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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07F-/2019-0316008 发布机构 昌宁县湾甸乡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9-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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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甸傣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湾甸傣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协助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种变化情况;

4.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5.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6.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7.负责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湾甸傣族乡林业服务中心属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为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狠抓森林防火工作不放手;

2.认真学习营林造林方针政策,做好绿化荒山、退耕还林公益林管护等常规工作;

3.认真落实泡核桃抚育任务目标,推进泡核桃产业发展;

4.积极宣传贯彻林业法律法规,做好林政资源管理工作;

5.积极争取各类项目资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49382.8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9382.8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9382.85元,其中:本年收入449382.85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9382.85元(本级财力449382.85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9382.8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49382.85元,其中,基本支出449382.85元,项目支出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6611.5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124.22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647.07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49382.85元,项目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为:机关工资福利支出92771.29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541.40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351070.16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449382.85元,比上年预算增64082.85元,同比增长16.63%。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5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30000元,同比减37.5%,占基本支出的11.13%。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湾甸傣族乡林业服务中心及所辖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湾甸傣族乡林业服务中心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表 1-1

02.部门收入总表 1-2

03.部门支出总表 1-3

04.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1-7

0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11

12.县对下绩效目标表1-12

13.政府采购表 1-13

附件:2019年预算公开表(全套共1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