保管不当造成疫苗失效。

(二)加强免疫档案规范化建设

一是建立疫苗进出台账。二是建立“两档一册”免疫档案。《免疫户口册》加盖农业中心公章,填写时防疫员签字,《免疫档案》加盖县动物疫控中心公章,填写时畜主签字,方能有效。三是建立电子免疫档案。在纸质档案基础上农业中心要建立电子免疫档案。

(三)加强畜禽免疫技术培训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前组织好村级防疫员免疫技术培训。进一步规范疫苗储存、运输、免疫注射操作、免疫反应治疗、免疫效果评价、免疫档案填写和免疫电子档案建立使用,不断提高免疫技术和质量。

(四)强化免疫信息报送

在春季、秋季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农业中心要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及时报告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要及时对免疫失败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村(社区)要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中心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措施,加快推进速度。实行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挂片、分管领导和班子成员挂村、村干部包干负责,认真落实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取得实效。

(二)成立领导机构

组长:杨白玲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涂晓杰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张玉芬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忠武 温泉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王福龙 光山村委会总支书记、主任

刘子毅 松山村委会总支书记、主任

李登武 新河村委会总支书记、主任

李国先 联席村委会会总支书记、主任

饶福超 大九甲村委会会总支书记、主任

吴海涛 下六甲村委会总支书记、主任

杨绍兴 兴文村委会总支书记、主任

徐字浩 鹿塘村委会总支书记、主任

李 燕 尼诺村委会总支书记、主任

主要职责: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县农业农村局春秋两防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春秋两防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协调各村开展做好春秋两防的“整村推进、集中免疫”工作,并层层签订动物防疫责任书,细化免疫工作目标和措施,将辖区内的村组进行合理布局,推进“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切实抓实畜禽基础免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春秋两防动物防疫办公室,由张玉芬担任办公室主任,以苏从吴、罗金桥为成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加强经费保障

为确保“整村推进、集中免疫”工作实施,依托昌宁县福民农牧技术专业合作社收取养殖户一定的免疫务工费(猪:4元/头、牛:4元/头、羊:2元/只、犬:15元/只),用于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储备,解决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务工补贴,积极为防疫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等,同时要加强昌宁县福民农牧技术专业合作社经费使用监管,确保经费专款专用,规范合理使用。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宣传栏、宣传牌、布标、墙标等多种形式加大动物防疫工作宣传力度。防疫工作人员利用开展防疫同时、走村串户的机会,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疫病防控知识,强制免疫、免疫反应死亡补偿等政策,提高群众防控意识,引导群众积极配合强制免疫工作,共同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五)加大动物疫情排查和监测力度

各村(社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一定要安排专人负责年内动物疫情排查和防控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及周边外围的动物疫情的监控,一旦发现辖区内动物疫情或边外疫情要及时按程序上报或提出预警,坚决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扑灭动物疫情。若出现隐藏不报或缓报,造成动物疫情蔓延扩散,将根据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农业中心在我镇境内实行对动物交易市场、镇交界处、动物疫情高发区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根据了解到的周边情况提出动物疫情预警。

(六)严格督查、考核,提高工作实效

镇人民政府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及畜产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严格考核。镇人民政府在集中免疫期间将组织人员重点对各村的春(秋)季规模养殖场程序化免疫、散养户免疫密度和质量、各村防疫组织落实情况、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情况、落实免疫技术措施等情况进行督查考核,重点检查强制免疫进展情况、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情况,考核采取听、看、查、抽、询的方式,按照随机的原则,每个村抽查2个村民小组,每个村民小组抽查20户农户,其督查考核结果将在全镇范围内通报。对不履行强制免疫职责、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提请党委政府启动问责。对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的工作责任。

温泉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