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07F/20260902-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湾甸乡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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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湾甸傣族乡2026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

现将《湾甸傣族乡2026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0日

湾甸傣族乡2026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

为持续改善全乡水生态环境,巩固历年清河行动成果,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渠库,结合湾甸傣族乡实际,特制定2026年度“清河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部署要求,奋力绘就“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碧水清流生态画卷。

二、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2026年度“清河行动”,对乡域内河渠库进行整治,有效解决水体水面及沿岸、沿渠环境污染问题。

(二)具体目标

1.整治范围全覆盖:完成对勐波罗河、大勐统河、姚关河、芒当河、立士记河、小街子澡塘河、马龙河、磨刀河、龙戛河等主要河流、支流及全乡所有灌溉干渠的集中清理与常态化保洁。

2.环境问题全清理:实现河面无漂浮废弃物、沿岸(线)无暴露垃圾、河床(渠床)无障碍淤塞,河道及渠域环境得到综合整治。

3.社会意识全提升通过广泛宣传与实践活动,使“保护河湖、人人有责”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全民共护绿水青山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清河行动”深入开展并取得成效,按照“乡级河长牵头,村级河长负责,全体干部职工、驻村人员、河道管理员及广大群众参与”的责任体系,分组开展行动。成立1个工作专班,分6个工作小组。

(一)工作专班

组 长:龙海旺 乡党委书记、总河长

王晓波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段晓虎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殷彧喆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施 强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徐文凯 乡党委副书记

于 飞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李建勋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静媛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周 彤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张紫杰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杨光华 上甸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子泰 小街子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弘弦 下甸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赵正康 大城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姚天保 芒回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工作专班负责全面组织、统筹、协调“清河行动”各项工作,下设6个工作小组。

(二)上甸村工作小组

组 长:施 强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李静媛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杨光华 上甸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成 员:全体驻村工作人员、挂村工作人员、下设支部书记、

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河道管护员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统筹开展上甸村清河行动。

(三)小街子村工作小组

组 长:徐文凯 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周 彤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杨子泰 小街子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成 员:全体驻村工作人员、挂村工作人员、下设支部书记、

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河道管护员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统筹开展小街子村清河行动。

(四)下甸村工作小组

组 长:李建勋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副组长:张弘弦 下甸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成 员:全体驻村工作人员、挂村工作人员、下设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河道管护员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统筹开展下甸村清河行动。

(五)大城村工作小组

组 长:段晓虎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副组长:赵正康 大城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成 员:全体驻村工作人员、挂村工作人员、下设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河道管护员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统筹开展大城村清河行动。

(六)芒回村工作小组

组 长:于 飞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副组长:姚天保 芒回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成 员:全体驻村工作人员、挂村工作人员、下设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河道管护员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统筹开展芒回村清河行动。

(七)宣传报道组

组 长:于 飞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成 员:饶万玲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清河行动”宣传报道工作。

四、行动范围与重点任务

(一)行动范围

本次行动覆盖全乡所有河道、沟渠及其管理范围。重点包括勐波罗河、大勐统河、姚关河、芒当河、立士记河、小街子澡塘河、马龙河、龙戛河、七一渠、南大沟、芒岗沟、上东沟、下东沟、大城干渠、新城干渠等8条河流、7条沟渠。

(二)重点任务

1.清理各类垃圾与漂浮物

内容:全面打捞清除河(渠)面的塑料瓶袋、枯枝杂草、死牲畜、等漂浮物;彻底清理河(渠)道沿岸(线)及滩涂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

要求:做到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堆放点。

2.整治河(渠)道障碍与淤塞

内容:清理影响水流、行洪的草木,对淤积严重的河(渠)段进行清淤疏浚,恢复其行洪、引排功能。

要求:河(渠)道畅通,无严重影响水流的障碍物。

3.修复沿岸生态环境

内容:清理粪污水直排河(渠)道和违规垦种,平整修复因清理作业受损的岸坡。

要求:杜绝粪污水直排问题发生,保护河道自然岸线。

4.清理整治“四乱”

内容:指清理整治河道治理范围内乱堆、乱采、乱占、乱建等突出问题。乱占主要包括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等,乱采主要包括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取土等问题,乱堆主要包括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等问题,乱建主要包括构筑物等问题。

要求:开展拉网式排查,边排查边整治,发现一处、整治一处、销号一处,提高标准,严格执行整治政策,确保整治质量。

5.深化环保宣传与教育

内容:在行动中同步向沿岸居民、商户发放环保倡议书,明确禁止向河(渠)道乱排乱倒;利用各类媒介宣传河湖保护知识。

要求:宣传到户,引导群众转变观念,自觉维护河道清洁。

五、时间安排与阶段

总体时段:2026年2月-2027年1月

建立问题台账销号制度,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26年2月)

召开全乡动员大会,印发实施方案。各村制定细则,建立队伍,筹备工具。

第二阶段:集中攻坚(2026年2月-4月)

关键期:紧紧把握冬季枯水季节的有利时机,发动全乡力量开展大规模集中清理。

重点:全面完成重点河道、问题突出沟渠的垃圾清运、障碍清除和清淤疏浚工作。

第三阶段:常态管护(2026年5月-12月)

转入常态化巡查与保洁。结合汛期、农忙期后等特点,组织季度性、不定期的小规模集中清理,防止问题反弹。将河道保洁纳入日常乡村治理,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一体推进。

第四阶段:总结评估(2027年1月)

对各村行动成效进行检查考核和总结评估。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压实责任

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一线。实行乡领导、干部挂村包段制度,分片督导,确保任务落地。工作小组组长要强化组织,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参与,把责任再细化、任务再分工,按照行动内容认真落实责任区域的清理整治工作,确保“清河行动”取得实效。

(二)党群联动,广泛动员

党建引领:深化“党建+清河行动”模式,设立“党员责任河段”,让党旗飘扬在清河一线。

志愿助力: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作用,广泛招募和组织志愿者,开展“志愿红守护生态绿”等主题活动。

群众参与:通过村规民约、评比激励等方式,引导沿岸群众以投工投劳等形式自觉参与。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乡纪委、河长办要充分发挥河长制的监督作用,采取明察暗访、定期抽查等方式进行督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问题突出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建立群众监督举报渠道。

(四)面全统计,按时上报

根据方案要求,各责任单位应全面汇总、核实各项数据,确保准确无误,每月一汇总,于每月25日前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