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94R/20241223-0004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卡斯镇 |
公开目录 | 救灾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4-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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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为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关于抓紧落实抗震救灾工作的会议精神,增强政府应对和处置地震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震时人员伤亡和降低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辖区内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工作原则:全镇抗震救灾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实施,对上接受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地震灾害发生后,各村、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厂矿等要立即按照本预案任务职责紧密配合,协同行动,稳步开展地震应急工作,确保地震应急工作快速、有序、高效进行。
启动条件:本预案启动的条件是当接到上级政府针对本行政区域在内的防震通知或有震感以上地震突发以后,镇政府立即宣布启动本预案,全镇按预案要求开展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第二章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地震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卡斯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其机构人员组成如下:
总 指 挥:兰子斌 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孙继红 党委副书记、镇长
金文亮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大主席
杨 云 党委副书记
成 员:杨涛铭 党委副书记
施宏润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杞中林 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海铃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王绍文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王晶晶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朱志军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徐向禹 副镇长
饶光学 二级主任科员
唐子海 三级主任科员
邦岩金 三级主任科员
杨春璟 三级主任科员
段溪村 四级主任科员
杨 涛 党政办主任
李帅云 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张晓亮 社会保障中心主任
李鹏程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洪源 镇林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鲁浩兴 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夏林杰 镇文化广电中心负责人
李明丽 镇财政所所长
宋剑涛 镇水务站站长
万晓龙 武装干事
穆星洁 宣传干事
段绍芹 卡斯司法所所长
于懿麟 卡斯农村商业银行行长
赵卫杰 卡斯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周玲红 卡斯法庭庭长
周世奇 卡斯邮政所所长
辉晓茫 卡斯供电所所长
李志伟 卡斯电信所所长
郭仕美 卡斯中心卫生院院长
李志伟 卡斯中心完小校长
赵春良 卡斯中学校长
李仕春 卡斯客运站站长
杨 晓 烤烟站站长
杜少华 香料烟站站长
李志荣 大水平社区党总支书记
董 早 邑林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鸿源 卡斯社区党总支书记
赵路杰 龙潭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中正 龙洞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从海 大塘村党总支书记
杨海苹 新谷村党总支副书记
李 文 兰山社区党总支书记
赵建国 毛寨村党总支书记
杨成良 广邑社区党总支书记
杨加梅 客邑社区党总支书记
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由杨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相关事务。此外,领导小组还下设13个工作小组,各小组根据其相关职责认真落实工作。
二、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震后迅速联络、到各村(社区)、企业调查了解灾情,初步确定震区位置、范围及伤亡等情况,迅速向县委办、县政府办以及县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报告,并视灾情立即安排部署全镇抗震救灾工作;
2.配合上级灾情调查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灾情;
3.配合上级抢险救灾应急分队迅速开展人员和财产抢救等工作;
4.配合上级医疗救护应急分队迅速开展对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及灾区防疫等工作;
5.配合上级治安维护应急分队维护好灾区社会治安;
6.配合上级通讯保障应急分队迅速修复被破坏的通讯设施,尽快恢复灾区通讯联络;
7.配合上级交通运输应急分队迅速修复被破坏的交通设施,尽快恢复灾区交通畅通;
8.配合上级水电保障应急分队迅速恢复灾区的供水、供电等工作;
9.配合上级社会保障和物资供应组做好灾区灾民安置,救灾物资供应、发放,死难者善后处理等工作;
10.配合上级宣传报道组,迅速向群众宣传防震救灾科普知识,安抚人心,稳定社会。同时,做好对外新闻宣传报道等工作;
11.配合上级工程抗震组迅速开展受灾建筑物的核查、评估等工作。
三、工作小组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党委委员、副镇长杞中林任组长。主要任务是:震后:(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2)贯彻镇抗震救灾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组织协调指挥部各工作小组的抢险救灾工作,并督促落实;(3)负责对外联络和上级抗震救灾现场指挥人员及救援队伍的接待、安排等工作;(4)负责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总结地震应急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5)办理镇抗震救灾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宜。
2.宏观监测组:由党委委员、副镇长杞中林任组长。主要工作任务是:震前负责组建全镇宏观监测即灾情速报员、地震知识宣传员队伍及其网络化运作的“三员一网”工作体系。震后,配合上级地震现场工作组开展现场强余震监测和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调查及快速评估等工作。
3.抢险救灾组:由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张海铃任组长。主要任务是:震前配合上级武装部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做好民兵应急分队的培训演练。震后,配合上级抢险救灾应急分队工作:(1)迅速赶赴灾区,快速抢救被埋压的人员; (2)及时运送重伤员和救灾物资; (3)组织开展重大受损工程的抢险;(4)组织各厂矿企业民兵、职工保护、抢修主要生产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4.医疗救护组:由分管医疗卫生的副镇长徐向禹任组长,中心卫生院负责人配合。主要任务是:震前做好救灾药品和器械的储备。震后,配合上级医疗救护应急分队迅速开展工作,具体为:(1)根据灾区救灾需要,分片设立救护站,部署救护力量,并妥善安置重伤员;(2)防止和控制疫情的发生蔓延;(3)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水源化验、消毒、管理等工作。
5.治安维护组:由派出所所长朱志军任组长。主要任务是:震前检查排除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安全隐患。震后,配合上级治安维护组工作,具体为:(1)保卫首脑机关及要害部门的安全;(2)维护灾区社会治安,严防各种伺机破坏活动;(3)抢救并保护国家重要财产、文物、档案材料和贵重物品;(4)迅速检查受破坏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生产、储存场所,清除次生灾害隐患;(5)疏导交通,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
6.通讯保障组:由党委副书记杨涛铭任组长。主要任务是:震前做好备用通讯器材的储备。震后,配合上级通讯保障应急分队迅速修复被破坏的通讯设施,尽快恢复灾区通讯联络。
7.交通运输组:由副镇长、派出所所长朱志军任组长。主要任务是:震前做好备用交通线路的勘察等工作。震后,配合上级交通运输应急分队工作,具体为:(1)快速组织力量抢修通向震区的道路、桥梁,快速恢复交通运输;(2)及时与抢险救灾运输车队沟通协调,优先保证抗震救灾物资和人员的运送;(3)及时向各医院和救护点运送伤病员。
8.社会保障组:由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张海铃任组长。主要任务是:震前规划设置地震紧急疏散通道和避难场所。震后,配合上级社会保障组工作,具体为:(1)组织群众紧急疏散避险,并按预定区域搭设防震棚;(2)安置因房屋倒塌而无家可归的人员,组织群众做好各类次生灾害和强余震的防范;(3)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妥善安置丧失亲人的孤儿和老人;(4)组织好外地支援物资的接收、登记、分配、运送和发放,安排好灾区群众的生活;(5)做好灾情调查统计和投保财产等的核查理赔。
9.物资保障组:由民政助理张晓亮任组长。主要任务是:震前储备食品和应急油品等物资,加固油库、加油站等设施。震后,配合上级物资供应组工作,具体为:(1)调运粮食、食品和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生活必需品供应;(2)抢修遭破坏的油库、加油站等设施,优先保证救灾工作的物资供应。
10.工程抢险组:由分管工程项目的人大主席金文亮任组长。主要任务是:震前检查加固城区供排水、道路、桥梁及其它生命线工程设施。震后,配合上级工程抗震组的工作,具体为:(1)抢修遭到破坏的主要供排水、道路、桥梁及其它生命线工程设施,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2)协助社会保障组指导群众搭设防震棚;(3)组织开展受损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4)组织开展辖区基础设施灾情调查,为地震灾害损失评估提供准确数据。
11.水利保障组:由分管水利工作的人大主席金文亮任组长,水务站配合。主要任务是:震前检查加固各种供排水设施。震后,配合上级水利保障组的工作,具体为:(1)得到防汛通知后,立即实施防汛工作;(2)协同水利部门,保障灾区安全生活用水;(3)抢修水利设施。
12.电力保障组:由供电所所长辉晓茫任组长。主要任务是:震前做好应急物资储备。震后配合上级电力保障应急分队快速抢修被破坏的发、送、变、配电设施,尽快恢复灾区用电供应。
13.新闻宣传组:由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王绍文任组长。主要任务是:震前应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发动,有效增强民众的防震救灾意识和能力,动员建立应对地震突发事件的社会机制。震后,配合上级宣传报道组的工作,迅速向群众宣传防震救灾科普知识,安抚人心,稳定社会,激励和引导群众振奋精神,科学防震,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第三章 震前预防行动
在接到上级针对本地区的地震警报后,全镇预防行动的重点是:
一、防御措施
1.由宏观监测组负责,认真组建全镇的宏观监测即灾情速报员、地震知识宣传员队伍,在县地震局的指导下,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工作纪律,建好通讯录,加强通信联络,建立健全宏观异常、地震灾情报告方式,实行规范化、网络化管理,确保“三员一网”工作体系的有效运转。根据国家地震短临预报意见的要求,加强加密宏观异常观测,实行每天宏观异常零报告制度,发现异常现象,及时报告县地震局。
2.由宣传报道组负责,加强对群众的地震科普宣传工作,及时公布地震信息,平息地震谣传、误传,保持社会安定,广泛深入地动员建立应对地震突发事件的社会参与机制,有效增强全镇民众的防震救灾意识和能力。
3.由治安维护组负责检查排除镇域内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安全隐患。
4.由医疗救护组负责做好救灾药品和器械的储备,检查加固镇中心卫生院的设施等。
5.由通讯保障组、交通运输组负责做好备用通讯器材的储备和备用交通线路的勘察等工作,对震时急需征用的交通运输工具进行造册登记。
6.由社会保障组、物资保障组负责规划设置地震紧急疏散通道和避难场所,储备必要的食品、帐篷和应急油品等应急物资。
7.由工程抢险组负责检查加固供排水、供暖、道路、桥梁、及其它生命线工程设施。
8.由水利保障组、电力保障组负责检查加固各种供电、供排水及水利、电力设施。
二、地震演习演练
各行政村、单位、学校和厂矿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按照预案要求,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的地震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地震时的应急应变防护能力,计划每月组织镇直单位、学校、厂矿企业等人员较为集中的场所进行地震应急演练1-2次。同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帮助指导,定期组织应急人员开展地震应急知识学习培训,以提高业务知识和技能素质。
三、拟定应急场地
针对当前地震监测的客观趋势,为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在出现震感或地震发生以后,有一个安全、宽敞的避难场所,为营救、排查等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各行政村必须选定1个村级应急避难场地,要紧紧结合人口聚集、分散能力以及容纳量等因素,并指定专门负责人。同时,村两委还必须督促辖区每个小组拟定1-2个地震应急场地,并指定每个小组1-2名地震应急联络人员,确保地震发生时能及时掌握震情。镇级应急避难场地拟定于卡斯镇融乐广场、大通道空旷地域。
第四章 震后应急行动
一、快速上报灾情
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等。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全镇迅速启动地震灾情速报工作,各村组、单位、学校和厂矿企业要把了解收集到的灾害损失情况信息快速报告给镇政府办公室(24小时灾情上报电话:0875-7838119),并安排专人进一步做好灾情收集和按时上报工作;镇政府将灾情收集汇总以后,及时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
二、保持联络畅通
确保联络畅通,保证震情、灾情信息和应急指挥命令畅通。
通讯组负责采取措施及时恢复灾区遭地震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备,确保应急指挥通信畅通。
各村组、单位、学校和厂矿企业一旦遇到通讯联络中断暂时无法恢复的情况下,必须采取通过交通工具上报信息的方式报告灾情,不得以各种理由延误报告灾情。
三、紧急指挥协调
在接到上级政府防震应急通知或破坏性地震突然发生后,镇政府迅速决策实施地震应急,具体措施是:(1)工作人员立即到岗开展工作;(2)迅速接通与各村的电话联络,快速向各村了解震感、灾情;(3)向震中区派出现场灾情调查工作队,深入了解灾情;(4)迅速向县政府报告初步了解到的灾情;(5)根据受灾情况,先行安排部署群众自救、互救,最大限度地降低地震灾害损失;(6)遇到破坏性地震,及时请求上级部门援助。
四、紧急处置工作
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1)收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和救援行动进展情况);(2)配合上级应急救援队工作,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组织接待境外救援队、分配搜索营救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3)组织查明次生灾害源等威胁,采取防御措施,组织力量消除或减轻次生灾害后果,必要时疏散居民;(4)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5)按照救灾需求,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6)组织开展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7)组织开展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工作。
救援队伍的指挥与协调:(1)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服从抗震救灾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与调派。救援队伍到达灾区后向现场指挥部报到,报告队伍实力,了解灾情与救援行动进展;(2)由现场指挥部划定责任区,部署救援任务;(3)在救援行动中随时报告工作进度、新情况、新问题及转移、撤离安排和其它需要请示的事项。
五、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由抢险救灾组负责当好参谋向导,配合上级紧急救援队伍开展灾区搜救工作。
由医疗救护组配合上级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紧急救援队伍开展救治伤员和灾区防疫工作。
由交通运输组配合上级交通运输应急分队工作,根据需要实施交通管制,设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障各种救灾物资和人员通行。
在地震废墟中抢救搜索营救人员的实施程序是:
现场快速展开工作是现场快速勘察,设置警戒线,建立救援基地;
搜索行动是展开人工搜索尽快发现地表或浅埋的受难者;
营救行动是采用起重、支撑、破拆及狭窄场地营救,高空营救等方式,使受难者脱离险境;
医疗救护行动是由具有急救经验的专业医务人员进行现场救助,迅速转运医疗救助站。
不同救援队伍之间要积极进行救援功能的衔接与相互配合;友邻队伍之间要划分责任区边界,同时关注结合部;区块内各队伍之间要协商解决道路、电力、照明、有线电话、网络、水源等现场资源的共享或分配;各队伍之间要保持联络,互通有无,互相支援,遇有危险时传递警报并共同防护。
六、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能否破拆要进行危险性评估;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泄漏的危害性,采取处置措施;监视余震、火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危险,监视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七、群众的安全防护
社会保障组要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式、程序等行动的具体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八、次生灾害防御
由治安维护组配合上级公安等部门对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方、行业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等危害。对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处置地震次生灾害事故。对储存危险、爆炸物品的仓库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保证物品不流失、不损失、不发生事故。
九、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由宏观监组配合上级地震等部门开展地震烈度、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调查以及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包括人员伤亡、地震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和救灾直接投入费用构成)等工作。
第五章 后期处置
一、震后重建工作
深入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开展震后重建工作,在各级组织的帮助下,激励和引导群众振奋精神,科学防震,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二、保险理赔
协同各保险公司,做好震后保险理赔和给付工作。
三、调查和总结
由综合协调组负责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深入剖析地震发生范围及造成的损失,总结地震应急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章 其它地震事件处置
一、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们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重伤和死亡以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
镇境内发生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时,镇政府将加强防震救灾宣传,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并及时将应急情况上报县政府并抄报县地震局。
二、平息地震谣言
镇内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时,镇政府要加强防震救灾科普宣传工作,采取措施平息地震谣言。并将应急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同时抄报县地震局。
三、邻区地震应对
地震发生在邻区,但对我镇造成震灾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时,根据初步判定的震灾损失或影响程度,适时启动本预案。
第七章 附则
一、本预案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后,各村、小组和镇直各单位、学校及镇内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制定完善相应的地震应急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指挥部及救灾专业组成员因工作变动,不在其岗位的由接任者自行替补。
三、为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五、本预案由卡斯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六、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