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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94R/20230628-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卡斯镇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工作信息 发布日期 202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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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预防野生菌中毒风险提示

雨季即将来临,各类野生菌将进入生长旺季,食用野生菌也将大量上市,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进入高发季节,为有效遏制误食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预防野生菌中毒做如下风险提示:

一、野生菌选择需谨慎。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健康安全意识,不采摘、出售、购买、食用不熟悉、难辨别的野生菌。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民间偏方”去分辨有毒野生菌,如:菌子上有虫子就没有毒,大蒜炒菌不变黑就没有毒等没有科学依据的说法。

二、野生菌烹食方法要正确。食用野生菌应避免多种类混杂,烹饪加工时一定要烧熟煮透,严禁生吃凉拌,不宜同时饮酒。

三、群体用餐禁止烹食野生菌。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农村自办宴席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野生菌类(含干制品),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四、餐饮经营单位严把关。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购关,严格执行沸水煮漂、炒熟煮透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正确鉴别和食用野生菌的知识和方法,宣传引导做到入村入户,人人知晓。

六、急救要点记心中。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当第一时间采取简易催吐方式,尽快排除体内尚未被吸收的残菌或减缓有毒物质的吸收,减轻中毒程度,防止病情加重,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或立即前往附近医疗机构就诊。

保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