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07F-/2021-1129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湾甸乡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11-29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位选民:
您们好!2021年底,我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届满,应予换届。根据宪法、选举法有关规定和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决定,昌宁县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已于2021年7月1日全面启动,选举日定于12月23日,这次换届选举是全县各族人民政治生活和地方政权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一次重要实践。
为保障各位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全县年满18周岁(2003年12月23日前出生)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请于2021年10月1日—12月3日,到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进行选民登记,在选举日到所属选区指定的地点参加投票选举,选出自己满意的并能代表选民参与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人大代表。
如果您远离家乡,或者肩负其他工作,不能亲自参加选举,可以依法委托具有选举权的同选区内亲属或者信任的选民代为投票,受委托的选民要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且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户籍不在昌宁县,但在我县经商、办企业、务工、居住的公民,如果愿意在居住地参与投票,请在选举委员会公告的有效期内,取得户口所在地选民资格证明后,到现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
各位选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的民主权利。严格依法选举,是保障公民民主权利的重要措施。每位选民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态度,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选好县乡人大代表,确保我县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祝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昌宁县选举委员会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