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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15A-/2022-0623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更戛乡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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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更戛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田头村生物质燃料厂改扩建项目)

2021年度更戛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田头村生物质燃料厂改扩建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昌宁县更戛乡田头村生物质燃料厂改扩建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单位:昌宁县更戛乡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地点:昌宁县更戛乡田头村

项目建设目标:购置安装1台250千伏变压器对电力进行增容,同时购置一组压缩模具、两个吹风机、三个电动机,实现整条生产线流水生产。

(二)项目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购置安装1台250千伏变压器对电力进行增容,同时购置一组压缩模具、两个吹风机、三个电动机,实现整条生产线流水生产。

(2)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 (100%)。

(3)时效指标:项目建设完成期为2021年12月31日以前。

(4)成本指标:估算总投资25.5万元,其中250千伏变压增容工程1项16.8万元,压缩模具购置安装1组5.5万元,吹风机购置安装2套1万元,电动机购置安装3个2.2万元。

2、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村集体经济收益增幅提高40%;改扩建后毛收益达32.4万元以上。

(2)可持续影响指标:工程设计使用年限10年。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95%以上。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分管项目的副乡长为分管领导、乡项目办为业务员负责开展此项工作。

(二)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项目成本控制在预算内情况良好,能够保证项目正常实施。

(三)项目完成质量。项目按照技术要求建设要求,实施项目建设,所有建设内容经过项目验收已达到合格标准。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资金管理参照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执行,项目资金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直接拨付到乡财政所,拨付资金为20万元。

2.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每项费用的开支实行领导审批制度,在资金的使用上,由乡财政所把关、审核,严格实行报帐制。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财政补助资金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每项费用的开支实行领导审批制度。在资金的使用上,由项目实施乡财政所把关、审核,严格实行报帐制。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变压器装机容量达250千伏;生产效率提升80%,可达年产6840吨。

2.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村集体经济收益增幅提高40%;改扩建后毛收益达32.4万元以上。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可达10年。

3.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对项目涉及农户进行调查,群众满意度达95%。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购置安装1台250千伏变压器对电力进行增容,同时购置一组压缩模具、两个吹风机、三个电动机,实现整条生产线流水生产。通过项目的实施村集体经济收益增幅提高40%;改扩建后毛收益达32.4万元以上。本项目的建设目标以群众生产生活用能需求为出发点,以现有设施设备为基础,在保障现有产业正常运行基础上使生产效率再提一个档次,对全乡产业发展发挥辐射性的指导作用。

因此评价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为确保项目工程能正常运转,长期发挥社会经济效益和扶贫效益,项目竣工后,及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乡人民政府将建成的项目工程移交项目村村集体经济领导小组、生物质燃料厂运营组织管理。项目村、生物质染料厂运营组织要制定管理办法,不断完善日常监督、巡查监管机制,明确管护责任,抓好管护措施的落实。

2.工程结束,乡人民政府、项目村委会将对所实施的项目工程作自检自查,对所查找出来的问题将进行全面整改,对所实施的项目工程进行绩效评价,评定等级必须达到优秀或合格。

3.经上级验收合格后,乡人民政府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及时与项目村村集体经济领导小组、生物质染料厂运营组织,将建成后的项目村村集体经济领导小组、生物质染料厂运营组织自行管护。

六、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附件:昌宁县更戛乡田头村生物质燃料厂改扩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

更戛乡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