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235-/2020-1027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勐统镇 |
公开目录 | 政府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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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勐统镇机关内设5个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文秘、督查、电子政务、保密、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党员教育培训、应急管理、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镇人大主席团、政协联络组、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规划、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农村公路管理、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实施、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发展与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招商引资、搬迁安置、统计、农民负担监督、审计等职责。
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业、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统战、侨务、民族宗教等职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职责。
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及资金管理。负责精准扶贫相关工作。做好扶贫开发监测、统计和监督等工作。
2、所属事业单位7个,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林业服务中心、综合执法中心、财政所。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渔业、畜牧业、农村能源等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安全、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管理、水利事务等服务性工作。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产业发展、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实用技术培训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村镇规划、村容村貌、道路交通建设、生态建设、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退役军人事务、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林业服务中心。承办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森林和草原防火,森林、草原和湿地保护,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森林、草原产业管理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综合执法中心。代表镇人民政府或根据授权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本中心职责与中央和省、市综合执法机构改革相关规定冲突的,以上级意见为准,待中央和省、市统一明确政策意见后逐步加以规范。
财政所。承担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监管等职责。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聚焦脱贫发展,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指挥体系不变、措施力度不减,持续完善基础设施,持续推动产业发展,持续提升村庄环境。全力推进脱贫攻坚“春季、夏季、冬季攻势”。2019年,实现长山村、大河村2个村脱贫出列,全镇累计脱贫1862户7768人,贫困发生率0.09%。年末,有建档立卡户1867户7788人,其中未脱贫5户20人。整合投入各类扶贫资金2599万元,补齐收入、住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安全饮水、电视等短板。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新型经营主体全覆盖,9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实现现金分红不少于500元。实施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3个,9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均超过5万元。顺利通过市级、省级脱贫攻坚验收。2019年县级脱贫成效考核评价为好,刺竹山村被评为2019年度市级脱贫攻坚先进村,一大批光荣脱贫户、扶贫好村官受到表彰。
紧扣经济建设,产业发展再上台阶。粮食产业增产增收。粮食播种面积5.36万亩,产粮1798万公斤,人均有粮675公斤,粮食生产位居全县前列,切实巩固“勐统粮仓”地位;兑付惠农资金880万元,其中农业支持保护补贴331.67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24.26万元;香料烟产业提质增收。2019产季种植香料烟13127亩,收购烟叶46235担,产值5850.8万元,是种烟历史以来种植面积最大,产量最多的一年,位居保山首位;蚕桑产业发展壮大。新植桑园3065亩,统防统治桑园6150亩,新建小蚕共育室11座;新建地蚕养殖大棚147座17392.1平方米,全年养蚕4200张,交售鲜茧163吨,产值558.22万元;茶叶产业巩固提升。新建示范茶所1个,茶园面积20018亩,实现农业产值8048.4万元。甘蔗产业恢复发展。种植甘蔗2347亩,宿根蔗面积达9318亩,入榨3.69万吨,蔗农收入1660.5万元。工业产业带动提高。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工业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以农特产品精深加工为主攻方向,扶持发展华龙、顺昌古道等本地茶叶企业,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做优茶叶品牌,打造勐统茶叶产业新亮点,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86亿元。三产发展动力增强。“农特产品+互联网”线上线下发展初具规模,全镇物流“一站式”配送齐全。全年实现电商交易2000万元以上。2019年末,有个体工商户762户、私营企业7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3户,内资企业9户。土司茶庄园建设、新城傣族和长山村苗族文化特色村建设初具规模,为提升乡村旅游打下坚实基础。
抢抓项目建设,镇村面貌全面改观。树立抓投资、抓项目就是抓发展、促跨越的理念,不断提高基础设施条件,夯实镇域经济发展基础。基础设施日臻完善。2019年累计完成投资1.4亿元,实施了昌宁县2018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勐统镇新庆片区综合开发工程)、昌宁县2018年糖料核心基地建设项目、昌宁县勐统镇2019年度勐统社区新城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等20个项目。立新水库建设项目、集镇污水处理项目、大勐统河流域治理和勐统中型灌区建设等项目正在稳步推进。美丽乡村颜值攀升。进一步规范集镇农贸市场建设,规范集镇车辆停放,开展集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进一步规范了村镇建设和管理秩序,促进村镇建设有序发展。坚持扶贫开发与美丽家园建设相结合,着力打造美丽乡村,实施勐统社区新城四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新城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大河村、板家寨村贫困村村庄环境整治项目、小勐统营城新寨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现脱贫巩固与乡村振兴稳步推进。
坚持生态优先,人居环境持续优化。持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以单位包干集镇卫生管护为“点”、以路域环境卫生整治为“线”、以自然村为“面”、全镇一盘棋为“体”打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大力开展环境整治宣传,全面排查集镇范围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情况,对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强力推进“厕所革命”,建成行政村公厕12座,农村户厕达5164座,其中卫生户厕1374座(无害化卫生户厕1186座)。逐步完善农村保洁体系,建设垃圾焚烧炉4座,聘用55名保洁员,建立了覆盖全部村民小组的保洁队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扎实开展植树造林,完成退耕还林3000亩,森林覆盖率达62.67%;扎实开展森林生态资源整治专项行动、天然林停伐保护、新一轮退耕还林等工作;继续开展好殡葬改革宣传动员,小勐统公益性公墓建成投入使用,殡葬改革成效持续巩固;全面落实河长制,实行“一河一策”,抓好大勐统河河流治理,同步推进污染防治、河道清淤、非法采砂等工作。主要河流、地表水水质达三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二类标准,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全镇生态环境更加宜居。
全力保障民生,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发展的根本要求,扎实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积极推进科教文卫事业发展。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强化尊师重教,积极做好教育服务、平安校园建设及控辍保学等工作;切实做好医疗卫生工作,实现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积极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18场次,在昌宁县2019年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文艺汇演中,勐统镇相声《过去 现在》、舞蹈《桑铳》获得了创作和表演的银奖,戏曲《四个老奶颂党恩》获得了创作的铜奖。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24898人,参保率达99.8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100%。实现贫困人口“老有所养”目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6765人,参保率达98.89%,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802人,参保率100%,其中领取养老保险金3896人。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低保保障标准和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全镇有农村低保926户1685人,城市低保46户57人,农村特困58户63人,其中建档立卡农村低保户474户959人,建档立卡城市低保3户3人,建档立卡特困(五保)11户12人,累计发放低保、特困救助资金790.87万元。社会治理水平大幅提升。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大舆情应对处置及时稳妥、有力有效。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治理不良风气,对农村黄赌毒、违法建设、邪教活动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整治;建立健全矛盾调处机制,调处矛盾纠纷140起,调处率100%;强力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果,全镇安装ETC1048辆,位居全县第三。着力提升村级自治能力,加强治保会建设,充分发挥综治维稳员作用,加大治安巡察力度,深入开展整治村霸、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和平安创建活动,营造安定和谐的良好社会环境。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管控双重机制建设,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服务、雪亮工程和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现连续六年群众“零越访”、辖区“零命案”、校园“零事故”、政法队伍“零违纪”。
强化自身建设,行政效能不断加强。坚持以政治为核心,永葆忠诚之心、担当之心、敬畏之心,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主线,深入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坚持为民施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采纳人大代表建议,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政务信息42条,办理网民留言5条;坚持清廉治政。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持之以恒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规范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抓好廉政风险点防控,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强化各级交办问题整改落实;强化效能建设。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为基层减负,严格执行文件制发程序,减少临时性发文,精简会议次数,控制会议规模、减少会议议程,减少督查检查,规范管理QQ、微信工作群,办文办会督查同比降幅达35.76%、36.64%和33.3%;进一步规范村级阵地建设,政务、村务和信息公开逐步完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和权力运行切实规范,政府行政效能和执行力公信力明显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昌宁县勐统镇人民政府
2.昌宁县勐统镇财政所
3.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
4.昌宁县勐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67,500,557.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383,147.50元,占总收入的96.8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117,410.10元,占总收入的3.14%。与上年对比增加39478700.87元,增长140.8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355644.02元,比上年增加35,186,464.65元,增长率为134.4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27,503.48元,比上年增加2,174,826.12元,增长率为117.39%;其他收入2,117,410.10元,比上年增加2,117,410.1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65,743,303.51元。其中:基本支出17,632,041.23元,占总支出的26.82%;项目支出48,111,262.28元,占总支出的73.1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1994845.79元,增长176.83%,主要原因为易地搬迁项目支出增加27,325,450元,糖料蔗核心基地建设项目支出增加5,947,071.45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1,355,3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632,041.2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40892.94元,下降14.29%,主要原因为人员经经费减少3,182,324.39元,其中:津贴补贴减297790.1元,奖金减41448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103845.84元,生活补助减3546159.96元,奖励金减80763.81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111,262.2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935738.73元,增长率为1,415.07%,主要原因为:1、易地搬迁项目支出增加27,325,450元;2、糖料蔗核心基地建设项目支出增加5,947,071.45元3、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1,355,3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下达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专项资金100,000元,下达办理市政协提案专项资金20,000元,下达办理市政协提案专项资金(长山农贸市场建设)80,000元,拨付国有土地出让金1,130,193.48元,拨付国有土地出让金2,497,310元,下达长山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项目110,000元,糖料蔗核心基地建设5,947,071.45元,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26,300元,2019年第四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林业改革发展96,860元,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28,338元,下达2018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90,500元,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8,076.50元,下达易地搬迁资金(新增债券)21,005,450元,下达2018年退出贫困县一次性奖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69,300元,下达2019年第三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780,700元,下达2018年退出贫困县一次性奖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5,000元,下达贫困县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7,000元,下达易地搬迁资金6,320,000元,下达2019年第五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0,000元,下达2019年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市级奖补资金161,750元,提前下达贫困县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7,000元,下达2019年第十二批中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000,000元,2019年第三批中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农村危房改造1,355,300元,下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30,000元,2018年第二批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400,000元,财政所标准化建设5,112.8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968,854.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22%。与上年对比增加38273984.61元,增长176.42%,主要原因为资本性支出中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446,587.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7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42,347.60元,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00,000.00元,其他政协事务支出100,000.00元,行政运行6,772,502.81元,事业运行3,338,061.64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98,660.00元,行政运行405,632.80元,行政运行699,267.8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0,115.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30,000.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6,148.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0,736.75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212.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72,764.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49,020.9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7,104.32元,死亡抚恤355,177.20元,伤残抚恤76,070.00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515,000.00元,其他优抚支出474,625.80元,拥军优属5,580.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867.0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02,608.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394,076.8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95,571.20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2,96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1,6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森林管护31,683.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10,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42,553,688.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96%。主要用于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5,947,071.45元,病虫害控制24,980.00元,防灾救灾26,300.00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13,474.9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55,231.61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543,774.50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5,590,450.00元, 生产发展117,000.00元,其他扶贫支出7,228,750.00元,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3,000,000.00元,其他农林水支出6,655.72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89,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2%。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1,389,3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6,9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86,972.00元;
22.其他(类)支出9,102.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其他支出9,102.35元。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3,500.00元,支出决算为172,796.15元,完成预算的56.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1,837.65元,完成预算的51.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0,958.50元,完成预算的59.4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8,135.59元,下降18.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686.91元,下降18.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448.68元,下降17.9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减少11,686.91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26,448.68元,减74批次376人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837.65元,占3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20,958.50元,占7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837.6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1,837.6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生产发展、脱贫攻坚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0,958.5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0,958.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来镇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2,309.3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11338元,下降40.2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956414.57元,邮电费减14890.97元,维修(护)费减495872.83元,公务接待费减29242.1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19051.55元,办公设备购置减50577.29元。其中:勐统镇人民政府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82,271.3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07729.14元,下降41.53%,主要原因为办公费减967081.27元,邮电费减14336.37元,维修(护)费减493782.83元,公务接待费28794.4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19051.55元,办公设备购置减29587元。勐统镇财政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037.9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08.86元,下降3.18%,主要原因为办公设备购置减20990.29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812279.68元;
(2)邮电费82264.08元;
(3)维修费239572.12元;
(4)会议费57537元;
(5)公务接待费118165元;
(6)专用材料费98000元;
(7)劳务费175105.48元;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591.04元;
(9)其他交通费用2897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部门资产总额11,943,338.13元,其中,流动资产8,626,141.77元,固定资产3,317,196.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262904.8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5505385.73元,固定资产减少3757519.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60平方米,账面原值34244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6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1,943,338.13 | 8,626,141.77 | 3,317,196.36 | 2245218.33 | 504883.78 | 0 | 567094.25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4,2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4,2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4,24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1.项目名称
2.项目基本情况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2)自评指标体系
(3)自评组织过程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2)过程情况分析
(3)产出情况分析
(4)效果情况分析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20〕95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报告.doc】
附件【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农业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农业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报告.doc】
附件【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人民政府部门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报告.doc】
附件【昌宁县勐统镇财政所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昌宁县勐统镇财政所部门决算公开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