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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15A-/2023-0417032 发布机构 昌宁县更戛乡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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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昌宁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昌宁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领导班子成员实行挂钩包村制度。领导干部与挂包村同责,挂钩部门与挂包村同责,驻村工作队与所驻村同责。乡党委、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周密部署、统筹协调。

严格按照改造方案完成改造内容,确保施工质量安全。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复印件;由户主、村、施工单位和技术人员根据房屋危险实际情况需要研究制定一户一方案,做好工程预算。项目建设每完工一户,并由施工单位、村委会、危改办技术员和农户共同形成工程结算清单一户,经四方签字盖章后提交乡危改办作为兑付补助资金的依据。并与农户签订施工协议。做到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和农户的实际需求相结合。

乡纪委、财政所、项目办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检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出现挪用专项资金、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更戛乡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共完成改造7户19人。其中拆除重建6户17人,修缮加固1户2人。达到住房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的基本要求。

因此评价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

1.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任务完成率,年初目标值等于100%,实际完成值等于100%,自评得分10分;

2.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完成率,年初目标值等于100%,实际完成值等于100%,自评得分10分;

质量指标:

1.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率,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自评得分10分;

时效指标:

2.资金下达180日内改造项目开工率,年初目标值等于100%,实际完成值等于100%,自评得分10分;

成本指标:

1.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分级分类补助标准执行率,年初目标值等于100%,实际完成值等于100%,自评得分10分;

2.“一户一方案”改造方式执行率,年初目标值等于100%,实际完成值等于100%,自评得分10分;

社会效益指标:

1.改造后房屋在相当于抗震设防烈度地震中表现,年初目标值等于100%,实际完成值等于100%,自评得分10分;

2.装配式、绿色津筑、节能改造等新型建筑技术应用率,年初目标值等于100%,实际完成值等于100%,自评得分10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

1.危房改造后房屋保持安全期限,年初目标值等于拆除重建的≥30年、修缮加固的>15年,实际完成值等于拆除重建的≥30年、修缮加固的>15年,自评得分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1.受益群众满意度,年初目标值等于100%,实际完成值等于100%,自评得分10分;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昌宁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实施单位:更戛乡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地点:西米村、小街子村、木瓜树村、西桂村4个行政村。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通过在西米村、小街子村、木瓜树村、西桂村4个村实施昌宁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项目,进行危房改造改造7户19人。其中拆除重建6户17人,修缮加固1户2人。达到住房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的基本要求。

建设要求:县级统筹对改造农户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和适当资金补助,充分调动农村困难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农户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乡政府和各村(社区)是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加强统筹指导,整合资源;驻村扶贫工作队参与政策宣传、工程进度监督等具体工作;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实施主体,负责自主开展建设。

(1)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监管

①各村要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管理主体责任,指导农户选择经过培训的农村工匠自建或选择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实施改善建设。

②各村要按照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文件要求,结合改造实施危房改造农户情况,制定改善方案,明确具体的改善方法、所需材料和工程资金预算,并认真组织实施。

③乡项目办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利用技术人员力量,组成专项工作组,深入项目实施第一线,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

(2)严格执行改造建设标准

严格按照《昌宁县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改善建设内容及技术要点》指导要求,结合农户危房改造实际情况科学制定“一户一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大幅度提升农村常住居民人居环境条件。

3.补助标准:改善补助标准在遵循县级下达补助标准基础上由各村(社区)根据改善对象实际情况,实行一户一方案,据实结算后由乡级统筹补助标准。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中有国家公职人员的家庭,不得享受人居环境改善相关补助政策。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现精准培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资源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成立了领导小组:

组 长:宗建平 更戛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吴应林 更戛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何政辉 更戛乡财政所所长

郭红银 更戛乡扶贫办副主任

周文军 更戛乡木瓜树村党总支书记

谢成宾 更戛乡西米村党总支书记

艾忠华 更戛乡小街子村党总支书记

何 飞 更戛乡西桂村党总支书记

组建乡、村社区两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机构。更戛乡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4个村挂村领导、村党总支书记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督查组。

为确保全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政策执行、工作要求、质量监管、调查统计、信息上报、档案管理等方面符合工作要求;由乡纪委、党政办、财政所等部门组成工作督查组,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全程督查,掌握工作动态,分析存在问题,及时指导整改。涉及4个村要相应成立由村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相关业务。

二是于资金拨付前将《昌宁县2022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资金拨付花名册》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二份,报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是严格执行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方案要求履行规范程序,坚持政策补助标准,严禁虚报骗取和套取财政扶贫资金情况发生,如发现违规行为,乡纪委、财政所将按资金相关政策管理规定收回补助资金,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本乡昌宁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项目补助资金共计9.6万元。实际到位7.68万元,实际支出7.68万元,全部发放完成。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乡项目办收齐申报材料《昌宁县2022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资金拨付花名册》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加盖本乡印章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名册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本乡负责此项业务的业务人员自行到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审核及盖章后统一进行县级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进行资金兑付。

3.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全乡4个村19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引导农户根据自身经济条件逐步提升住房条件,帮助困难群众建造抗灾能力强和造价适中的安全稳固住房,禁止大拆大建和扩大建房面积,避免因建房投入过大导致返贫或加重贫困程度。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受益群众满意度大于90%。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昌宁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昌宁县更戛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