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6X4/20240513-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鸡飞镇 |
公开目录 | 农村宅基地审批 | 发布日期 | 2024-05-13 |
文号 | 浏览量 |
农民建房事关群众最切身利益,规范农民建房工作是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绿美乡村的有力抓手。近年来,鸡飞镇以规范宅基地审批监管为着力点,全面抓实农村建房建前审批、建中管控、建后监控,进一步规范农民建房,确保达到“一户一宅”要求,助推基层治理能力有效提升。
广泛宣传,做好“群众”文章。为提高群众对农村自建房政策的知晓度,鸡飞镇广泛开展宣传。2024年,发放《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问答》手册200余册、入户走访宣传解释政策60余次、利用乡村广播和村组微信群宣传30余次,多渠道把农村自建房相关政策和审批程序及时传递给农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提升了辖区广大农户自建房审批规范意识,进一步规范了自建房的管理秩序。
加强培训,做精“队伍”文章。为提高各村建房协管员的业务能力,今年来鸡飞镇召开建房协管员业务培训会3场次,发放《云南省农村宅基地建房协管员工作手册》20余册,围绕耕地保护的基本概念、红线、新要求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解读耕地保护和农村建房的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增强基层工作人员加强耕地保护的政治觉悟,加深对农村建房审批的要求和程序的认识,便于对违建行为早发现、早制止。
规范程序,做实“审批”文章。鸡飞镇安排专人负责宅基地审批工作,对村民申请宅基地严格落实全程管理,实行农村建房多部门联审联批,严格按照流程进行“五步走”和“四到场”。“五步走”:村民申请→村民小组讨论和公示→村民委员会审查→镇政府审批→镇政府验收。“四到场”:申请审核到场、开工丈量到场、建设检查到场、竣工验收到场。2024年鸡飞镇完成宅基地审批工作27宗。
明确责任,做细“监管”文章。镇党委、镇政府切实担负起属地监管责任,镇党政主要领导为辖区第一责任人、镇挂村领导为巡查具体责任人、村支部书记为日常巡查现场负责人、村民小组长为巡查“哨兵”。以村为网格单元开展全覆盖巡查,对网格员发现的农村建房违规问题必快速响应、快速制止、快速查处,对网格员未及时巡查、发现、报告、处置的按规定追责问责;村委会负责落实巡查、报告、劝阻责任;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巡查力度,通过实地巡查和卫片执法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违建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推动农户自建房管理工作落在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