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235-/2021-052802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勐统镇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5-28 |
文号 | 浏览量 |
勐统镇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停车的公告
为提升勐统镇集镇管理水平,规范和优化全镇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车辆有序停放;鼓励文明礼让、规范停车的行为;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树立鹭乡勐统的良好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勐统镇实际,经勐统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勐统镇人民政府、勐统镇派出所、勐统镇集镇办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规范停车秩序,5月31日前,进行引导劝导;6月1日起对有违反以下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具体公告如下:
一、各类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小型汽车等车辆自觉遵守停车秩序,规范有序地停入相应泊位,并遵守停放方向、停放时段要求,禁止跨压停车泊位线或者车身超出停车泊位线停车,严禁乱停乱放。
二、大中型货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在街道临时停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中巴车客运站车辆一律停入客运站。
三、停放于人行道上的车辆不得影响行人通行,不得损坏绿化树木和相关公共设施,停放时依次靠边停放,不得影响其它车辆、行人的通行。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设置地桩、地锁或者其他障碍物妨碍机动车停放和行人通行,不得擅自设置道路停车泊位。
五、行经集镇车辆一律减速慢行,注意安全,禁止长时鸣放喇叭。
六、如有违反以上公告要求,经教育不及时改正的,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带头执行,互相监督,共同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集镇环境。
特此公告
勐统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