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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235-/2020-0109017 发布机构 昌宁县勐统镇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9-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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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继2011年继深化机构改革以来,将林业站并入林业服务中心。承办林业技术推广、森林病虫害防治、护林防火、林权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勐统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求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建设及扶贫攻坚两项工作重点,按照镇党委、政府的林业发展思路及镇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大力推进植树造林、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开展违法占用林地清理专项行动,推广林业科技,服务林农,助力贫困户脱贫致富,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圆满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1.圆满完成了2017年造林绿化工作计划。

2018年上级下达我镇造林任务8280亩,其中退耕还林造林项目5000亩,中央补贴造林项目2280亩,澳洲坚果提质增效1000亩,退耕还林项目由农户自行造林,验收合格将造林资金通过银行兑付给造林农户;补贴造林通过报请县财政局审批后,通过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招标,由中标单位组织造林,造林项目正在施工中元。完成四旁义务植树4万株,

2.森林资源保护全面加强

(1)狠抓了森林防火工作。强化森林防火责任落实。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大力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共发放森林防火宣传手册6000份,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3000份,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标语20幅,粘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2500条,森林防火公告30份、云南省森林防火命令100份,森林防火戒严令50份,粘贴防火墙报24张,出森林防火黑板报22期,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进村入户宣传300次,全镇中小学共上森林防火课80课时;严格火源管理、禁止在林区进行野外用火、开展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整治行动,处罚违规用火行为5起,处罚违法行为人5人;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做到了全年无森林火灾发。

(2)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制度。实行严格的林木采伐申请采伐许可证制度,并实行采前调查、采中督查、采后验收制度,有效地保护了我镇森林资源,由于我镇异地搬迁扶贫1个安置点(芒泥山)建设及立新水库建设需要,2018年发放非林地林木采伐证有240份蓄积2396.62立方米,出材量885.6立方米,其中人工林44份,采伐蓄积505.1立方米,出材量338.4立方米;天然林196份,采伐蓄积1891.52立方米,出材量547.2立方米.全部属于商品林。

(3)加强了林地保护工作。开展树林督查工作,勐统镇核查国家级森林督查拟似图斑32个面积18.84公顷、核查图斑30个,核查图斑面积25.9488公顷、违法图斑5个、违法图斑面积7.5079公顷,移交案件3件行政案件2个,刑事案件1个,不立案3个;勐统镇省级拟似违法图斑70个,面积27.78公顷、核查图斑69个,核查图斑面积27.1036公顷、违法图斑31个、违法图斑面积6.9659公顷,移交案件26件行政案件22个,刑事案件4个,不立案26个.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坚决查处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的违法行为。

(4)为防治镇内林业有害生物松毛虫,2018年4月,由林业局森防局提供防治药物,林业站组织实施的采用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相结合,以生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松毛虫甲防治工作开始实施。防治过程中人工、物理机械、喷雾等多种措施并举,为保证防治效果,路旁幼龄小树采用化学防治的方式进行。该项目防治面积为6万亩,通过对松毛虫的防治,使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以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632,528.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2,528.6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增加1,146,897.64元,增加236.17%。主要原因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增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016,754.5元。其中:基本支出491,481.5元,占总支出的48.34%;项目支出525,273元,占总支出的51.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增加516,981.66元,增加103.44%。主要原因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增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1,481.5元。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减少8,291.34元,减1.66%。主要原因为日常公用经费减23,517.34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5,273元。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增加525,273.00元。主要原因为新增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6,75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增加516,981.66元,增加103.44%。主要原因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4,828.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72%。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458,357.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548,94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99%。主要用于其他林业支出525,273.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2,982.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其他支出2,982.46元;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81.97元,支出决算为3,881.97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881.97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7,803.51元,下降82.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803.51元,下降82.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81.97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81.9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881.9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林业防灾减灾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749,256.06元,其中,流动资产1,469,433.06元,固定资产279,82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49,256.0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469,433.06元,固定资产增加279,82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0000元;出租房屋3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5,2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74.93

146.94

27.98

0

17.96

0

10.02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详见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详见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