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07F/20231023-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湾甸乡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10-23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位群众、蔬菜收购商及代收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上甸社区蔬菜交易行为,缓解交通拥挤压力,降低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在往年规范整顿的基础上,经研究,乡人民政府决定从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2月20日,上甸社区蔬菜交易统一到祥和农贸市场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上甸社区范围所有蔬菜交易行为全部在祥和农贸市场内进行。大链二级公路沿线、大青山煤厂至祥和移民安置区老公路、祥和移民安置区、湾甸中学门口、上甸集镇内、上甸社区村组公路沿线等地一律不得进行蔬菜交易;对不在指定地点内收购蔬菜的行为,每发现一次,将收缴蔬菜收购工具,并收缴违约金500元,多次发现的将从重处理。
二、蔬菜运输车辆统一规范停放在祥和移民安置区24米大通道,指定地点内免费停放。若不在指定地点停放或违反交通禁令停车的,相关执法部门将进行相应的处罚。
三、由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集镇办、市政公司和上甸社区联合组织开展对所有蔬菜收购商使用的秤进行校准,在蔬菜交易市场内安装公平秤,对计量不准确的秤一律没收。
四、祥和农贸市场管理方受上甸社区村民委员会委托可适当收取相应摊位管理费,用于秩序维护、卫生保洁等服务工作和水电费支付。
特此通告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