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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07F/20250328-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湾甸乡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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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甸乡2025年清明节文明祭祀倡议书

全乡的父老乡亲们: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祭奠先人、缅怀先烈的传统节日。每年这个时期,因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为守护湾甸乡的绿水青山,落实森林防火相关要求,严格管控野外火源,从严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坚决防止清明期间因上坟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向广大的群众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安全祭祀守规定 。自觉遵守森林防火和禁燃禁放有关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不携带火源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主动配合防火工作人员的检查,认真做好“森林防火码”扫码登记工作;不在林区内吸烟、野炊、玩火;不在林区和林缘上坟烧纸钱、烧香烛、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不随意在林区烧荒、烧田埂、烧秸秆等,坚决杜绝野外火源。

二、文明祭祀树新风。自觉倡导环保、健康、安全祭祀新方式,以鲜花祭扫、植树缅怀、踏青遥祭等代替焚烧纸钱香烛、燃放烟花爆竹等传统祭扫方式,用更安全文明的方式追思逝者,积极做社会主义文明新风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三、以身作则做示范。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文明祭扫的先行者和带头人,对留守老人、未成年人、务工返乡人员等群体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积极宣传文明祭扫理念,引导家人朋友、身边群众移风易俗。

四、沉着冷静巧应对。如遇森林火情要科学应对,自觉引导有关人群科学合理避险,及时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或湾甸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电话“0875-3121098”并向政府报告,准确反馈火灾现状。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妇、幼等群体参与扑火工作,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朋友们,森林草原资源是大自然赋予我们的宝贵财富,保护森林草原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携手行动,从自身做起,以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共同守护绿水青山,共建和谐美好家园!

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