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15A-/2023-0417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更戛乡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3-04-17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更戛乡西河村扫黑除恶斗争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昌宁县更戛乡西河村扫黑除恶斗争补助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通过项目的实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使黑暗势力违法犯罪得到遏制,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得到打击。使重点行业、重点人员的管理得到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涉黑涉恶势力得到惩处,基础组织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在全乡范围内实施昌宁县更戛乡西河村扫黑除恶斗争补助经费6万元。
因此评价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时间,年初目标值2022年,实际完成值2022年,自评得分35分;
2.群众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年初目标值≥90%,实际完成值≥90%,自评得分35分;
3.群众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满意度,年初目标值≥90%,实际完成值≥90%,自评得分35分;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昌宁县更戛乡西河村扫黑除恶斗争补助经费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昌宁县委政法委。
项目实施单位:更戛乡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地点:西河村。
项目建设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使黑暗势力违法犯罪得到遏制,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得到打击。使重点行业、重点人员的管理得到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涉黑涉恶势力得到惩处,基础组织建设得到明显加强。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昌宁县更戛乡西河村扫黑除恶斗争补助经费项目分管领导政法委员杨春岚、业务人员张泽负责此项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方案要求履行规范程序,坚持政策补助标准,严禁虚报骗取和套取财政扶贫资金情况发生,如发现违规行为,乡武装办、财政所将按资金相关政策管理规定收回补助资金,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本乡昌宁县更戛乡西河村扫黑除恶斗争补助经费共计6万元。实际到位6万元,实际支出6万元。全部发放完成。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乡综治办收齐申报材料,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由本乡负责此项业务的业务人员到乡财政所进行资金兑付。目前支出昌宁县更戛乡西河村扫黑除恶斗争补助经费6万元。
3.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后,保障西河村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使黑暗势力违法犯罪得到遏制,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得到打击,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昌宁县更戛乡西河村扫黑除恶斗争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昌宁县更戛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