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94R-/2022-0527009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卡斯镇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险 | 发布日期 | 2022-01-15 |
文号 | 浏览量 |
农村低保A类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农村低保A类保障标准从原来的360元/人·月提高至398元/人·月,人均提高38元、B类保障标准不变,保持270元/人·月、C类保障标准不变,保持200元/人·月。根据《昌宁县民政局关于提高2022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昌民政发〔2022〕6号要求,新标准从2022年2月1日起执行。