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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15A-/2023-0417010 发布机构 昌宁县更戛乡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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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通过做好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工作,牢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网底”,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大力推进全员人口信息化使用,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分析,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稳妥实施计划生育国家“三项制度”和我市奖优免补政策,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在全乡范围内共向109个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发放补助0.229万元。2021年因此评价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下拨及时率,年初目标值等于100%,实际完成值等于100%,自评得分35分;

2.符合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覆盖率,年初目标值等于100%,实际完成值等于100%,自评得分35分;

3.农村独生子女满意度,年初目标值≥90%,实际完成值≥90%,自评得分30分;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资金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项目实施单位:更戛乡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地点:全乡11村。

项目建设目标:通过做好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工作,牢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网底”,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大力推进全员人口信息化使用,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分析,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稳妥实施计划生育国家“三项制度”和我市奖优免补政策,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本乡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资金项目分管领导组织委员杨洋、业务人员杨梅负责此项工作。

二是于资金拨付前将《昌宁县2021年农村及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享受对象花名册》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二份,报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三是严格执行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方案要求履行规范程序,坚持政策补助标准,严禁虚报骗取和套取财政扶贫资金情况发生,如发现违规行为,乡武装办、财政所将按资金相关政策管理规定收回补助资金,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本乡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资金共计0.229万元。实际到位0.229万元,实际支出0.229万元,全部发放完成。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乡社保中心收齐申报材料《昌宁县2021年农村及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享受对象花名册》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加盖本乡印章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名册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本乡负责此项业务的业务人员自行到昌宁县卫生健康局进行审核及盖章后统一进行县级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进行资金兑付。

3.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后,将带动109名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改善生活。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昌宁县更戛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