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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15A-/2020-0916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更戛乡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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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戛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建立统一、快速、协调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范文件,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职责明确,密切配合,反应及时,规范有序,依靠科技,措施果断,平战结合,军、警民联防的原则。

(四)突发公共事件的界定和分类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和对全乡区域经济,社会稳定构成重大威胁,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我乡突发公共事件有4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水库堤坝险情、暴雨、冰雹、雪、雷电等气象灾害,破坏性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发生的重特大伤亡事故,重特大火灾,建筑物倒塌事故,重大电力、通讯和集乡供水、排水、供电事故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包括主要河流、水库以及水源地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如艾滋病、鼠疫、霍乱、肺炭疽、0157、SARS、群体性流感等)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重毒、急性职业病、传染病菌种、口蹄疫、猪水泡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和恐怖袭击事件等。群体性事件包括金融行业突发事件,冲击党政机关和要害部门,阻断公路等重要交通设施,非法集会,集体静坐,请愿和游行示威等。重大刑事案件包括杀人,爆炸、放火、抢劫、劫持、走私、诈骗和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案件。恐怖袭击事件指境内外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在我乡境内实施恐怖袭击,给国家利益,国家安全和我乡社会秩序及公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危害的事件。

(五)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我乡突发公共事件分为三级,从轻到重依次为:

1、一般(Ⅳ级)。指在一个行政村区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公共事件。

2、较大(Ⅲ级)。指在几个行政村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公共事件。

3、重大(Ⅱ级)。指在乡人民政府所在地或在行政区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严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公共事件。

(六)预案适用范围

1、在本乡范围内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以及发生在外乡(镇)但对我乡可能造成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适用本预案。

2、本预案包括更戛乡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地震应急预案、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生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重大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重大刑事案件应急预案等。

3、乡人民政府依照本预案组织、管理全乡各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各有关部门结合本预案,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编制突发公共事件的部门应急预案。本预案是全乡各村、各部门编制和修订预案的依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领导机构

成立更戛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作为我乡常设的协调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全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乡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长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乡长和武装部长担任;成员由派出所、民政、教育、卫生、工商、财政、林业站、兽医站的主要领导和各村民委员会主任担任,领导小组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

乡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乡预防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统一领导各村、各部门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宣布启动和停止实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承担上级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办公室负责办理日常事务,建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预测预警系统,协调全乡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各村、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体系

1、乡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乡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负责直接指挥、协调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

2、各村各部门在乡人民政府及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迅速反应、密切配合、及时准确传递信息、快速有效地处理突发公共事件。

3、我乡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报警、接警、处置、结束、善后和灾后重建的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分别根据各自职责任务承担,一旦宣布启动本预案或有关专项应急预案,各相关部门在预案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也随之自动生效。

4、自然灾害由民政、国土资源所、水利站、林业站等部门牵头负责处理;社会安全事件由派出所牵头负责处理;涉及的有关部门要配合牵头部门处理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5、各村、各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应急预案、储备保障物资、建立健全调动社会人力、物力和财力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定期进行检查和演练,在预案制定、信息报送、预警预防、应急处理等方面要上下做好衔接。

6、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事发地各单位和个人均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工作中要做到互相支持、互相配合。

(三)信息报送

1、遇有紧急重大突发事件时,当地群众应当迅速向村委会或乡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报告。

(1)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在接报后2小时内向乡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2)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乡人民政府必须在接报后2小时内将基本情况和采取的措施报县应急办。

2、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隐患、采取的措施、请求帮助解决的问题等。

3、报告分为基本情况报告和后续情况报告,基本情况报告要做到快速准确,后续情况报告要做到系统全面。

三、应急响应

(一)分级负责

1、乡内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由乡人民政府、各村委会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级负责处理。

2、发生较大突发事件,乡人民政府启动本预案,并报县应急办赶赴现场协助、指导。

3、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在尚未划定事件级别之前,由事发地村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负责先期处置。

4、乡人民政府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迅速组织指挥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处置方法如下:

(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的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

(5)向社会发出避险警告或预警信息。

(6)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5、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同时,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迅速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应急办报告。

(二)现场指挥

1、本预案或有关专项预案启动后,乡应急办和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立即组织事发地村委会和有关单位,按预案要求研究部署各种行动方案,责成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岗位,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2、现场指挥,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以下工作组:(1)抢险救援组:由乡、村应急分队和公安等为救援力量。

(2)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卫生、畜牧等部门组成。

(3)治安警戒组:由公安和基干民兵组成。

(4)人员疏散安置组:由民政、公安、教育等部门组成。

(5)社会动员组:由宣传、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组成。

(6)应急通信组:由电信部门组成。

(7)物资和后勤保障组:由民政、财政等部门组成。

(三)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消除后,由乡人民政府发出指令,解除预警和应急措施,转入正常工作。

四、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公共宣传教育

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在社会广泛宣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宣传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教育,不断增强社会公众防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二)培训

乡、村和公安、教育、卫生、民兵应急分队要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和协调能力。努力做到业务精通、工作踏实、反应迅速、认真细致、确保机构高效运转。

(三)演习

乡人民政府将根据情况进行不定期组织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演习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理人员素质,增强应急处理的实战能力。

五、奖惩

(一)表彰奖励

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中信息准确、预警及时、预案周密、处理有力、措施得当、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责任追究

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中玩忽职守、麻痹大意、隐瞒实情、措施不当、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严重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