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235/20230814-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勐统镇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8-14 |
文号 | 浏览量 |
勐统镇父老乡亲们∶
大家好!时值夏秋,天气炎热,不少人会选择到野外的水库、河流、坝塘、沟渠等水域游泳解暑,一些钓鱼爱好者们也会选择前往这些地方钓鱼。但野外水域水况复杂,当前又正值汛期,发生意外事故最终酿成惨剧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为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切实保障全镇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勐统镇人民政府特向全镇父老乡亲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筑牢思想防线,做好自身安全责任人。安全之于生命,须臾不可少、片刻不能离。每个人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一言一行当思安全之要、守安全之责。广大居民朋友们务必提高思想认识,时刻绷紧防溺水这根弦,筑牢生命安全“防火墙”。
二、拒绝野泳野钓,不做挑战安全“侥幸人”。最好的预防是远离危险。坚决避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天然水域游泳、嬉水、垂钓,不到设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险”等警示标语的水域处游泳或嬉水,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三、加强宣传管理,共做保障安全“护花人”。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防溺水工作,持续加强水域巡查力度,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宣传教育到位、监督检查到位,杜绝人员溺水事故发生。各位家长要提高防范意识,给予正确引导、做好陪伴守护,随时知道自己的孩子去哪里?和谁一起去?去干什么?什么时候回来?尤其是暑假期间,家长要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广大群众发现有人尤其是学生私自在水中嬉戏或游泳,应当及时劝阻并联系村(社区)、镇政府工作人员;发现有人在水中遇到危险或不慎落水,应当及时呼救和采取恰当的救助措施,但要避免盲目施救导致自己陷入危机;发现危险水域、安全隐患、标识牌破损等情况,请及时向镇政府、各村(社区)村委会反映。
四、广大青少年要加强安全意识,时刻做到:
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嬉水,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或嬉水,不到野外的溪、河、沟、水库、水坑、鱼塘等危险水域游泳、游玩、嬉水,不到设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险等警示标语的水域处游泳或嬉水。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不要贸然下水施救,要采取呼救及报警等措施,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
珍爱生命,谨防溺水。让我们共筑安全之堤、共防溺水风险、共度平安一夏!
(此件公开发布)
勐统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