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15A-/2023-030300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更戛乡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3-03-03 |
文号 | 浏览量 |
防返贫监测范围
一、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指:为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提供的5万元(含)以下、3 年期(含)以内、免担保免抵押、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放贷、财政全额贴息、县级建立风险补偿金的信用贷款。
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支持对象: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支持对象为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
三、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用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条件:申请贷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合法合规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景;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65周岁之间。
五、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申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申请一般五个步骤,即“户申请、村初审、乡审核、县复查、承贷银行审定放贷”。有贷款需求的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可以直接到户籍所在行政村村委会填表申请,逐级审核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