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07F-/20220704-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湾甸乡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2-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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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甸乡民族团结进步广场位于上甸社区村委会附近,交通便利,设施齐全。为丰富广场服务功能,满足广大群众需要,经研究,决定将广场部分区域划为摊位,采取对外公开竞标的方式进行招租,有意竞租方请实地查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场地情况
位于湾甸乡民族团结进步广场东南侧(具体面积以合同为准)。
二、招租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完全民事权力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公民(自然人)。
三、竞标办法
采取现场公开竞标个人或企业承租的方式进行,所有公开竞标设施按8000元/年的底价竞标,每次竞价增幅不低于500元,不受上限,价高者中标。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5日至10日。报名可到湾甸乡诚雅市政公司进行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联系人:杨光华。报名时需提供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企业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五、公开竞标时间及地点
2022年7月12日上午9:00,在湾甸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湾甸乡人民政府院内)进行。
六、公开竞标保证金
参加公开竞标者在报名时需交纳竞标保证金5000元,中标者保证金转为租金,不中标者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保证金。中标者在竞标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订租赁合同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经营范围
参与竞租者所从事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项目,不准从事与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相背的行业。无严重噪音、无环境污染;严禁经营色情、赌博、黄色书刊、淫秽音像制品、易燃、易爆物品(如化学药品、烟花炮竹、煤气、汽油、柴油)等项目。租赁期内经营使用权不得擅自转让,不得擅自改造和改变用途,经协商可部分转租。中标者需负责摊位管理、广场卫生等工作,竞标结束后,摊位外不得私自摆摊设点。
八、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1年,到期后续签或重新招标再作协商,同等价位优先考虑首次承租者。
九、租金交纳
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后1个月内付清租金。
湾甸傣族乡诚雅市政综合服务
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