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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15A-/2023-0417022 发布机构 昌宁县更戛乡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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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乡镇林长制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度乡镇林长制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度乡镇林长制工作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乡镇林长制工作经费的通知》(昌财建〔2022〕78号)文件通知要求,为扎实推动林长制工作开展,完成年度林长制工作目标,将2022年度乡镇林长制年初预算工作经费下达,用于林长制公示牌制作。全面推行林长制,落实责任和确保林长制主要信息向群众进行公示、公开,确保我乡责任公示牌信息及时更新、标识完整,提高林长制信息在群众中的知晓度参与率和满意度,达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效并举的目的。因此评价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公示牌按时及时制作安装率,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自评得分35分;

2.林地保护率,年初目标值持续提高,实际完成持续提高,自评得分35分;

3. 群众对公示牌的满意度,年初目标值>95%,实际完成值>95%,自评得分30分;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2年度乡镇林长制工作经费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昌宁县财政局。

项目实施单位:昌宁县更戛乡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地点:更戛乡。

项目建设目标:切实规范林长制生态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总体要求,更好保障我乡森林资源安全,优化生态环境,巩固林长制成果。维护好、更新好全乡林长责任公示牌,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无误,持续提高林长制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本乡2022年度乡镇林长制工作经费项目分管领导武装部长郭华辉、林业中心业务人员李亚楠责此项工作。

二是县财政局将工作经费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由各单位进行会计核算,于资金拨付前将支付相关财务资料乡人民政府和财政所。

三是严格执行方案。乡镇财政所、林业工作站及时对我乡林区林长制公示牌进行调查核实。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方案要求履行规范程序,坚持政策补助标准,严禁虚报骗取和套取财政扶贫资金情况发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如发现违规行为,乡纪委、财政所将按资金相关政策管理规定收回补助资金,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本乡护林员工资共计0.75万元。实际到位0.75万元,实际支出0.75万元,全部发放完成。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乡林业综合服务中心收齐支付相关材料报乡人民政府,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加盖本乡印章后上报财政所进行资金兑付。全部资金用于公示牌制作和宣传等工作需求,不存在挤占、挪用,充分发挥财政预算资金的作用。

3.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2022年度乡镇林长制工作经费项目,扎实推动了林长制工作开展,完成年度林长制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和确保林长制主要信息向群众进行公示、公开,确保我乡责任公示牌信息及时更新、标识完整内容准确无误,持续提高林长制信息在群众中的知晓度、参与率和满意度,达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效并举的目的。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2022年度乡镇林长制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昌宁县更戛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