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235/20260825-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勐统镇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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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勐统镇人民政府2026年控辍保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中心学校,中学,镇直及驻勐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远市控辍保学有关问题的通报》和《保山市教育局、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义务教育精准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保政教发〔2017〕204号)、《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及控辍保学专项行动的通知》(昌教体发﹝2024﹞69号)、《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当前学校留守儿童管护和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昌教体发﹝2024﹞86号)、《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和做好普通高中保学工作的通知》(保教体发﹝2025﹞24号)等文件精神,持续巩固拓展全镇控辍保学工作成果,现就开展2026年控辍保学实施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工作责任

(一)强化思想认识。当前,各村控保学工作履职尽责还有差距,少数学校精细化管理不够,考勤审核把关和跟踪核实不到位,存在一定辍学风险。各村、学校要以对事实负责、对政策负责、对工作负责、对事业负责的“四个负责态度抓好抓实控辍保学,做到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成效巩固,守牢“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底线。

(二)落实过硬措施。高教办、中心学校要迅速落实控辍保学实施方案,压紧压实“双线四级”责任,做到“控辍”责任和“保学”责任有机衔接。学校要落实法定职责,推进控保学工作依法开展;要督促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不论多少,只论真假”要求,实事求是报告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要建立控保学重点学校、重点班级台账,及时跟踪整改;要建立控保学工作通报和约谈制度,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或约谈,立行立改要指导学校创新控辍保学教育教学管理机制,探索重点控保学学生班级设置、课程设置、活动开展新举措;要推动乡镇利用政府救助平台加大“四步法”执行力度,并有针对性做好安置保学工作;要定期与政法、公安、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开展信息核查比对,确保控辍保学标准一致、口径一致、数据一致。

二、推进专项行动

(一)规范组织开学报到。高教办、中心学校要督促各中小学校以班级为单位,以2025年秋季学期在读学生为基数,及时清点学生注册报到情况,统计学生报到情况,对未按时返校就读的学生,要列出清单,及时联系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查明原因和去向,做好跟踪记录;要建立控辍保学预警防控机制,重点关注长期请假、反复请假、学业困难、有厌学情绪等学生,针对性采取关爱帮扶措施,强化家校合作,避免形成疑似辍学、辍学。要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并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精准掌握学生每天到校情况。

(二)精准核查疑似辍学学生。高教办、中心学校要督促各中小学校全面梳理开学以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读情况,严格按照“3天及以上无正当理由未到校”原则确定疑似辍学学生,对照《教育部辍学学生分类标准》精准判定辍学原因。要督促各中小学校按“双线”报告制度(即严格将连续旷课3天及以上学生信息通过政府救助平台反映,同时以书面方式报告镇人民政府和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告,并立即开展劝返复学,确保开学后辍学学生不新增、不反弹。要高度关注学籍系统标注为疑似辍学的学生,及时开展劝返销账避免转化为辍学形成“台账”。

(三)持续抓好劝返复学安置。要督促各中小学校按照“一手抓劝返消除存量、一手抓保学控制增量”要求,对照县级下发台账、政府救助平台存量辍学学生和新增疑似辍学学生名单,通过依法控辍“四步法”立即开展劝返,确保存量辍学学生、新增疑似辍学学生及时返校就读。要认真落实“一县一方案”“一校一方案”“一人一方案”要求,将劝返方案、家访、工作记录、工作照片、书面报告等装订成册、建台账存档备案。要采取普职融合、集中教育、单独教学、随班就读等方式,因人施策进行精准安置,积极探索控辍保学学生班级设置、课程设置、活动开展等新举措为劝返复学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四)管理精准做到过程扎实。高教办、中心学校要督促各中小学校进一步强化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督促落实好校长控辍保学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班主任、学籍管理员、教务主任、校长分级审核、层层把关的考勤机制。要严格实施考勤管理,督促班主任每个工作日14:00前按时完成日常考勤,18:00前完成抽样考勤,精准标注学生出勤情况。要将政府救助平台作为反映工作过程的重要抓手,校长须安装“政务微信”小程序,班主任须关注政府救助平台小程序,并督促班主任通过政府救助平台反映疑似辍学、辍学学生信息,做到平台工单办理无缝衔接和即劝即销,使劝返过程扎实、结果真实、手续完备,确保控保学工作经得起检验。要继续坚持控辍保学数据月报监测机制和实施依法控辍“四个步骤”情况统计,强化国网学籍系统、动态管理系统、政府救助平台数据衔接,并与义务教育教科书实际发放数量、学生资助数据等进行比对,做到数据闭环动态管理。

(五)严格规范学籍系统管理。高教办、中心学校要督促各中小学校按照“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原则,及时组织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学籍清查行动,严格审核转学、休复学、信息变更等学籍办理,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要严格执行《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严查学生休学情况,确保情况真实、手续完备、证明材料可信。

(六)关注重点人群强化工作联动。高教办、中心学校要严格落实随迁子女辍学学生信息共享和联合劝返机制,高度关注并严防“事实性辍学”。要做好残疾儿童教育权利保障工作,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适合的教育。要做好流动和留守儿童少年、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子女等特殊群体义务教育保障工作;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控辍保学工作,坚决防止因搬迁导致学生辍学。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控辍保学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推进、亲自督促,确保控保学责任落实到位,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辍学底线。中心学校要聚焦动态管理系统日常考勤、抽样考勤及政府救助平台工单反映量、办结量等指标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等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二)强化过程管理。高教办、中心学校要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视频核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制度,每月核查数据及情况报告及时报县教育体育局,中心学校要适时开展常态化抽查核查与一线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中心学校要根据核查情况及时完善控辍保学重点学校、重点班级台账,并按要求收集汇总整理上报。

(三)按时报送材料。要严格实行“分级负责,逐级审核把关并签字确认”报送制度。学校报送的控辍保学数据需由校长签字,乡镇报送的控辍保学数据需由分管领导和中心学校校长签字。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