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235-/2022-082200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勐统镇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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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发〔2022〕103号
中共勐统镇委员会 勐统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勐统镇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站所和驻勐各单位:
《勐统镇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勐统镇委员会
昌宁县勐统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6日
勐统镇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
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昌宁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昌办发〔2022〕72号)精神,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教师队伍管理,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勐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管理权限,坚持编制总量控制、岗位整体设置、人员统筹使用,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以县为主”管理体制,促进教师合理流动,有效调和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队伍配置结构性矛盾,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保持相对稳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人岗相适、均衡配置的原则,坚持以教学业绩为主、质量为核心的原则,着力构建教师竞争上岗、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进一步明确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职责权限,建立教育部门统一管理、学校按岗聘任、教师有序流动的用人机制,实现教师从“学校人”到“系统人”的转变。
三、实施范围
全镇教育部门所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四、改革主要措施
(一)核定配置编制总量。县委编办在现有编制总量内,根据当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班级数及学生数,依据《关于全省中小学统一编制标准和创新管理的若干意见》(云编办〔2017〕31号)和《关于印发云南省特殊教育学校机构编制标准的通知》(云编办〔2017〕247号)文件,按照初中1:13.5、小学1:19、特殊教育1:2.5的师生比(其中:200人以下规模非特殊教育学校按不低于1:2的班师比)配备标准,核定义务教育教师编制总量。县教育体育局将编制数核定到各义务教育法人学校并向县委编办报备。法人学校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根据办学布局、办学规模将编制配置到每所学校。
(二)核定配置岗位总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学校配置编制数,依据《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比例结构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云人〔2008〕36号),对全县中小学校高级、中级、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进行核定。学校在核定的岗位数额内,科学制定本校岗位设置方案,明确岗位职责。岗位设置方案报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严格落实“乡镇及以下中小学教师可不受岗位数额限制申报评审中、高级教师”的政策,稳定乡村教师队伍。
(三)学校自主选聘教师。县教育体育局对义务教育教师进行统一管理,统筹调剂教师资源配置,指导各学校建立学校教师竞聘上岗制度,全面推行义务教育教师竞聘上岗。为保持教师相对稳定,结合义务教育学制特点,全县每 3年进行一轮聘用,其中,超员学校原岗教师聘用率不得低于核准岗位数的90%;缺员学校原岗教师聘用率不得低于单位在职教师总数的95%。新招聘教师在原工作岗位不满 3年的不得跨乡镇法人学校聘用,在乡镇学校工作不满 5年的不得到县城局直学校竞聘。各学校统筹岗位管理,坚持按需设岗和因事设岗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与双向选择相结合,坚持学校集体领导和民主决策相结合,科学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和教师竞聘方案,精心组织教师竞聘上岗并与教师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确保学校之间专任教师年龄、性别、学历、专业、职称、任教学科结构比例及骨干教师比例大体相当,实现区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四)完善政策激励机制。县教育体育局健全完善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机制,重点推动城区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乡镇中心完小重点推动优秀教师向村小、教学点交流。坚持将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备条件。交流到乡村学校的教师,考核合格者参加岗位竞聘,每交流1年,晋升高一级岗位时履职年限条件对应减少半年。对难以适应改革需要的中级及以下职称教师(女满52周岁、高级职称女满55周岁、男满57周岁的教师),可申请提前退休。进一步强化鼓励教师流动的保障措施,制定和完善吸引优秀人才服务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机制,实施骨干教师支教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津补贴政策,保障乡村教师待遇。
(五)加强聘用管理指导。县教育体育局指导学校建立以师德为先导,以重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机制。通过严格考核,科学评价,逐步建立能进能出的教师队伍管理机制。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有义务服从统一的调配和安排,到教育事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工作。对落聘教师,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全县教师配置情况,统筹安排试聘岗位,与学校进行协商聘用,协商聘用期限为1年,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服从组织统筹调配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做好思想工作;拒不服从调配的,按照相关规定调岗直至解除聘用合同。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六)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学校制定的岗位设置、教师竞聘、考核评价、绩效分配等工作方案,须经教师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聘用和考核结果,须公示5个工作日,充分保障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健全完善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和教师维权服务处置机制,畅通教师诉求渠道。对学校违反政策和程序的聘用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五、工作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2022 年 2 月至 6 月)。县教育体育局会同县委编办核定全县教职工编制总量,会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定学校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总量。县教育体育局和学校将教职工编制和各类岗位数额配置到校,并报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动员部署阶段(2022 年 8 月 14 日)。召开全镇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改革实施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勐统镇中心完小、勐统中学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教师座谈会,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任务要求、工作步骤和规范流程,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确保政策宣传到位。
(三)审定学校方案阶段(2022 年 8月 15 日— 22 日) 。各学校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校级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教师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其中教师代表由校长提名、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领导小组成员视学校规模一般由9—15人组成,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根据昌宁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教师竞聘上岗考核评价办法。8月15日—19日,各学校及时制定竞聘工作方案、竞岗考核评价细则和编制岗位说明书报党委政府初审,8月20日 —22日报昌宁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核,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后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四)组织竞聘阶段(2022 年 8 月 24 日 — 26 日 ) 。各学校根据制定的竞聘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竞聘工作。
1. 2022年8月24日上午,校内直聘。学校直接聘用对象为学校一级班子、县级督学和患有重大疾病的教师(详见附件3)。符合校内直聘规定的教师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可参加竞聘上岗,但不再保留原直聘岗位。
2. 2022年8月24日下午— 26日,校内竞聘。竞聘对象为校内除直聘外的教师。竞聘程序为:
(1)2022年8月 24日上午,公布岗位。学校公布岗位并说明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岗位职责、工作目标、任职条件( 学历、专业、职称)等内容。
(2)2022年8月24日下午,个人报名。教师自主申请竞聘岗位,提交个人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个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竞聘资格。
(3)2022年8月 25 日— 26日,组织竞聘。学校按照竞聘工作方案组织多轮竞聘。在上一轮竞聘时已被聘用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竞聘。
(4) 2022年8月26 日下午,公布结果。竞聘结果由学校自行汇总后,在校内进行公示。
(5)2022年8月26 日晚,汇总上报。学校根据聘任情况,将聘用结果汇总后报党委政府并报县教育体育局。
3.2022年8月27日— 30日,跨校竞聘。竞聘对象:未参加校内竞聘和校内竞聘未被聘用人员。竞聘程序:
(1)2022年8月27 日,公布岗位。县教育体育局公布空缺岗位。
(2) 2022年8月 28日,个人报名。竞聘对象自主选择一所空岗学校提交申请。
(3)2022年8月29日—30 日,组织竞聘。各学校按照竞聘方案和空缺岗位情况组织多轮竞聘,已被聘用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竞聘。
(4) 2022年8月30日,公布结果。竞聘结果及时上报党委政府并报县教体局。
(5)2022年8月30 日下午,汇总上报。学校根据聘任情况,将聘用结果汇总表报党委政府并报县教育体育局。
4.2022年8月31日,协商聘用。对未被聘用人员,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全县学校岗位空缺情况,组织有关学校和相关人员进行双向选择、协商聘用,不服从组织调剂或双向选择中仍无学校聘任的按落聘处理。落聘人员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能力提升培训后,根据学校需求安排试聘岗位。培训后仍不服从县教育体育局调剂的,解除聘用合同。
5.2022年9月1日,签约聘用。学校汇总各类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聘用学校公示 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依法依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教职工聘期三年,试聘教职工聘期一年) 。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党委政府牵头,勐统中心完小、勐统中学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成立勐统镇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改革各项工作,协商解决改革工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县管校聘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监督管理。将深化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落实情况纳入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体系。勐统中心完小、勐统中学预判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做好应急预案,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及时处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镇纪委要加强改革工作的过程监督,加大监督执纪工作力度,保障改革工作风清气正、依法依规。
(三)加强宣传引导。政府宣传部门、中心完小、中学、各村(社区)要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政策宣传,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和良好工作氛围;要争取学校、教师、家长和社会各界支持,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提高认识,积极参与、支持改革。要及时宣传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发校长、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附件:1.勐统镇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
2.勐统镇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教师竞聘上岗考核评价办法
3.《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相关规定
附件1
勐统镇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
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障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勐统镇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光辉 党委书记
李 丹 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代理镇长
常务副组长:高兴道 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字 宁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杨 云 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杨政琦 党委委员、镇纪委书记
李 倩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罗联华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杨 波 党政办负责人
穆金和 勐统司法所所长
罗迪辉 镇纪委委员
杨 涛 勐统中学校长
颜文军 勐统中学党支部副书记
李子丞 勐统中学副校长
杨鹏程 勐统中学副校长
宋艳娇 勐统中学党办主任
杨学忠 勐统中心完小校长
李德福 勐统中心完小党支部副书记
王春平 勐统中心完小教学副校长、支部宣传委员
何 美 勐统中心完小基教副校长、支部组织委员
杨忠映 勐统中心完小工会主席、支部纪检委员
王钟祥 勐统中心完小安全副校长
李 富 勐统社区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赵卫陈 酒药寨社区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斯东 新庆社区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茶中兴 小勐统社区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徐清明 板家寨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智仁 马家田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周迎春 长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银昌 大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子德 刺竹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改革工作,下设综合协调组、方案审核组、政策宣传组、考核评价组、信访维稳组和工作督查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由杨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李 丹 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代理镇长
成 员:杨 云 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 涛 勐统中学校长
杨学忠 勐统中心完小校长
(二)方案审核组
组 长:杨 云 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 涛 勐统中学校长
杨学忠 勐统中心完小校长
(三)政策宣传组
组 长:李 倩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成 员:宋艳娇 勐统中学党办主任
李德福 勐统中心完小支部副书记
(四)考核评价组
组 长:杨 云 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杨 涛 勐统中学校长
颜文军 勐统中学党支部副书记
李子丞 勐统中学副校长
杨鹏程 勐统中学副校长
宋艳娇 勐统中学党办主任
杨学忠 勐统中心完小校长
李德福 勐统中心完小党支部副书记
王春平 勐统中心完小教学副校长、支部宣传委员
何 美 勐统中心完小基教副校长、支部组织委员
杨忠映 勐统中心完小工会主席、支部纪检委员
王钟祥 勐统中心完小安全副校长
(五)信访维稳组
组 长:字 宁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成 员:罗联华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杨 涛 勐统中学校长
颜文军 勐统中学党支部副书记
杨学忠 勐统中心完小校长
李德福 勐统中心完小党支部副书记
(六)工作督查组
组 长:杨政琦 党委委员、镇纪委书记
成 员:杨 波 党政办负责人
罗迪辉 镇纪委委员
附件2
勐统镇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教师竞聘
上岗考核评价办法
为切实加强义务教育教师队伍管理,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勐统镇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以下考核评价办法。
一、考核原则
勐统镇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教师竞聘考核,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以教学业绩为主、质量为核心的原则,着力构建教师竞争上岗、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
二、考核内容
教师竞聘考核包括师德师风和履职考核结果运用、教学业绩、突出贡献三项内容。
三、考核办法
(一)师德师风和履职考核结果运用(20分)
1.近三年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优秀每年计4分,合格每年计3分。(10分封顶)
2.近三年履职考核结果,优秀每年计4分,合格每年计3分。(10分封顶)
(二)教学业绩(70分)
1.统测科目。按近三年教师所教学科同年级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排名赋分,通过全县同年级同科目横向比较,将教师个人积分位次折算为相对位次,根据相对位次计算教师教学业绩。计算公式:年学科教学业绩(≤70) = 40-40 ×[(当年位次-1 ) ÷全县总位次]+{30-30 ×[(当年位次÷当年全县总位次)-(起始位次÷全县起始总位次)]}。其中,跨班级任课教师求取平均值。近三年请产假、病假、外出培训、抽调参与其它工作无业绩的教师,教学业绩不往前追溯,相应扣减计算年限。
2.非统测科目。由聘用学校从资格条件、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人岗相适等方面制定评价细则,进行综合考评赋分。
(三)突出贡献(10分)
1.表彰荣誉项。近五年来,受党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国家级计5分/次,省部级计4分/次,厅局级计3分/次, 县处级计2分/次,乡科级计1分/次。同一项目受不同级别表彰的,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层级计分。
2.评比认定项。近五年来,被上级部门评比认定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名师或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某领域专家的,国家级计5分/次,省部级计4分/次,厅局级计3分/次,县处级计2分/次, 乡科级计1分/次。 同一项目受不同级别表彰的,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层级计分。
3.技能比赛项。近五年来,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比赛获奖,国家级计5分/次,省部级计4分/次,厅局级计3分/次,县处级计2分/次,乡科级计1分/次。同一项目受不同级别表彰的,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层级计分。
以上项目个人最高得分为10分,若超过10分的,即按10分计算。
四、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须经教师本人确认签字后,在本校内进行公示。各学校可设置最低合格分数,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可不予聘用。竞争岗位必须严格依据考核结果进行聘用。
五、相关说明
(一)本办法是框架性指导性意见,各学校可根据学校发展需求,在确保评价方向不变的前提下,细化拓展评价要素,确保人岗相适。
(二)本办法适用于一般义务教育教师岗位竞聘考核,特殊教育教师和纳入义务教育管理的乡村幼儿教师考核办法由学校另行制定。
附件3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相关规定
重大疾病范围包括: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 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12.深度昏迷;13.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14.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15.瘫痪——永久完全;16.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18.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19.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20.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23.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主动脉手术——须
开胸或开腹手术。除以上疾病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疾病或因工负伤,达到或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均属于重病人员。
患有现医疗条件下短时间内难以治愈的,原则上按规定程序须连续请假3个月及以上且仍在治疗期的人员也列为重病人员,必须提供县(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原始病历、病假期间的所有配药单据、发票以及履职考核结果等材料。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