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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235-/2021-0628010 发布机构 昌宁县勐统镇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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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致富带头人培育项目)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致富带头人培育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昌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昌宁县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实施方案》(昌开组〔2019〕3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昌宁县勐统镇2019-2020年度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项目实施方案》,确定我镇2020年度计划培育认定创业致富带头人11人,按照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5户以上,所带动贫困户实现家庭人均纯收入不低于当年脱贫标准,每带动1户给予500-3000元一次性财政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要求实施,计划兑付奖励资金8万元;实际培育认定创业致富带头人11人,兑付奖励资金8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接到《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购置有关事项的通知》后,勐统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以镇财政所牵头,精心安排部署,根据安排,扶贫办按文件要求开展绩效自评,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

(二)组织过程。勐统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专门安排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由各部门结合实际实施项目进行整理绩效自评项目相关资料,细化项目绩效目标。

(三)分析评价。分析项目管理情况和资金效益,根据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建议。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度创业致富带头人项目资金8万元以全部到位,根据实际认定致富带头人情况兑付项目奖励资金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度创业致富带头人项目资金共计8万元,目前执行数8万元,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昌宁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和《昌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昌宁县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实施方案》(昌开组〔2019〕3号)等要求管理使用,实行乡级报账制管理,项目结束后,各项目实施单位凭相关原始凭据材料到镇财政所报账。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已完成培育认定创业致富带头人11人,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质量达标率100%。

(3)成本指标:补贴人均标准7272元/人。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

通过实施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项目,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全年总收入0.6万元。

(2)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实施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项目,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296人,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296人。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实施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项目,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达100%。

四、绩效自评结果

勐统镇扶贫办对项目进行了认真自评,自评情况:项目资金按实际培育认定的创业致富带头人真实情况兑付,基本达成年度目标任务。

五、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通过项目领导小组的现场查验和总体评价,各分项工程合格率为100%,项目资金全部用于该工程建设,发挥效益明显,群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建议

(一)工作经验

通过自评,及时发现、掌握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使项目资金更好的发挥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绩效评价在基层是新鲜名词,工作开展起来也是有些无头绪,不知道如何下手,如何表述。

(三)建议

相关部门多指导、多培训,业务人员积极参加培训,尽快熟悉绩效评价业务工作。

附件:2020年度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昌宁县勐统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