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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07F-/2018-1028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湾甸乡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8-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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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对祥和广场商住楼进行公开竞标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集镇形象,盘活集镇周边闲置资源,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在上甸社区祥和广场临街位置新建商住楼一栋。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采取对外公开竞标的形式对商住楼整栋进行招租,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竞标设施情况

该商住楼处于湾甸集镇黄金地段,人流量大,一楼适合经营超市、饭馆、药店,二楼可经营旅店、民宿,前景广阔,收益丰厚。房屋为框架结构,占地378.5平方米,局部3层,建筑面积778平方米(以实际为准),其中:一楼商铺12间,二楼房间12间,三楼套房1间。

二、公开竞标办法

采取现场公开竞标整体出租的方式进行,所有公开竞标设施按15.6万元/年的底价竞标,每次竞价增幅不低于1000元,不设上限,价高者中标,并现场进行司法公证。

三、招租对象

遵纪守法、诚意租赁经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四、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9日至10月26日。

五、报名方式及地点

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联系人:徐在旭,联系电话:0875—7850261 。报名时需提供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填写报名表各一份。

六、公开竞标时间及地点

公开竞标时间另行通知,竞标地点为湾甸傣族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院内)。

七、公开竞标保证金

参加公开竞标者报名时需交纳竞标保证金2万元,中标者保证金转为租金,不中标者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保证金。中标者在竞标后5个工作日内须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订租赁合同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经营范围

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项目;无严重噪音、无环境污染;严禁经营电子游戏、色情、赌博、黄色书刊、淫秽音像制品、易燃、易爆物品(如化学药品、烟花爆竹、煤气、汽油、柴油)等项目。租赁期内经营使用权不得擅自转租、转让。

九、租赁期限及内容

对商住楼管理使用权进行竞租,租赁期为3年(以自然月满12个月为一年计算),到期后重新招标,同等价位优先考虑上次中标承租者。商住楼拟于2018年10月31前交付经营,具体以实际交付日期计算租赁期限。

十、租金交纳

竞标成功后承租方需缴纳5万元押金,租金一年一付,须在一年周期的第一个月内付清当年租金。

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