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15A-/2023-041701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更戛乡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3-04-17 |
文号 | 浏览量 |
护林员管护劳务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护林员管护劳务补助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144号)、《昌宁县2022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方案》《昌宁县2022年第一批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使用方案》等文件通知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原则,对全乡护林员按标准按月进行补贴发放,将全部补助资金用于管护补助支出。完成辖区内天然林停伐范围管护,护林员管理及培训,提升森林管护能力及水平,持续提升森林生态功能,提高林农收入,优化森林结构,发挥森林生态补偿基金使用最大效益。因此评价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 管护质量年初目标值合格,实际完成值合格,自评得分40分;
2.增加林农收入,年初目标值持续增加,实际完成持续增加;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恢复森林生态系统年初目标值持续,实际完成持续。自评得分40分;
3. 林农及管护人员满意度,年初目标值>=80%,实际完成值>=80%,自评得分20分;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护林员管护劳务补助资金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项目实施单位: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各林场、各乡镇。
项目实施地点:更戛乡11村。
项目建设目标:对我乡生态林、天然林、公益林进行管护及补偿,建立管护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促进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恢复和提高,完成辖区内天然林停伐范围管护,护林员管理及培训,提升森林管护能力及水平,持续提升森林生态功能。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本乡护林员管护劳务补助资金项目分管领导武装部长郭华辉、林业中心业务人员李亚楠责此项工作。
二是个人权属林权所有者的补偿资金由县林业和草原局通过“一卡通”统一进行兑现(因林权流转、易地搬迁等无法通过“一卡通”兑现的,采用银行卡方式兑现);权属为集体和企业的由县林草局统一兑现到集体和企业。管护补助支出以县林草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的资金使用方案为依据,由县财政局将补助资金全额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由各单位进行会计核算。于资金拨付前将《昌宁县更戛乡护林员管护劳务工资册》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二份,报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及乡财政所。
三是严格执行方案。乡镇财政所、林业工作站及时对补偿对象信息、补偿面积和金额进行动态核实,加强补偿信息公示及审核管理,提升补偿资金林农补偿信息质量。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准确反映补偿资金收支情况;各项目实施单位应规范项目管理档案及资金使用档案整理收集。资金使用计划由县林草局会同县财政局联文下发,各项目实施单位应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和审计。加强检查和考核,由局规划财务股、资源管理站负责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追踪问效,适时组织开展绩效监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方案要求履行规范程序,坚持政策补助标准,严禁虚报骗取和套取财政扶贫资金情况发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如发现违规行为,乡纪委、财政所将按资金相关政策管理规定收回补助资金,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本乡护林员工资共计81.93万元。实际到位81.93万元,实际支出81.93万元,全部发放完成。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乡林业综合服务中心收齐申报材料《昌宁县更戛乡护林员管护劳务工资册》,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加盖本乡印章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名册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本乡负责此项业务的业务人员自行到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进行审核及盖章后统一进行县级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进行资金兑付。
3.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我乡生态林、天然林、公益林护林员共聘用75人,按文件标准按月进行工资发放,质量达标率为100%。通过项目实施,强化了监督管理,促进了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恢复和提高,完成辖区内生态林、天然林、公益林停伐范围管护。通过对护林员管理及培训,提升了森林管护能力及水平,持续提升森林生态功能,进一步扩大森林管护面积,改善生态环境,加快脱贫步伐,改善民生,提高社会生态文明程度。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护林员管护劳务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昌宁县更戛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