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07F-/2021-0209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湾甸乡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1-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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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中国共产党湾甸傣族乡第九届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所提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国共产党湾甸傣族乡第九届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所提意见、建议情况
中国共产党湾甸傣族乡第九届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在大会提案截止时间内共收到代表联名提出的提案材料14件,经审查,因提案无针对性建议、案由不明等原因,不予立案5件,符合提案要求9件,立案9件。
二、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截至2020年8月20日,湾甸傣族乡第九届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所提9件提案已全部落实办复结束。在办理过程中,乡党委高度重视,亲自办理2件,乡人民政府和各承办部门办理7件。在人大主席团的监督下,各承办部门认识到位,思想统一,认真负责,采取多种形式与代表联系、沟通、协商,始终注重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力争做到办理一件让代表满意一件,使提案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提案办复质量。
三、存在不足和下步打算
总结一年来的提案办理工作,虽然有一定成效,但与党代表和全乡各族人民群众及广大党员的期望与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受客观条件限制。由于乡级财力有限,大部份提案涉及的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只能靠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来解决,上级项目争取难,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致使部分提案不能及时办理,有的提案只能列为储备项目。二是部分提案一案多意,缺乏具体性,内容含糊,范围较广,办理难度大。
各位代表,办理好代表意见、建议是乡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责任,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七次会议以及县委政府对湾甸的工作要求,自觉接受监督,虚心听取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抓好提案办理的“交办、督办、答复、反馈、总结”五个环节,把办复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惠民工程,使代表满意、群众满意,切实推动全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