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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集中照护机构“1+N”工作管理模式 推动城乡集中供养服务均等化

发布日期:2025-01-09 浏览: 作者: 来源:隆阳发布 打印正文

2024年,隆阳区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为抓手,以创新救助方式为重点,在全区实行集中照护机构“1+N”工作管理模式,从城乡集中供养居住环境、资金保障和管理服务三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提高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率,全面提升供养保障水平,实现城乡集中供养服务均等化,切实增强了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的获得感、幸福感。

改革提升,整合乡镇敬老院推动居住环境提质

从全区 养老服务工作的大局出发,树立上下“一盘棋”思想,进一步优化资源合理布局,打造“四化”服务品牌,实施农村敬老院一体化、专业化、规范化标准运营管理,积极探索特困供养机构“1+N”运营管理模式。推进农村敬老院整合撤并工作,完成金鸡、杨柳、瓦渡、瓦马4个乡镇敬老院整合撤并,形成以隆阳区敬老院为中心,水寨、丙麻、西邑、潞江和瓦房5个农村敬老院分片区辐射15个乡镇的集中照护机构“1+5”的管理运营模式。并多方筹措资金872万元对9个敬老院均进行了设施设备维护升级、室内装修改造、室外墙面粉刷防水改造等,实现院民居住环境的提升,提高了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的归属感。

城乡统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保障水平

将集中供养人员的补贴资金纳入一卡通平台发放,直接对公发放到机构对公账户,其中每名集中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费为1000元/月,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补贴为995元/月,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补贴为498元/月,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补贴为299元/月,并根据机构管理情况,每月发放零花钱。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因病住院、用药等费用、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仍需要自付的部分,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中列支。通过这种方式,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管好用好,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和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的获得感。

精心照护,确保服务管理一体化

依托中心敬老院的标准化管理成功模式和经验,对整合撤并后的乡镇实行“1+5”运营管理,委派5名业务副院长督促指导乡镇敬老院规范运营管理和提升养老服务质量。通过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标准化培训等形式,明确每名员工的权限、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形成系统化、层次化、责任到位的管理制度。根据集中供养人员实际需求,提供营养就餐、医疗康复、健身娱乐等服务项目,服务人员按照全自理、半失能、全失能三种人员类型,提供不同频次服务,并按照标准配备专业护理人员,实现全员持证上岗。各敬老院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敬老院设立医务室,配备2名医生和2名护士,为集中供养人员开展24小时巡诊服务,保障院民身心健康。5个乡镇敬老院同属地卫生院签订医疗合作协议,乡镇卫生院为65岁以上老年人定期开展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开通日常就医绿色通道。在为集中供养人员提供物质帮扶、生活照料的同时,民政部门还积极引导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加大对集中供养人员的关怀力度,经常性组织人员入院开展关爱活动,提高了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的幸福感。

集中照护机构“1+N”工作的实施,进一步优化了资源配置,合理布局城乡特殊困难群体集中照护机构,提升服务质量,有序推动区域性养老服务工作,全面提升集中供养对象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满足困难老年群众服务需求,推动全区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