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235/20240724-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勐统镇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07-24 |
文号 | 勐统镇发〔2024〕37号 | 浏览量 |
各村、镇直各站所:
现将《勐统镇流浪犬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勐统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勐统镇流浪犬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镇流浪狗管理,有效遏制流浪狗产生危害问题,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态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及时查处流浪犬只和有效治理流浪犬问题,坚决遏制犬只伤人事件,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及流行性传染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广泛宣传无主犬患危害性,进一步营造和谐、文明、优美的环境。
二、整治时间及范围
(一)整治时间。自2024年8月1日开始长期执行。
(二)整治范围。全镇辖区。
三、整治步骤
(一)排查准备阶段(2024年7月24日—2024年7月31日)。全面排查,摸清流浪犬分布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加大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发布《勐统镇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养犬的通告》《勐统镇人民政府关于流浪犬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要求广大群众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做好所饲养犬只的疫苗接种、系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疾病传播。
(二)整治清理阶段(2024年8月1日开始长期执行)。分10个片区对未及时自行处置,且符合法定强制抓捕程序的流浪犬只,实施统一依法抓捕处置。集镇片区设1个小组,各村设9个小组,集镇片区工作小组负责集镇范围及周边流浪犬只整治,各村工作小组负责本村辖区内流浪犬只整治。
四、组织保障
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流浪犬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林潘杰 镇党委书记
李 丹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字 宁 镇人大主席
罗联华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袁坤艳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鲁浩然 派出所教导员
鲁 勇 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刘振华 集镇办负责人
杨茂娟 卫生院院长
李 富 勐统村党总支书记
艾 春 酒药寨村党总支书记
张斯东 新庆村党总支书记
茶中兴 小勐统村党总支书记
周迎春 长山村党总支书记
李智仁 马家田村党总支书记
徐清明 板家寨村党总支书记
李子德 刺竹山村党总支书记
李银昌 大河村党总支书记
各村兽医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流浪犬只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10个工作小组:集镇片区设1个小组,各村设9个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化则由接替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1.集镇片区工作小组(负责集镇范围及周边流浪犬只整治)
组 长:鲁浩然 派出所教导员
副组长:鲁 勇 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刘振华 集镇办负责人
成 员:刘志海 派出所协警
李 富 勐统村总支书记
杨林鹏 派出所协警
李俊龙 派出所协警
刘志海 派出所协警
罗春富 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杨建林 集镇办工作人员
施 学 集镇办工作人员
汪映李 集镇办工作人员
李绍春 集镇办工作人员
杨 杰 勐统村总兽医员
徐会祖 勐统村总兽医员
罗李春 酒药寨村兽医员
罗世得 新庆村兽医员
2.各村工作小组(负责各村辖区范围内流浪犬只整治)
组 长:各村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各村片警
成 员:各村兽医员、村委会全体人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流浪犬只整治行动是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环境卫生的重要举措,各村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派出所、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集镇办、各村要密切配合,对全镇范围内流浪犬只排查整治,确保全镇犬只管理规范。
(三)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各村要加强对犬只管理办法、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宣传,引导积极接种狂犬疫苗,文明养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