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07F-/2022-1008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湾甸乡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2-10-08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上甸社区蔬菜交易的通告

各位群众、蔬菜收购商及代收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上甸社区蔬菜交易,缓解交通拥挤行为,降低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在去年的规范整顿的基础上,经研究,乡人民政府决定从2022年11月1日起,上甸社区蔬菜交易统一到祥和农贸市场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蔬菜交易行为全部在祥和农贸市场内进行。大链二级公路沿线、大青山煤厂至祥和移民安置区老公路、祥和移民安置区、湾甸中学门口、上甸集镇内、上甸社区村组公路沿线等地一律不得进行蔬菜交易;对不在指定地点内收购蔬菜的行为,每发现一次,将收缴蔬菜收购工具,并收缴违约金500元,多次发现的将从重处理。

二、蔬菜运输车辆统一停放在祥和移民安置区24米大通道。1小时内免费停放。1小时以上至6小时内每车收费15元,超过6小时每车收费30元。不在指定地点停放或违反交通禁令停车的,相关执法部门将进行相应的处罚。

三、祥和农贸市场管理方受上甸社区村民委员会委托可适当收取相应摊位管理费,用于疫情防控、秩序维护、卫生保洁等服务工作和水电费支付。

特此通告

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