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07F-/2023-0414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湾甸乡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14 |
文号 | 浏览量 |
亲爱的广大党员干部及爱心人士们:
血液是生命的源泉,爱是生命的曙光。无偿献血是一项利人利己的社会公益活动,是每个健康公民的义务。义务献血是血液最科学、最合理的来源,是最安全的血液,是预防血液传播疾病的重要手段之一。随着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临床用血量逐步增加,为满足临床需求,保障血液供应和血液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需要伸出您的手,献出您的一份爱心。
一、献血安排
(一)献血时间: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8:30—12:30
(二)献血地点:湾甸傣族乡卫生院
二、献血的基本条件
(一)年龄: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60周岁;
(二)体重:男≥50kg,女≥45kg;
(三)两次捐献全血间隔期必须满6个月;
(四)身体健康、无慢性病。(有传染性疾病、重要器官有严重疾病、地方病等不能献血、有感冒炎症、或女性例假前后三天等情况暂缓献血);
三、献血要求
献血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军(警)官证/士兵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到献血地点填表登记。经过医生进行献血前健康咨询、体检和采血化验初筛,符合献血标准的即可参与献血。
四、献血流程有哪些?
①健康征询登记(填表、签字);②一般体检;③血液初步检测;④血液采集;⑤休息;⑥领取献血证及纪念品。
五、献血前的注意事项
(一)献血前
1、宜餐后献血,避免空腹献血引发低血糖反应。
2、献血前一周不要服药。
3、宜清淡饮食,献血前一天和当天可按往常习惯进餐,勿空腹献血。
4、献血前一天和当天不饮酒,尤其是不饮烈性酒。
5、献血前一晚充足睡眠,不宜做剧烈运动。
6、必须带好本人真实有效证件(公民身份证、军人证、护照、驾驶证、回乡证),曾献过血的,尽量戴上(无偿献血证)。
7、认真阅读献血知识,消除紧张心理。
(二)献血后
1、献血后请在现场休息10-15分钟,止血绷带宜绑扎约15分钟,使其充分止血。
2、多饮水、喝汤,适当补充水分。
3、注意休息,24小时内避免做剧烈运动、长途驾驶、从事高空作业。
4、请在4小时后在去掉针眼处的创可贴,1-2天内注意针眼处清洁卫生,避免沾水,防止感染。
5、最好不要去人员密集或空气流通不畅处。
6、献血后无需长休大补,不要大量进食油腻滋补食物。
六、献血福利政策
献血者凭在本市献血的《无偿献血证书》和《居民身份证》按下列规定免费用血:
(一)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可免费享用其献血量三倍的血液量。
(二)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后至终身;可免费享用其献血量等量的血液量。
(三)献血量累计满八百毫升的献血者,十五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液量。
(四)献血量累计满一千毫升以上的献血者,终身免费享用所需血液量。
(五)献血者的家庭成员,凭献血者的《无偿献血证书》《居民身份证》可免费享用其献血量等量的血液量。未献血者临床用血时应当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