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694092E8/20231106-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卫生健康行政检查类事项 | 发布日期 | 2023-11-06 |
文号 | 浏览量 |
序号 | 牵头单位 | 督查检查考核事项 | 督查对象 | 督查依据 | 检查时间频次 | 备注 |
县卫生健康局 | 卫生健康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包含对医疗卫生、放射诊疗、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消毒产品、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和涉水产品、职业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等专业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 | 涉企的医疗卫生、放射诊疗、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消毒产品、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和涉水产品、职业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等专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二条、第八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四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五条、第三十九条;《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通知》等。 | 每年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